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中不合格食品信息,涉及我区的1家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贵阳云岩李太俊生鲜超市经营的小白菜
(一)抽检基本情况。
1.小白菜:购进日期:2021年10月26日,规格型号:/,抽检日期:2021年10月26日。抽检单位:云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合格项目:阿维菌素。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1.违法事实的认定:当事人经营的小白菜经抽检阿维菌素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2.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云市监处罚〔2022〕29 号。
3.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对当事人进行处罚。
4.作出处罚决定的单位:云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5.减轻原因和法律依据:
鉴于当事人销售该涉案产品的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且当事人为初次违法,在调查过程中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符合《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第三条第七款第三项第1小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1)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的;”的减轻情节。
云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2月10日
信息来源:https://www.yunyan.gov.cn/xwzx/gsgg/202202/t20220210_827105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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