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下载:贵州省国家教育考试考生体温测量登记表
此表主要用于贵州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的考生登记。
二、考生体温测量登记表使用说明
2021年贵州省艺考:考生从考前第14天开始,每日测量体温并进行健康状况监测,填写《贵州省国家教育考试考生体温测量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
体温测量记录异常以及身体出现发热(体温高于37.3℃)、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的,考生要报告所在学校或报名所在地市级或县级招生考试机构。
三、特殊考生处理方案
1.考前14天有境外或非低风险地区活动轨迹的考生,要及时向市级或县级招生考试机构报备,填写《登记表》,并提交考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考试。
2.对考前考生身体状况异常和监测发现身体状况异常的,须经当地县级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等逐一专业评估,县级教育局、招生考试机构依据专业评估建议,在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前提下,综合研判评估是否具备正常参加考试的条件,凡不具备的,考生不得与健康考生同考场考试。
3.如考生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须经县级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等逐一进行专业评估,县级教育局、招生考试机构会同本地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根据相关人员的身体状况和传播风险,综合研判是否可以在隔离或救治场所安排其参加考试。
已治愈未超过14天的病例、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须经县级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等进行专业评估,县级教育局、招生考试机构依据评估建议,综合研判其是否可以正常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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