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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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府办发〔2018〕49号 云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云岩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社区服务中心、黔灵镇人民政府、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国发〔2016〕59号)、《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二次全省污染源普查的通知》(黔府发〔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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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府办发〔2016〕26号 云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岩区环保执法“风暴”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社区服务中心、黔灵镇人民政府、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云岩区环保执法“风暴”专项行动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云岩区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