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乌当区外来务工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规定(资料+条件)

《乌当区外来务工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规定》  一、政策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居住证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63号)《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

  《乌当区外来务工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规定》

  一、政策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居住证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63号)《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40号)《贵州省义务教育条例》等文件及贵阳市相关工作要求,对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入学的,先通过网上平台登记后,凡符合条件的,审核材料后,采取摇号抽签的方式派位到有学位的公办学校入学。

  二、相关条件

  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在城区(即观溪路街道办事处、新光路街道办事处、新创路街道办事处、高新路街道办事处、龙广路街道办事处、东风镇)升入一年级和七年级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是父母必须在新天城区务工或自主经营的。

  二是现居住地必须在新天城区。

  三、应准备的材料

  (一)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就读一年级需提供以下审核材料

  1.身份证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及身份证。

  2.居住证明:由乌当区居住地派出所签发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贵阳市居住证》或由现居住地村(居)、乡镇(街道)及辖区派出所出具半年以上的居住情况证明和《流动人口居住证办理、居住信息登记表》。

  3.务工证明:在本区上班就业的提供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就业相关证明;在本区自主经营的提供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相关证明。

  4.适龄儿童预防接种证、保健手册。

  (二)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就读七年级需提供以下审核材料

  1.身份证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及身份证。

  2.居住证明:由乌当区居住地派出所签发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贵阳市居住证》或由现居住地村(居)、乡镇(街道)及辖区派出所出具半年以上的居住情况证明和《流动人口居住证办理、居住信息登记表》。

  3.务工证明:在本区上班就业的提供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就业相关证明;在本区自主经营的提供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相关证明。

  4.小学毕业证书。

原创文章,作者:贵阳本地宝,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gz.gy/banshi/jiaoyu/3380.html

Like (0)
贵阳本地宝的头像贵阳本地宝会员
Previous 2021年6月2日
Next 2021年6月2日

相关推荐

发表回复

Please Login to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