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中不合格食品信息,涉及我区的1家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贵阳云岩兰白便利店经营的红薯粉(分装)
(一)抽检基本情况。
1.红薯粉(分装):购进日期:2022年2月15日,规格型号:200 克/包,抽检日期:2022年3月31日。抽检单位:云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合格项目:菌落总数,大肠菌群。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1.违法事实的认定:当事人经营的红薯粉(分装)经抽检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 GB 31637-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淀粉》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2.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云市监处罚〔2022〕第139号。
3.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处罚种类: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处罚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对当事人进行处罚。
4.作出处罚决定的单位:云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5.减轻原因和法律依据:
鉴于当事人属于首次违法,案发后积极配合本局调查,认识态度较好,主动向我局提交整改报告及减轻处罚申请,称其处于疫情期间,经营较为困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款:“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实施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及第六条:“实施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行为,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的规定。对当事人予以减轻处罚。
云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信息来源:https://www.yunyan.gov.cn/xwzx/gsgg/202207/t20220728_827109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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