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但须取得贷款银行同意后持以下资料至贵阳市公积金服务网点办理:
- ①借款合同原件(同一套住房贷款,第一次提取时需提供);
- ②主贷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 ③贷款机构出具的当前贷款余额及月还款情况的相关证明原件(对账单、还款计划表等,有效期一个月,需加盖贷款机构相关业务章),如提取配偶公积金,还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及配偶有效身份证原件,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剩余贷款本金。
注意
该笔贷款如为首次提取公积金,且贷款非中心数据合作银行放款的,需主贷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现场填写《个人信用信息查询授权书》。
原创文章,作者:贵州点贵阳,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gz.gy/banshi/gongjijin/1601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