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中不合格食品信息,涉及我区的1家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首阳餐饮集团有限公司经营的姜
(一)抽检基本情况。
1.生姜:购进日期:2022年4月17日,规格型号:/,抽检日期:2022年4月18日。抽检单位: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合格项目:铅(以 Pb 计)。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1.违法事实的认定:当事人经营的姜经抽检为不合格食品,当事人经营不合格食品的违法事实成立,检验结论为不合格。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
2.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云市监不罚〔2022〕 11-01 号。
3.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处罚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对当事人进行处罚。
4.作出处罚决定的单位:云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5.减轻原因和法律依据:
当事人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食品经营者履行了本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可以免予处罚,但应当依法没收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规定,对当事人免予行政处罚。
云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8月12日
信息来源:https://www.yunyan.gov.cn/xwzx/gsgg/202208/t20220812_82711058.html
原创文章,作者:云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gz.gy/about/minglu/1753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