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中不合格食品信息,涉及我区的1家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重庆莽二餐饮文化有限公司贵阳分公司经营的白豆腐
(一)抽检基本情况。
白豆腐:购进日期:2019年9月9日。抽检日期:2019年9月9日。抽检单位: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合格项目: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1.违法事实的认定:当事人经营场所内的白豆腐(购进日期:2019年9月9日)经抽检,结果显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项目不符合GB 2760 -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的上述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
2.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云市监行处字〔2020〕034号。
3.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处罚种类:罚款。
处罚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对当事人进行处罚。
4.作出处罚决定的单位:云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云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3月17日
信息来源:https://www.yunyan.gov.cn/xwzx/gsgg/202003/t20200323_827096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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