居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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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府办发〔2018〕74号 云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新建改建居住区公共文化配套设施建设管理规定(暂行)〉的通知》的通知
各社区服务中心、黔灵镇人民政府、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现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新建改建居住区公共文化配套设施建设管理规定(暂行)〉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高度重视,严格对照通知要求,认真
各社区服务中心、黔灵镇人民政府、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现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新建改建居住区公共文化配套设施建设管理规定(暂行)〉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高度重视,严格对照通知要求,认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