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中不合格食品信息,涉及我区的1家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贵阳云岩犟知味干锅牛肉店经营的油炸花生
(一)抽检基本情况。
1.油炸花生:加工日期:2021年5月12日,规格型号:散装,抽检日期:2021年5月13日。抽检单位: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合格项目:黄曲霉毒素B₁。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1.违法事实的认定:当事人经营的油炸花生经抽样检验,黄曲霉毒素 B₁项目不符合 GB 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 毒素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2.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云市监行处字〔2021〕184号。
3.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处罚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对当事人进行处罚。
4.作出处罚决定的单位:云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5.减轻原因和法律依据:
本局综合考虑当事人在案件调查中积极配合调查和实际经营困难情况,本着实施行政处罚应当遵循过罚相当的原则和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第一款第四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和《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第七条第3款第(1项)(七)行政处罚裁量情形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1)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的;”的规定,对当事人予以减轻处罚。
云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0月13日
信息来源:https://www.yunyan.gov.cn/xwzx/gsgg/202110/t20211019_827103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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