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中不合格食品信息,涉及我区的1家生产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贵州兴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特鲜酱汁
(一)抽检基本情况。
1.特鲜酱汁:生产日期:2021年2月20日,规格型号:散装,抽检日期:2021年7月7日。抽检单位: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合格项目: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1.违法事实的认定:当事人生产的特鲜酱汁经抽样检验,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项目不符合 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 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
2.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云市监行处字〔2021〕208号。
3.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处罚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对当事人进行处罚。
4.作出处罚决定的单位:云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5.减轻原因和法律依据:
鉴于当事人生产销售不合格食品的违法行为是首次违法,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洪嘉兵患有重大疾病的事实,案发后积极配合我局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主动提交证据材料。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第七条第三款第(一)项“有下列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一)积极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交证据材料的”的规定,减轻处罚。
云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0月22日
信息来源:https://www.yunyan.gov.cn/xwzx/gsgg/202201/t20220124_827103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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