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0第2期)

根据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中不合格食品信息,涉及我区的1家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一、贵阳合力生鲜惠民超市有限公司第五分公司经营的绿豆芽联营(一)抽检基本情况。绿豆芽:购进日期

根据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中不合格食品信息,涉及我区的1家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贵阳合力生鲜惠民超市有限公司第五分公司经营的绿豆芽联营

(一)抽检基本情况。

绿豆芽:购进日期:2019年9月6日。抽检日期:2019年9月6日。抽检单位: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合格项目:4-氯苯乙酸钠(以 4-氯苯氧乙酸计)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1.违法事实的认定:当事人经营的绿豆芽(购进日期:2019年9月6日)经抽检,结果显示:4-氯苯氧乙酸钠(以 4-氯苯氧乙酸计)项目不符合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农业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告2015年第11号《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 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的上述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2.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云市监行处字〔2020〕38号。

3.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

处罚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对当事人进行处罚。

4.作出处罚决定的单位:云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5.减轻原因和法律依据:

鉴于当事人违法行为较轻,在事发后,积极处理问题,主动消除影响,未造成危害后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减轻对当事人的处罚。

                                               云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3月20日   

 

 

信息来源:https://www.yunyan.gov.cn/xwzx/gsgg/202003/t20200323_827096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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