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2第87期)

根据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中不合格食品信息,涉及我区的1家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贵阳云岩丝恋丝娃娃国贸总店经营的香蕉(一)抽检基本情况。1.香蕉:购进日期:2021年11月2

根据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中不合格食品信息,涉及我区的1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贵阳云岩丝恋丝娃娃国贸总店经营的香蕉

(一)抽检基本情况。

1.香蕉:购进日期:2021112日,规格型号:散装称重,抽检日期:2021112日。抽检单位: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合格项目:吡虫啉。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1.违法事实的认定:当事人经营的香蕉经抽检吡虫啉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2.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云市监不罚〔2022〕第16-01

3.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处罚种类:对当事人免于行政处罚

处罚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对当事人进行处罚。

4.作出处罚决定的单位:云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5.减轻原因和法律依据:

当事人属于初次违法,履行了不合格香蕉的进货查验记录并保留了相关凭证的义务。而不合格香蕉当事人只使用了1斤,每次制作甜品时添加的香蕉只是少量,危害后果轻微,且在抽检后更换了香蕉来源,属于及时改正。综上所述,根据处罚与教育相结合,过罚相当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一)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第一百三十六条:“食品经营者履行了本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可以免予处罚,但应当依法没收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款:“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第六条:“实施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行为,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之规定,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免于行政处罚。

                     云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714

 

 

信息来源:https://www.yunyan.gov.cn/xwzx/gsgg/202207/t20220714_827109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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