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黔灵镇人民政府、区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云岩区全面实施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至街道(镇)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云岩区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云岩区全面实施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至街道(镇)工作方案
按照《中共贵阳市委办公厅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贵安关于健全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筑党办发〔2022〕1号)和《贵阳市民政局 贵阳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关于全面实施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至乡镇(街道)工作方案>的通知》(筑民发〔2024〕14号)为落实好“优化审核确认程序,稳步做好社会救助审核工作。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困难群众“急难愁盼”,本着便民、利民、惠民的原则,持续推进社会
救助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方便群众”,建立健全规范有序、公开透明、快捷高效的社会救助审核确认工作机制,不断完善民政救助对象与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三同步”识别机制,切实提高社会救助工作的时效性、精准性和困难群众的满意度。
二、下放内容
以街道(镇)为单位,按程序将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低保边缘家庭人口认定等区级民政部门承担的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至街道(镇),由街道(镇)直接承担低保、特困、临时救助(救助金额不超过当地当年6个月低保标准)、低保边缘家庭人口认定等社会救助的审核确认工作,实现社会救助审核确认和监督管理职能有效分离。
三、重点任务
(一)明确权限下放时间。区民政局要结合2021年以来权限下放试点工作经验,对未开展权限下放的街道(镇)进行研判,周密部署,压实责任,确保在2024年低保年度核查前,将区级民政部门承担的低保、特困、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确认权限全部下放至街道(镇)。
(二)明确权限下放程序。区民政局要结合本区实际,拟制工作方案,明确重点任务、时间节点、工作责任,经区人民政府同意后,将区级民政部门承担的低保、特困、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至街道(镇)。
(三)厘清权限下放职责。由区民政局要履行权限下放工作监管责任,做好权限下放后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做好社会救助资金的筹集管理;街道(镇)履行审核确认的主体责任,做好社会救助对象申请受理、入户调查、审核确认等工作;村(居)民委员会负责协助街道(镇)开展对申请家庭的经济状况和实际生活情况调查核实、主动排查发现困难群众、帮助申请有困难的村(居)民代为提出申请。
(四)加强政策业务指导。区民政局要加强对街道(镇)社会救助工作人员业务指导和政策培训,街道(镇)要做好社会救助政策的宣传和解读,提高经办人员业务水平,确保审核确认权限“下得去”、责任“接得住”、业务“管得好”、对象“兜得牢”。
(五)完善监督管理体系。区民政局要做好权限下放后审核确认备案,健全监督检查和抽查复核机制,每年按当年新增和退出救助对象家庭的12%开展抽查复核,对近亲属备案家庭及有群众举报、反映的救助对象进行100%入户调查,对存在异议的审核确认结果,可采取“一事一议”方式提级复核,防止“一放了之、监管缺位”;街道(镇)要压实干部牵头开展家庭经济状况调查责任,严格执行“谁受理、谁负责;谁调查、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确认、谁负责”,确保权责统一。
(六)建立容错纠错机制。要按照省、市容错纠错相关实施办法,坚持严的基调不动摇,对秉持公心、履职尽责但因客观原因而非主观意愿出现失误偏差,且能够及时纠正的经办人员依法依规免于问责,宽容、纠正工作中的失误错误,激励干部敢于担当、积极作为。
四、工作安排
(一)安排部署。区民政局要结合实际拟定实施方案,报区人民政府按程序行文,层层压实权限下放工作责任。区民政局要于2024年2月29日前将区级人民政府印发的实施方案报市民政局备案。
(二)组织实施。区民政局要对街道(镇)社会救助工作开展绩效评估,要加大监督指导,完善工作机制、优化工作流程、补齐短板弱项。街道(镇)要严格执行政策标准和程序,依法规范履责,做到 “应保尽保、进出有据”。坚决杜绝“关系保”“人情保”“政策保”“死亡保”等问题的发生。确保权限下放“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兜住兜准兜牢民生底线。
(三)总结评估。街道(镇)要认真总结权限下放工作的基本做法及取得成效,分析权限下放后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研究提出完善政策措施;加强权限下放工作的总结,力争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社会救助典型案例,纵深推进社会救助综合改革,推动社会救助高质量发展。各街道(镇)于2024年11月1日前向区民政局报权限下放工作总结。
五、有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开展权限下放工作是贯彻落实党中央、
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部署的重要决策,是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的具体体现,也是更好保障和维护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的重要举措。各街道(镇)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强化组织领导,夯实工作责任,周密安排部署,确保“责有人负、事有人抓”。
(二)加强组织保障。各街道(镇)要加强组织领导,将社会救助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将社会救助政策落实情况纳入街道各部门绩效评价。要充分发挥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领导小组或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机制,加强部门联动,强化资源统筹,确保权限下放工作落到实处。
(三)提升能力建设。各街道(镇)要认真落实《中共贵阳市委办公厅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贵安关于健全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强化街道(镇)社会救助责任和相关保障条件,按照救助对象数量、结构等因素,配足街道(镇)社会救助工作力量,确保“岗有人在、事有人办”。
(四)健全长效机制。各街道(镇)要健全信息公开和投诉举报机制,进一步做好社会救助对象长期公示,公开举报电话,畅通群众反映问题渠道;要对收到的各类问题线索逐一登记,及时核查并反馈;区民政局要会同财政部门健全社会救助资金监督检查机制,加强对资金筹集、拨付、发放、使用等环节的全流程监管,做好风险防控,确保救助金及时足额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
(五)强化政策宣传。各街道(镇)要通过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新闻媒体、服务窗口等各类平台,加大社会救助政策宣传力度,提高困难群众对社会救助制度体系、功能定位、申办、流程、救助方式的知晓度;要及时总结提炼和宣传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工作的成效,积极稳妥回应公众关切,合理引导社会预期,努力营造良好社会救助工作氛围。本方案自下发之日起实施,《云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岩区社会救助有关事项审核确认权限下放街道(镇)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同时废止。
附件:
1. 云岩区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街道(镇)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pdf
2. 街道(镇)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pdf
8. 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街道(镇)指导及监督管理机制.pdf
信息来源:https://www.yunyan.gov.cn/zwgk/zcwj/qzfwj/202404/t20240402_840273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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