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中不合格食品信息,涉及我区的1家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糯米陈醋(酿造食醋):生产日期:2020年1月4日。抽检日期:2020年5月24日。抽检单位: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合格项目: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1.违法事实的认定:当事人经营的糯米陈醋(酿造食醋)(生产日期:2020年1月4日)经抽检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标准,检验结论为不合格,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
2.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云市监行处字〔2020〕136号。
3.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处罚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对当事人进行处罚。
4.作出处罚决定的单位:云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5.减轻原因和法律依据:
鉴于当事人违法行为较轻,非主观故意,在事发后,积极处理问题,主动消除影响,未造成危害后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减轻对当事人的处罚。
云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9月24日
信息来源:https://www.yunyan.gov.cn/xwzx/gsgg/202011/t20201118_827098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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