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中,在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监督抽检中,涉及我区1家经营企业经营的1种食品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沈福松(个体工商户)经营的农家妹香米
(一)抽检基本情况。
1.农家妹香米:生产日期:2019年01月21日,规格:25kg/袋,标称生产单位:平坝区羊昌乡明全米业加工厂,抽检日期:2019年03月23日。抽检单位: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合格项目:镉(以Cd计)。
(二)现场检查情况及依法采取的措施。
执法人员对沈福松(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及库房进行现场检查,情况如下:
1.当事人沈福松(个体工商户)经营现场能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及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2.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的经营现场及库房进行检查,现场已无该批次农家妹香米(生产日期:2019年01月21日,规格:25kg/袋)。
3已查明当事人共购进农家妹香米(生产日期:2019年01月21日,规格:25kg/袋)20袋,销售2袋(其中1袋用于抽检),18袋自行退回厂家。
4.执法人员责令当事人立即对已销售的不合格食品进行召回。
(三)执法人员已责令当事人立即联系不合格食品的生产企业停止销售并采取召回及整改措施。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12331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云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4月19日
信息来源:https://www.yunyan.gov.cn/xwzx/gsgg/201905/t20190505_827094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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