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中不合格食品信息,涉及我区的1家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贵州华联综合超市有限公司黔春路分公司经营的香蕉
(一)抽检基本情况。
1. 香蕉:购进日期:2019年09月23日,规格型号:散装称重,抽检日期:2019年09月23日。抽检单位:云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合格项目:吡唑醚菌酯。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1.违法事实的认定:当事人经营的香蕉(购进日期:2019年09月23日)经抽检结果显示:吡唑醚菌酯项目不符合GB 2763-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的上述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2.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云市监行处字〔2020〕44号。
3.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处罚种类:罚款。
处罚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对当事人进行处罚。
4.作出处罚决定的单位:云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5.减轻原因和法律依据:
鉴于当事人在本案件调查中积极配合,并深刻认识自己的违法行为,并及时对该批次香蕉进行召回通知并进行赔付和退款,积极改正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减轻对当事人的处罚。
云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3月24日
信息来源:https://www.yunyan.gov.cn/xwzx/gsgg/202003/t20200326_8270968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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