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清镇市2021年秋季初中招生划片一览表
清镇市2021年秋季初中招生划片一览表 | ||||
序号 | 乡(镇、社区) | 学校名称 | 招生范围 | 备注 |
1 | 青龙山街道 | 清镇市第二中学 | 青龙山街道、巢凤街道、滨湖街道(不含康济居委会、条子场村)、红枫湖镇 | 划片范围文字表述不清晰的,以现场审核为准。 |
2 | 清镇市第三中学 | |||
3 | 清镇市广大实验学校 | |||
4 | 滨湖街道 | 清镇市时光实验学校 | ||
5 | 清镇市条子场学校 | 康济居委会、小河村、条子场村、杉树村大兴寨、杉树村大坡小河村横冲组 | ||
6 | 麦格乡 | 清镇市麦格民族中学 | 清镇市麦格布依族乡 | |
7 | 站街镇 | 清镇市站街中学 | 站街村、站街居委会、龙泉村、贵铝二矿居委会、太平村、林歹村、鸡场村、洗马村、席关村、坪子村、小坝村、莲花村(不含青龙组、大寨组)、猫场村、七砂居委会、荣和村;犁倭镇老院村。 | |
8 | 站街镇 | 清镇市贵化中学 | 高山堡村、高乐村、毛家寨村、平堡村、龙源村、贵州化肥厂居委会、莲花村青龙一组、莲花村青龙二组、莲花村青龙三组、莲花村大寨一组、莲花村大寨二组、杉树村大寨一组、杉树村对门坡组、杉树村大平地组、杉树村小寨一组、杉树村大寨二组、杉树村小寨二组,枫渔小区。 | |
9 | 卫城镇 | 清镇市卫城中学 | 清镇市卫城镇 | |
10 | 王庄乡 | 清镇市王庄民族中学 | 清镇市王庄布依族苗族乡 | |
11 | 新店镇 | 清镇市新店中学 | 新店村、新店社区、银杏村、桃子坝村、老鹰山村、大麻窝村、茶店村、大寨村、归宗村、化龙村、风字岩村、蜂糖寨村、王寨村、鸭甸河村、中坝村、永和村(马尾组、岩头组、田坝组、天生组、老寨田组) | |
12 | 新店镇 | 清镇市鸭池河中学 | 东风社区、马鞍村、岩湾村、鸭池河村、东风湖村、方家寨村、永和村(杉木组、荒田坝组、田坎组、红岩组、回龙组、松山组、林场组)、三合村 | |
13 | 暗流镇 | 清镇市暗流中学 | 清镇市暗流镇 | |
14 | 犁倭镇 | 清镇市犁倭中学 | 清镇市犁倭镇、站街镇原猫场村 | |
15 | 流长乡 | 清镇市流长民族中学 | 清镇市流长苗族乡 | |
16 | 红新社区 | 清镇市特殊教育学校 | 清镇市 |
二、清镇市2021年初一新生入学方案
(一)招生范围
1.小学
(1)年满6周岁(即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清镇市户籍适龄儿童;
(2)年满6周岁(即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其法定监护人执有清镇市有效居住证,在我市有产权房且入住;
(3)年满6周岁(即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其法定监护人需执有清镇市有效居住证,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满三年。
2.初中
(1)清镇市辖区内小学毕业学生(非清镇市户籍的学生其法定监护人执有清镇市有效居住证)。
(2)清镇市户籍在清镇市外就读小学毕业学生。
(3)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其法定监护人执有清镇市有效居住证,在我市有产权房且入住;
(4)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其法定监护人执有清镇市有效居住证,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满三年。
3.特殊教育
(1)年满6周岁(即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清镇市户籍残疾儿童(不含肢体残疾),清镇市特殊教育学校负责入学安置。
(2)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负责安置服务范围内轻度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学校不能歧视残疾儿童少年,不能拒收残疾儿童少年。对肢体重度残疾的儿童,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负责开展送教上门工作。
4.政策生。
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省级优才卡子女、“贵阳市人才服务绿卡”(不包括F类)持有人子女、清镇市人才服务绿卡子女、归国华侨子女、清镇市招商引商入住的投资人子女等符合国家、省、市、县的有关政策性优惠的政策生。
5.配建生。
按小区配建学校政策规定执行,未按要求配建学校的,由房开企业安置小区内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二)网上登记
1.登记时间5月31日一6月10日,报名期间每天开网时间为:上午8:00一晚上24:00。
2.登记渠道
(1)直接登录“贵阳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网站:http://yjrx.gyzkzx.cn。
(2)登录贵阳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guiyang.gov.cn,点击“贵阳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链接进入平台。
(3)登录贵阳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gyzkzx.cn,点击“贵阳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链接进入平台。
3.登记内容
(1)户籍地适龄儿童、少年。
主要填报新生基本信息、户籍信息、居住信息、监护人信息和房产信息等。
(2)非户籍地适龄儿童、少年。
填报新生基本信息、户籍信息、监护人信息、合法常住地有效期内居住证信息、社会保险缴纳情况等信息。
(3)民办学校报名登记。
贵阳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或法定监护人具有贵阳市有效居住证的适龄儿童、少年,可选报1所民办学校。
(三)审核
1.网上初审
报名期间,家长请按照平台要求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平台将通过联合校验机制(联合公安、住建、人社等部门)对学生填报的户籍、居住证等信息进行真实性和正确性进行初审。家长平台填报的信息如有错误或虚假将影响学生正常入学。
2.公办学校现场审核
(1)小学现场审核
①清镇市城区青龙山街道、巢凤街道、滨湖街道(不含条子场学校)、红枫湖镇扁山小学户籍生及随迁子女,由教育局统筹现场审核工作。
②清镇市乡镇户籍生及随迁子女(不含红枫湖镇扁山小学随迁子女),由乡镇中心校统筹现场审核工作。
(2)初中现场审核
①清镇市内小学毕业生,原则不开展现场审核,根据学生学籍信息、户籍信息、居住信息及平台登记信息,分配到相应的区域学校。
②在清镇市城区(青龙山街道、巢凤街道、滨湖街道)和红枫湖镇居住的户籍和非户籍学生,而未在城区(青龙山街道、巢凤街道、滨湖街道)和红枫湖镇小学毕业的,由教育局统筹现场审核工作。
③在清镇市乡镇(不含红枫湖镇)居住的户籍和非户籍的学生,而在市外小学毕业的,由乡镇中心学校统筹现场审核工作。
3.现场审核时间
①户籍生现场审核时间:7月16日至7月18日。
②非户籍生现场审核时间:7月19日至7月21日。
4.复审
教育局对现场审核通过的信息开展复审工作,复审通过后,采用手机短信和贵阳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两种方式反馈入学录取情况。学校根据录取结果为新生办理入学和学籍。
(四)民办学校招生
民办学校招生一律不得以面试、面谈、测评等方式选拔学生,学校录取工作按照“登记+电脑随机派位+学位确认”模式进行,贵阳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或法定监护人具有贵阳市有效居住证的适龄儿童、少年,可选报1所民办学校。
报名学生数小于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可根据家长意愿直接录取。报名学生数大于招生计划数的,采用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录取;电脑随机派位时间7月13日,中签学生于7月14至7月15日通过学校银行账户一次性缴费,银行缴费回单作为学位确认的唯一依据,逾期未缴费学生视为放弃中签资格。学位一经确认,系统锁定学生录取信息,不能再被其他公办或民办学校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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