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中不合格食品信息,涉及我区的1家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1.牛蛙(活体):购进日期:2022年3月22日,规格型号:/,抽检日期:2022年3月22日。抽检单位: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合格项目:恩诺沙星。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1.违法事实的认定:当事人经营的牛蛙(活体)经抽检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 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2.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云市监不罚〔2022〕08-3号。
3.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处罚种类:对当事人免予行政处罚;
处罚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对当事人进行处罚。
4.作出处罚决定的单位:云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5.减轻原因和法律依据:
鉴于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经营不合格的食品能提供进货票据、供货商资质及食品检验报告,履行了食品进货查验义务,本局本着实施行政处罚应当遵循过罚相当的原则和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免予处罚。
云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信息来源:https://www.yunyan.gov.cn/xwzx/gsgg/202207/t20220720_827109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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