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2第107期)

根据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中不合格食品信息,涉及我区的1家生产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贵州天地之源贸易有限公司生产经营的土豆粉(湿粉条)(一)抽检基本情况。1.土豆粉(湿粉条)

根据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中不合格食品信息,涉及我区的1生产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贵州天地之源贸易有限公司生产经营的土豆粉(湿粉条

(一)抽检基本情况。

1.土豆粉(湿粉条)生产日期2020415,规格型号:360 /,抽检日期:2020525。抽检单位: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合格项目: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

2.土豆粉(湿粉条):生产日期:2020514日,规格型号:360 /袋,抽检日期:2020528日。抽检单位: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合格项目: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

3.土豆粉(湿粉条):生产日期:2020414日,规格型号:360 /袋,抽检日期:2020528日。抽检单位: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合格项目: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

4.土豆粉(湿粉条):生产日期:2020527日,规格型号:360 /袋,抽检日期:202064日。抽检单位: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合格项目: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

5.土豆粉(湿粉条):生产日期:202063日,规格型号:360 /袋,抽检日期:2020623日。抽检单位: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合格项目: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

6.土豆粉(湿粉条):生产日期:2020818日,规格型号:180 /袋,抽检日期:2020915日。抽检单位: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合格项目: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1.违法事实的认定:当事人经营的土豆粉湿粉条(生产日期:2020415日)、土豆粉湿粉条(生产日期:2020514日)、土豆粉湿粉条(生产日期:2020414日)、土豆粉湿粉条(生产日期:2020527日)、土豆粉湿粉条(生产日期:202063日)、土豆粉湿粉条)(生产日期:2020818日)经抽检为不合格食品,当事人生产经营不合格食品的违法事实成立,检验结论为不合格。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

云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2第107期)2.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云市监行处字〔202185号。

3.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处罚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对当事人进行处罚。

4.作出处罚决定的单位:云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5.减轻原因和法律依据:

鉴于当事人生产经营不合格食品非主观故意,所经营的食品来源合法,能提供产品检验报告,积极采取召回及整改措施。且当事人患有重大疾病。当事人已于2020911日停止生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四)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的规定、《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第七条第三款(1)项和(6)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1)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的。”和“(6)当事人因残疾或者重大疾病等原因生活确有困难的”的规定对当事人予以减轻处罚。

云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信息来源:https://www.yunyan.gov.cn/xwzx/gsgg/202207/t20220715_8271094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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