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中不合格食品信息,涉及我区的1家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云岩区水城荷城羊肉粉店自消毒的筷子。
(一)抽检基本情况。
1.筷子:消毒日期:2021年5月27日,规格型号:/,抽检日期:2021年5月27日。抽检单位:云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合格项目:大肠菌群。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1.违法事实的认定:当事人自消毒的餐具经抽检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
2.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云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当场处罚决定书[2021]6-24-2号。
3.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处罚种类:警告
处罚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对当事人进行处罚。
4. 作出处罚决定的单位:云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云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6月24日
信息来源:https://www.yunyan.gov.cn/xwzx/gsgg/202107/t20210705_827101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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