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贵阳花溪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实施细则

《花溪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实施细则》  一、入学基本条件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须其法定监护人一方在花溪区持有有效居住证且具备以下相应条件:  1.在花溪区花溪片区或经开片区社保中心缴纳

  《花溪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实施细则》

  一、入学基本条件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须其法定监护人一方在花溪区持有有效居住证且具备以下相应条件:

  1.在花溪区花溪片区或经开片区社保中心缴纳的社会保险;

  2.监护人在花溪区务工或进行个体经营。

  入学条件印证资料:

  1.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法定监护人一方在花溪区办理的有效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

  2.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法定监护人一方在花溪片区或经开片区社保中心近三年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或缴费凭证(原件和复印件);

  3.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法定监护人一方在花溪区内有效用工合同或在花溪区办理的有效期内个体经营执照(原件和复印件);

  4.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户口薄或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5.升入初中的学生,报名时还应出具小学义务教育证书(原件和复件件);

  6.档立卡贫困户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提供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政府出具的证明或建档立卡户卡片。

  二、入学办理程序

  1.网上登记。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须在贵阳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进行登记入学信息。

  2.现场资料审核。

  由区教育局在贵阳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发布花溪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现场资料审核通知,家长按通知要求提交入学条件印证资料到区教育局安排的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学校进行现场资料审核和提交申请。

  随迁子女监护人限向本区一所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学校提交入学申请和资料审核,同时提交两所及以上的作为放弃申请就读本区公办学校。

  3.入学学位安排办法。

  (1)对于建档立卡贫困户进城务工人员,提供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政府出具的证明或建档立卡户卡片,直接录取。

  (2)能提供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花溪区办理的有效居住证、有效劳动合同或有效期内个体经营执照、近三年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或缴费凭证的,直接录取。

  (3)不能提供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花溪区办理的有效居住证、有效劳动合同或有效期内个体经营执照、近三年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及缴费凭证的,由区教育局统筹调剂到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就读。

  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学校在规定时间内统一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期无异议后拟定录取学生在学校规定时间按要求办理确认录取,未按规定时间办理确认录取的视为放弃录取,被放弃录取的名额由区教育局统筹调剂。

  三、其他事项说明

  1.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的随迁子女,对不能在公安部门办理的居住证可由现居住地村(居)及乡(镇、街道办)出具有效居住证明。

  2.各相关部门应依据工作流程规范操作,安排专人严格按照审核标准进行审核和复核;如因审核不力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将依纪、依法追究责任人责任。

  3.如有相关单位或个人提供虚假证明,一经查实取消审核申请人审核资格并将依法追究相关单位或个人责任。

  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下载:花溪区2021年秋季义务教育学校进城务工随迁人员子女入学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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