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南明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入学条件+招生对象)

南明区教育局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及全国、全省基础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我区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

南明区教育局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及全国、全省基础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我区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经研究,制定《南明区教育局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2020年南明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入学条件+招生对象)

  一、指导思想:略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统筹,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法组织实施我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

  (二)坚持“免试划片入学、网上统一招生、公民办同步录取”的工作思路,结合“贵阳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登记系统,切实推进义务教育阳光招生。

  (三)坚持按照“两为主、两纳入”的原则,统筹安排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入学,确保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或政府购买服务的民办学校就读。

  三、入学条件

  1.小学一年级入学须年满6周岁(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

  2.初中一年级入学应为2020年小学应届毕业生。

  四、招生对象

  (一)南明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二)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三)特殊群体

  1.按照分类安置的原则,做好接受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保障;

  2.国家、省市区有关政策性优抚对象。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援鄂医疗队成员子女、全国劳动模范人员子女、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招商引资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

  五、注意事项

  对于因身体健康等原因确需暂缓入学的适龄儿童,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向南明区教育局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方可暂缓入学,不得擅自以在家学习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

  六、公办学校招生工作安排

  (一)入学信息网上登记

  南明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以“贵阳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为依托,实行“先登记后入学”政策。

  (二)履行报名手续

  1.南明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报名工作

  (1)优先安排“人户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网上登记后在片区服务学校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符合条件的即可履行入学报名手续。

  (2)调剂安排“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根据网上登记人数、学校招生计划、报名人数与学校资源分布情况,南明区教育局通过现场资料审核,根据学位情况按照“相对就近”原则,调剂安排“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户籍属于寄搭户、空挂户的,需按规定回到法定监护人实际居住地按户籍管理规定重新变更户籍信息后再到户籍所属地片区学校登记入学;如服从调剂分配的,携相关材料到南明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登记备案,南明区教育局按照“相对就近”原则调剂分配到有空余学位学校登记入学。

  户籍属于集体户、公共户的,携相关材料到南明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登记备案,按照“相对就近”原则调剂分配到有空余学位学校登记入学。

  2.特殊群体子女入学

  (1)符合入学条件并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生活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可申请就近入读普通学校。区教育局通过审核,安排符合条件的适龄残疾儿童随班就读,学校不得拒收。不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生活,且中度以上智力发育障碍的南明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可凭户口簿、出生证、残疾证等到南明区启智学校申请就读。盲、聋、哑适龄儿童、少年可到贵阳市盲聋哑学校报名入学。

  (2)户籍在南明区或在居住在南明区且符合条件的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援鄂医疗队成员子女、全国劳动模范人员子女、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上述优抚群体子女入学由南明区教育局按相关政策统筹安排。

  3.永乐乡所属学校招生

  永乐乡学校按照我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的统一时间,组织好服务片区内包括进城务工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近入学。永乐乡小学毕业生整班移交到初中学校就读:永乐小学整班移交到永乐一中,罗吏小学、水塘小学毕业班整班移交到端棻中学。

  4.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工作

  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区申请就读公办中、小学的,先进行网上登记,由南明区教育局通知相关人员,携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按“相对就近”原则调剂安排在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或政府购买服务的民办学校入学。

  5.双龙航空港经济区学校招生

  双龙航空港经济区学校招生由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社会事业发展局统筹安排,其它事宜由南明区教育局与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社会事业发展局协商解决。

  七、民办学校招生工作安排

  民办学校招生工作纳入统筹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实施,严格执行计划招生,一律不得以面试、面谈、测评等名义选拔学生,学校录取工作按照“网上登记+电脑随机派位+学位确认”模式进行。

  小学不得招收不足龄生,初中不得招收往届小学毕业生。符合民办学校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可选择填报1所民办学校。

  ☞报名学生数小于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小学和初中可根据家长意愿直接录取。

  ☞报名学生数大于核定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小学和初中,采取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招生,电脑随机派位由贵阳市教育局于7月16日统一进行。

  中签学生需在7月17日至7月18日向中签民办学校银行账户一次性缴纳一个学期的费用(含学校招生简章上所列应收学费、住宿费,不含代收费及服务性收费),银行缴费回单将作为学位确认的唯一依据,逾期未缴费学生视为放弃中签资格。学位一经确认,系统锁定学生录取信息,不能再被其他公办或民办小学、初中录取。确认时间不得提前和延长。

  八、工作要求

  (一)实施计划管理。

  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实行计划管理,要求学校严格按照区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进行招生,学校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整招生计划。学校不得超额编班,原则上小学班额为45人、初中班额为50人。

  (二)规范招生程序。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高度重视招生工作,成立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执行区教育局统一规定的时间和程序,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有序。

  (三)加大宣传力度。

  加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宣传,多渠道广泛宣传招生政策、片区划分、登记时间、报名程序等信息,增加我区招生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度。

  (四)严禁违规招生。

  区教育局严格落实上级招生工作纪律要求,加强招生过程管理与督查力度,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行全程指导、监督和管理,严肃查处招生入学工作中的违纪违规行为。

  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是基础教育规范办学的重要环节,要求各校严格按照区教育局统一的时间、统一的工作程序和要求,周密组织,规范操作,确保我区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

  附:

  1.2020年南明区公办学校新生报名时间及流程

  2.南明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公办中小学相关政策及所需材料

  3.2020年南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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