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中不合格食品信息,涉及我区的1家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1.牛蛙(活体):购进日期:2021年8月4日,规格型号:散装,抽检日期:2021年8月4日。抽检单位:云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合格项目:恩诺沙星。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1.违法事实的认定:当事人经营的牛蛙(活体)经抽检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 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2.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云市监处罚〔2021〕263号。
3.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处罚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对当事人进行处罚。
4.作出处罚决定的单位:云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5.减轻原因和法律依据:
鉴于当事人案发后积极配合本局调查,如实交代违法事实,符合《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第七条第三款第一项:“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1)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的相关规定,对当事人杨天国予以减轻处罚。
云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30日
信息来源:https://www.yunyan.gov.cn/xwzx/gsgg/202111/t20211130_827104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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