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中不合格食品信息,涉及我区的1家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1.牛蛙(活体):购进日期:2022年3月18日,规格型号:散装称重,抽检日期:2022年3月18日。抽检单位: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合格项目:恩诺沙星。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1.违法事实的认定:当事人经营的牛蛙(活体)经抽检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 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有关规定。
2.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云市监处罚〔2022〕130号。
3.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处罚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对当事人进行处罚。
4.作出处罚决定的单位:云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5.减轻原因和法律依据:
当事人购进、使用的不合格牛蛙(活体)抽检项目中兽残超出了标准指标的24倍,且大部分不合格牛蛙(活体)已经被消费者食用,造成了一定的危害,但当事人于2022年5月5日提供了进货票据、供货商资质、检验报告等相关的材料。因此我局对当事人予以行政处罚。处理意见及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行政处罚。
云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7月15日
信息来源:https://www.yunyan.gov.cn/xwzx/gsgg/202207/t20220715_827109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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