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中,在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监督抽检中,涉及我区1家企业委托生产的1种食品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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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金苗苗食品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生产的姬松茸。
(一)抽检基本情况。
姬松茸:生产日期:2023年1月4日,规格型号:100 克/袋,抽检日期:2023年5月25日。抽检单位: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合格项目: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
(二)现场检查情况及依法采取的措施。
执法人员对贵州金苗苗食品开发有限公司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情况如下:
1.当事人贵州金苗苗食品开发有限公司现场能提供营业执照及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2.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的经营现场进行检查,现场已无上述批次姬松茸(生产日期:2023年1月4日)。
3.当事人共购进姬松茸(生产日期:2023年1月4日)50袋,售出35袋,剩余15袋已报损。
(三)执法人员已要求当事人立即召回涉嫌违法的产品、停止经营并采取整改措施。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 监督管理局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云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信息来源:https://www.yunyan.gov.cn/xwzx/gsgg/202307/t20230710_827118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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