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年满6周岁(即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其法定监护人具有贵阳市有效居住证,在我市有产权房且入住;
(2)年满6周岁(即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其法定监护人在同一居住地连续居住(需提供公安办理的有效居住证)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满三年(需提供居住证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二、随迁子女在清镇市就读初中的条件
1.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其法定监护人具有贵阳市有效居住证,在我市有产权房且入住;
2.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其法定监护人在同一居住地连续居住(需提供公安办理的有效居住证)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满三年(需提供居住证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三、随迁子女现场审核工作安排
(1)小学现场审核
①清镇市城区(新岭社区、红新社区、红塔社区、百花社区、乡愁社区、巢凤社区、时光社区)、红枫湖镇后午片区随迁子女,由教育局统筹现场审核工作。
②清镇市乡镇户籍生及随迁子女(不含红枫湖镇后午片区随迁子女),由乡镇中心校统筹现场审核工作。
(2)初中现场审核
清镇市外小学毕业的随迁子女:
居住在城区和红枫湖镇的由教育局统筹现场审核工作;
居住在乡镇(不含红枫湖镇)的,由乡镇中心校统筹现场审核工作。
三、随迁子女现场审核时间
2020年7月27日至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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