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中不合格食品信息,涉及我区的1家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贵阳云岩柒食餐饮店经营的黄豆芽
(一)抽检基本情况。
1. 黄豆芽 :购进日期:2021年11月25日,规格型号:/,抽检日期:2021年11月25日。抽检单位: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合格项目:6-苄基腺嘌呤(6-BA)。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1.违法事实的认定:当事人经营的黄豆芽经抽检为不合格食品,当事人经营不合格食品的违法事实成立,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
2.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云市监处罚〔2022〕46号。
3.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处罚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对当事人进行处罚。
4.作出处罚决定的单位:云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5.减轻原因和法律依据:
鉴于当事人所购进的黄豆芽全部用于抽检,购进不合格原材料的数量仅3斤,货值金额和违法所得低,社会危害性较小。且购进的黄豆芽能提供食品台账和票据。符合《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国市监法[2019]244号)第三部分第(七)项第3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2)违法行为轻微,社会危害性较小的。
云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3月4日
信息来源:https://www.yunyan.gov.cn/xwzx/gsgg/202203/t20220304_82710668.html
原创文章,作者:云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gz.gy/about/minglu/1780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