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中不合格食品信息,涉及我区的1家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云岩区广味园思航茶餐厅经营的干松茸菌。
(一)抽检基本情况。
干松茸菌:生产日期:2023年5月19日,规格型号:/,抽检日期:2023年6月5日。抽检单位: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合格项目: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1.违法事实的认定:当事人采购的干松茸菌经抽检为不合格食品,当事人采购不合格食品原料的违法事实成立。上述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
2.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云市监不罚[2023]09-03号。
3.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处罚种类:免予处罚;
处罚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对当事人进行处罚。
4.作出处罚决定的单位:云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5.减轻原因和法律依据:
鉴于当事人在执法人员开展调查中积极配合,提供相关材料,根据当事人提供的干松茸菌检测报告、进货单据、供货商资质等显示,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食品经营者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以下称合格证明文件)。”的规定,对当事人免予处罚。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云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信息来源:https://www.yunyan.gov.cn/xwzx/gsgg/202311/t20231107_83042712.html
原创文章,作者:云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gz.gy/about/minglu/1677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