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根据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中不合格食品信息,涉及我区的1家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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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云岩合力商贸有限公司第五分店经营的基围虾。
(一)抽检基本情况。
1.基围虾:购进日期:2023年3月21日,规格型号:散装,抽检日期:2023年3月21日。抽检单位: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合格项目:恩诺沙星。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1.违法事实的认定:当事人经营的基围虾经抽检不合格,当事人经营不合格食品的违法事实成立。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2.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云市监不罚[2023]12-6号。
3.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处罚种类:进行教育;
处罚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对当事人进行处罚。
4.作出处罚决定的单位:云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5.减轻原因和法律依据:
鉴于当事人鉴于当事人能提供供货方资质,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在进货时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食品经营者履行了本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可以免予处罚,但应当依法没收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规定,对当事人免予处罚。
云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信息来源:https://www.yunyan.gov.cn/xwzx/gsgg/202307/t20230718_827117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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