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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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府办发〔2013〕52号 云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云岩区低丘缓坡土地开发利用试点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云府办发〔2013〕52号云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云岩区低丘缓坡土地开发利用试点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各社区服务中心、黔灵镇人民政府、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为切实开展好低丘缓坡等未利用土地开发利用
云府办发〔2013〕52号云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云岩区低丘缓坡土地开发利用试点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各社区服务中心、黔灵镇人民政府、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为切实开展好低丘缓坡等未利用土地开发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