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2第72期)

根据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中不合格食品信息,涉及我区的1家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贵阳云岩天天乐便利店经营的荞麦泡饼(糕点)(一)抽检基本情况。1.荞麦泡饼(糕点):购进日期:

根据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中不合格食品信息,涉及我区的1家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贵阳云岩天天乐便利店经营的荞麦泡饼(糕点)

(一)抽检基本情况。

1.荞麦泡饼(糕点):购进日期:2021年11月26日,规格型号:480 克/袋 ,抽检日期:2021年12月17日。抽检单位: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合格项目: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1.当事人经营的荞麦泡饼(糕点)经抽检为不合格食品,当事人经营不合格食品的违法事实成立,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2.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云市监处罚〔2022〕73号。

3.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处罚种类: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对当事人进行处罚。

4.作出处罚决定的单位:云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5.减轻原因和法律依据:

鉴于当事人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货值金额及违法所得较低,属于初次违法,符合《市场监管总局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第三部分第(七)条第3款(1)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1)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的”的规定,当事人具有从轻情节,故对当事人予以减轻处罚。

云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4月14日

 

 

信息来源:https://www.yunyan.gov.cn/xwzx/gsgg/202204/t20220414_827107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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