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8期)

根据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中不合格食品信息,涉及我区的2家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一、贵阳市云岩区彭瑞群酸菜豆米摊经营的笋子(一)抽检基本情况。1.笋子:购进日期:2019年1

根据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中不合格食品信息,涉及我区的2家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贵阳市云岩区彭瑞群酸菜豆米摊经营的笋子

(一)抽检基本情况。

1.笋子:购进日期:2019年12月02日;规格型号:称重;标称生产单位:贵阳市云岩区彭瑞群酸菜豆米摊;抽检日期:2019年12月04日;抽检单位:云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合格项目: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1.当事人贵阳市云岩区彭瑞群酸菜豆米摊销售的笋子(购进日期:2019年12月02日)经抽检检验(报告编号NO:【黔】质检第J20190130693)显示当事人采购的该批次笋子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规定,当事人的上述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

2.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云市监行处字〔2020〕第68号。

3.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处罚种类:罚款。

处罚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当事人进行处罚。

4.作出处罚决定的单位:云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5.减轻原因和法律依据

鉴于当事人主动采取召回和赔付措施,消除危害后果,且积极配合本案调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减轻对当事人的处罚。

二、罗本见经营的笋子

(一)抽检基本情况。

1.笋子:购进日期:2019年11月25日;规格型号:称重;标称生产单位:罗本见;抽检日期:2019年12月04日;抽检单位:云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合格项目: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1.当事人罗本见销售的笋子(购进日期:2019年11月25日)经抽检检验(报告编号NO:【黔】质检第J20190130695)显示当事人采购的该批次笋子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规定,当事人的上述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

2.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云市监行处字〔2020〕第67号。

3.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处罚种类:罚款。

处罚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当事人进行处罚。

4.作出处罚决定的单位:云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5.减轻原因和法律依据

鉴于当事人主动采取召回和赔付措施,消除危害后果,且积极配合本案调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减轻对当事人的处罚。

云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4月23

 

 

信息来源:https://www.yunyan.gov.cn/xwzx/gsgg/202005/t20200518_827097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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