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为规范我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促进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公平,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贵州省教育厅关于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黔教发〔2020〕17号)《贵阳市推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施细则(试行)》(筑流领办发〔2012〕8号)《贵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筑教发〔2020〕2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我区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通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0年小学毕业生4537人(残疾学生10人),其中,本区户籍2886人,非本区户籍1651人。
初中计划招生5140人,其中:
公办学校开设 68个班,招生3400人(本区户籍2886人、随迁子女514人);
民办学校计划开设43个班,招生1740人(招生计划详见附件2)。
☞2020年6周岁适龄儿童6200人,其中,本区户籍4291人,非本区户籍2674人。
小学计划招生6757人,其中:
公办学校开设103个班,招生5040人(其中本区户籍4291人、随迁子女749人);
民办学校计划开设42个班,招生1717人(招生计划详见附件2)。
白云区启智学校计划开设2个班(小学1个、初中1个),计划招生25人。
二、加大招生入学统筹力度
为稳步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免试、就近、划片、分配”招生入学工作的开展,确保“规范招生、阳光招生、平稳招生”的落实,特成立“白云区教育局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统筹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徐 刚(区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范轩祥(区教育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张 珩(区委教育工委副书记))
赵跃阳(区政府教育督学)张世忠(区政府教育督学)
颜家文(区教育科研培训中心主任)
成 员:童 英(区教育局党政办负责人)
付红献(区教育局教育科负责人)
彭 静(区教育局计财科负责人)
彭文龙(区教育局资助中心办负责人)
彭顺荣(区教育局综治办主任)
谢 静(区教育局职成办负责人)
张 蓉(区教育局政工办负责人)
雷 燕(区教育局资产办负责人)
梁荣欣(区教育系统工会主席)
邓静茹(区教育局招生办副主任)
刘 军(区教育局营养办负责人)
曾凡林(区教育局督查办)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教育科,付红献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唐洪同志任办公室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处理招生入学工作日常事务。
三、公办学校严格执行划片入学
依据学校分布、辖区内适龄儿童数、学校办学规模、上下学交通状况等,结合区域教育布局调整、新建及改扩建小区、人口变化等因素,按照就近或相对就近原则,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科学划定公办学校招生入学范围(见后文)。
四、严格执行招生计划
严格执行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计划管理,区教育局根据核准的学校办学规模、综合考虑办学条件、标准班额、师资水平、生源情况等因素合理核定公办、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计划,并于5月20日及时向社会公布。
五、严格规范招生行为
(一)严格落实“十个严禁”纪律
各校要在严格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纪律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执行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纪律,严禁设置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限制条件。
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工作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
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
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
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
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
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
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
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
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严禁学校进行虚假招生宣传。
(二)落实免试入学原则
免试入学是法律赋予所有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是义务教育的基本原则,适用于所有公民办学校。
任何学校不得以面试、面谈、测评等名义挑选学生,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2020年全面取消义务教育特长生和各类特长班。
(三)实施民办学校统筹招生
公、民办学校实施同步招生,民办学校招生实行全市统筹,报名对象为具有我市户籍或法定监护人持有我市有效期内居住证的适龄儿童少年,每名入学适龄儿童少年可选择填报1所民办学校,参与民办学校的招生录取,未被填报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按照公办学校的招生原则进行招生。
报名人数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小学和初中,全部通过电脑随机派位在报名学生中产生,报名人数未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由学校根据家长意愿直接录取报名学生,原则上学校不得录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
电脑随机派位由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组织实施,公证部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家长代表参加,全程接受社会监督,派位结果实时公布。电脑随机派位结束后,被录取学生在市教育局规定的时间和指定渠道缴纳学费,完成录取锁定。
(四)实行随机编班方式
全区公、民办学校合理均衡配备师资,通过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实行编班。
严格按照规定控制班额,一年级班额原则控制在45人以内,七年级班额原则控制在50人以内,所有班额不得突破56人(含56人)。
严禁民办学校设立“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招收中国国籍学生或面向中国国籍学生开设境外课程和使用境外教材;严禁学校以任何名义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
六、确保义务教育服务全覆盖
(一)坚持按序入学
