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岩区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培育一批知识产权质量较高、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能力较强的试点企业,按照省、市市场监管局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部署安排,我局将组织开展2022年度云岩区知识产权试点企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在我区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具有良好的经营和资信状况,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和失信记录。
(二)已被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为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或优势企业,以及获得过省、市级以上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工程项目或遴选成为省、市级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项目资助的单位不能重复申报。
二、基本条件
(一)具有固定经营场所,具备一定规模及创新发展需求,在同行或同类企业中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二)领导层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建立了比较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匹配有相关资源,其中最近两年(2020-2021年)有投入一定的知识产权工作经费,申报项目时一并提交近两年企业财务审计报告(含知识产权工作经费);
(三)已在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高效益运用、高水平保护、高标准管理等方面初见成效。
三、试点工作内容
(一)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
试点单位要建立并完善知识产权工作机构,明确一名领导分管知识产权工作,配备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明确机构及工作人员职责;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产权管理、考核、奖励以及信息利用、保密规定等知识产权相关制度,落实知识产权工作经费,持续将知识产权工作有效融入企业经营管理的运行过程。
(二)开展知识产权培训
试点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灵活多样地开展知识产权宣传普及工作,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特别是决策层、工程技术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的知识产权意识;制定知识产权培训方案或计划,对知识产权管理人员和直接从事技术创新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定期开展知识产权专业知识培训,全面提升企业在生产经营各个环节运用知识产权制度的能力和水平。
(三)提升知识产权的创造和运用能力
试点单位要加大技术创新投入力度,完善创新体系,及时将创新成果申请知识产权保护,抓好专利、商标、著作、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知识产权的申请或登记工作,着力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提高知识产权的数量和质量。
(四)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试点单位要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应对纠纷能力,开展知识产权风险排查,按照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来处理知识产权纠纷,鼓励引导试点单位利用调解、仲裁等多元方式解决知识产权纠纷。
(五)汇总知识产权试点工作情况
试点单位要根据各自申报材料严格落实知识产权试点建设工作,按照附件2《云岩区知识产权试点单位考核评价标准》的要求,全面、认真地做好试点工作总结,于培育期结束后提交云岩区知识产权试点单位工作开展情况。
四、申报程序及时间
(一)填写申报书。符合申报范围内且有意愿的申报主体提出申请,根据附件1《云岩区知识产权试点单位申报书》涉及内容逐项进行据实填报,并附相关印证材料。申报资料采用A4纸张胶装成册(一式二份),在特定位置签署申报主体法定代表人姓名和加盖公章,并在侧面加盖骑缝章。
(二)报送材料。请于2022年9月16日前将《云岩区知识产权试点单位申报书》(加盖公章)报至云岩区市场监督局(区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科,同时将电子版试点单位申报书汇总后统一发送至邮箱1525068681@qq.com,具体填写要求及支撑材料要求见附件1《云岩区知识产权试点单位申报书》;
(三)审核。申报单位提交申报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后,我局组织材料初审(审核申报书中相关数据的真实性和申报条件是否符合要求,并在申报书相应栏内签署初审意见后加盖公章)、专家评审(按照相应程序和评分标准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打分)。
(四)公示。项目审核完成后,经局党组会议讨论通过后,项目拟立项名单在相关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确定立项。
(五)资助。对获得立项的项目,给予一次性资金支持。
五、有关要求
申报单位提供的材料及凭证必须真实有效,对提供虚假材料等不正当行为骗取补助资金的,将限期追回资金,取消试点资格,并将其纳入不诚信单位名单,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情节严重并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无特殊原因不参加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单位,将其纳入不诚信单位名单。对被纳入不诚信名单的单位,两年内将不得申报云岩区知识产权有关资助,不予推荐申报省、市等知识产权有关的项目,不得参与知识产权的有关荣誉评选。
联系人:张 宇 联系电话:0851-86774033
邮 箱:1525068681@qq.com
地 址:云岩区未来方舟D-12组团B栋A2205室
云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8月22日
信息来源:https://www.yunyan.gov.cn/xwzx/gsgg/202208/t20220824_8271103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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