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中不合格食品信息,涉及我区的1家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贵阳云岩合力商贸有限公司第六分店经营的麻辣土豆丝
(一)抽检基本情况。
1.麻辣土豆丝:购进日期:2020年7月22日,规格型号:112 克/袋,抽检日期:2020年8月27日。抽检单位: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合格项目:酸价(以脂肪计)。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1.违法事实的认定:当事人经营的麻辣土豆丝经抽检酸价(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Q/HS 0003S-2018《调味马铃薯片(丝、条)》 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
2.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云市监免处字〔2020〕12—1号。
3.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处罚种类:对当事人免予行政处罚;
处罚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对当事人进行处罚。
4.作出处罚决定的单位:云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5.减轻原因和法律依据:
鉴于当事人经营不合格食品非主观故意,所经营的食品来源合法,能提供产品检验报告,且积极采取召回、整改措施。本局本着实施行政处罚应当遵循过罚相当的原则和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建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食品经营者履行了本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可以免予处罚,但应当依法没收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规定对当事人免予处罚。
云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信息来源:https://www.yunyan.gov.cn/xwzx/gsgg/202207/t20220715_827109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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