严格执行省、市入学规定,一年级新生入学对象为2013年9月至2014年8月出生的正常适龄儿童。为了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免试就近入学,对户籍迁入一年以上并与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优先就近安排到公办中、小学就读;其次根据学校招生计划、报名人数,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排“人户分离”(寄搭户、集体户、“0门槛”)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二)保障特殊群体接受义务教育
1.保障随迁子女入学。
严格按照《居住证暂行条例》规定,制定完善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义务教育随迁子女入学政策,符合在同一居住地连续居住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三年,有固定住所、有稳定职业的随迁子女按照居住证与实际居住地址一致的原则,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就读。公办学校学位不足的,采取由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安排到民办学校就读(入学条件详见附件5、附件6)。
2.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积极推进融合教育,按照分类安置的原则,“一生一案”做好具备接受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保障。对于轻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接受义务教育;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可安排至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对于需要专人护理、无法到校就读的采用送教上门、远程教育等多种方式,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
3.落实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政策。
严格执行国家、省、市的有关政策性优惠规定,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援鄂医疗队成员子女、归国华侨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严格操作程序,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三)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1.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2013年9月至2014年8月出生的适龄儿童要按时接受义务教育。对于因身体健康等原因确需暂缓入学的适龄儿童,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5月中旬应向乡镇(办事处)、区教育局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方可暂缓入学,不得擅自以在家学习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
2.依法落实控辍保学责任。
认真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建立和完善失学辍学适龄儿童少年区、乡、村、校四本工作台账,严格落实控辍保学“双线”管理和“七长”负责制,落实联控联保工作机制,特别要结合实际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的控辍保学工作;乡镇(办事处)人民政府对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的,要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各校按照“一个都不能少”的要求,科学运用《劝返复学工作指南二十条》《关于进一步做好劝返复学学生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通知》等,切实做好辍学学生的劝返复学和已复学学生的稳定就读工作。
3.依法依规严厉查处非法办学行为。
区教育局严格落实教育部《禁止妨碍义务教育实施的若干规定》,认真排查并严厉查处社会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代替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
七、招生入学保障
1.招生入学统筹管理。
我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在市招委会和市教育局统筹领导下组织实施,严格按市招委会和市教育局规定时间节点实施招生工作,义务教育招生网上登记的时间、对象、流程、所需资料等按《贵阳市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网上登记入学工作实施办法》(附件1)执行。
2. 加强招生工作宣传。
区教育局组织辖区内幼儿园和小学,对“幼升小”“小升初”毕业班的家长网上登记入学工作进行宣传培训,确保在园、在校学生按规定时限完成网上登记工作。动员乡镇(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网格参与宣传工作,保证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家长知晓网上登记信息,及时让孩子接受义务教育。各幼儿园、小学、乡镇(街道办事处)要设立网上登记便民服务点,为有需要的适龄儿童少年家长提供网上指导和帮助。
学校、幼儿园,充分利用宣传栏、小广播、电子显示屏、微信、微博等形式向社会、家长、学生广泛宣传省、市、区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近入学相关政策,对招生工作政策、片区划分、入学登记时间、地点及所需手续等政策内容提前向社会公布,促进招生工作的公平、透明入学政策,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3.规范入学注册工作
⑴民办学校:7月17日~7月18日
⑵公办学校:7月22日~7月26日
“小升初”:家长携带《贵阳市义务教育证书》、《居民户口薄》及现场《审核表》到拟分配初中报名注册;
“幼升小”:家长携带《居民户口薄》、《预防接种证》及现场《审核表》到拟分配小学报名注册。另外,学位在白云一小、一小俊发校区、九小伊顿校区、十五小、南湖实验小学、十小恒大城校区等六所城市居民户口的学生,家长还须加带不动产证。
八、工作要求
1.成立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访维稳工作组和招生工作督促检查组,建立教育与相关部门会商协调机制,平稳招生、平安入学、阳光招生。第一时间回应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澄清不实信息。2020年将义务教育入学的网招工作纳入教育本年度学校目标考核指标体系。
2.为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透明,区教育局设立投诉举报电话,接受社会、个人的来访、信件投诉,对投诉举报的违规问题或情况,及时依法调查、处理,杜绝一切不正当的招生行为。
咨询电话:0851—84607159
举报电话:0851—88307901
3.各校严禁学校举办重点班、实(试)验班、特长班、快慢班等。
招收“小升初”新生采用《全国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系统》随机分班,“幼升小”新生采取电脑随机分班,均衡配置教师,将分班结果对家长进行公示。
4.学校结合实际制定本校的招生、分班实施方案,明确校长为第一责任人,严格按照本方案规定招生,严禁跨片区招生,对不符合规定招收的新生,不予审核全国中小学学籍;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如有违规现象发生,则视其情节和影响程度给予通报批评,后果由第一责任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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