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府发〔2018〕95号 云岩区人民政府关于云岩区麻冲路道路工程项目规划红线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决定

经贵阳市相关部门批准,实施云岩区麻冲路道路工程项目,需对规划红线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进行征收,依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对该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予以征收:一

经贵阳市相关部门批准,实施云岩区麻冲路道路工程项目,需对规划红线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进行征收,依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对该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予以征收:

一、征收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二、征收范围:云岩区麻冲路道路工程项目规划红线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

三、征收部门:云岩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管理局。

四、评估机构的选定方式:

(一)本决定发布后,由征收部门向被征收人推荐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被征收人协商选定评估机构的期限不低于5个工作日,由被征收人通过半数以上共同选择一家评估机构,并将选定的评估机构在征收范围内公示。

(二)协商不成的,根据被征收人所选评估机构得票数按从高到低的顺序推荐3-5家评估机构,邀请被征收人代表、社区服务中心、基层组织代表等参与,采取公开抽签、摇号等方式选定评估机构,并请公证机构对抽签、摇号等过程与结果进行现场公证。

五、征收签约期限:自《云岩区麻冲路道路工程项目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8月4日。

六、征收补偿按照公示的《云岩区麻冲路道路工程项目农房房屋征收补偿方案》执行。

七、被征收的房屋以所有权证为依据,其用途、性质、建筑面积以房屋所有权证为准。

八、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在法定期限内,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在法定期限内,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九、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本决定规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云岩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管理局报请云岩区人民政府,由区人民政府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按照《云岩区麻冲路道路工程项目农房征收补偿方案》规定作出征收补偿决定,并在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期限内又不搬家的,云岩区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十、被征收人如对本决定不服的,可在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贵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云岩区麻冲路道路工程项目农房征收补偿方案

云岩区人民政府

2018年7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云岩区麻冲路道路工程项目农房征收与补偿方案

经市政府及市国土局、市规划局批准,在云岩区实施麻冲路道路工程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第590号令)和住建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的规定,结合被征收范围的实际情况,制定以下征收与补偿方案:

一、被征收房屋的补偿方式

凡属该项目征收范围内的房屋,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或房屋产权调换。

二、农房合法性及用途的认定

(一)被征收农房以合法有效的证件为依据,按其证件批准登记的用途、结构、面积给予补偿。如所持证件面积与实际不符的,被征收人应在本项目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15日内到当地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或产权监理部门申请重新确定。

(二)未办理相关建房手续的无证农房,被征收人须在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依法到当地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确权,经申请获得确权的,按确权面积进行补偿;在规定时限内未提出申请或申请未获得确权的房屋,按无证自搭房处理。

三、评估机构的选定方式和评估范围

(一)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云岩区人民政府在发布房屋征收决定公告时,在公告中载明被征收人协商选定评估机构的期限,该期限自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发布之日起不低于5个工作日。

(二)协商不成的,云岩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管理局根据被征收人所选评估机构得票数按从高到低的顺序推荐3-5家评估机构,邀请被征收人代表、社区服务中心、基层组织代表等参与,采取公开抽签、摇号等方式选定评估机构,并请公证机构对抽签、摇号等过程与结果进行现场公证。

(三)被征收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被征收人对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贵阳市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四)评估目的:

1. 评估被征收房屋的价值;

2. 评估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市场价值。

四、房屋安置

(一)被征收人选择房屋安置的,按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靠档进行安置。

(二)被征收人选择房屋安置的,按照被征收房屋评估价与产权调换房评估价进行结算,结清房屋差价后,被征收人享有产权调换房屋产权。超安建筑面积按产权调换房屋评估价补款后获得产权。

产权调换房名称 产权调换房地址 产权调换房单价(元/平方米) 过渡方式 过渡时间

天玺苑 待定 见产权调换房

评估报告 待定 待定

上述产权调换房源原则以被征收房屋所在地段进行安置,不分楼层及朝向等,被征收人按照先签先选的原则进行签约安置。

五、货币补偿

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由征收人按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乘以评估价后对被征收人给予一次性货币补偿。

六、涉及的搬迁、临时安置补助等费用按下列标准计发

(一)搬迁费

搬迁费按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计算,住宅按照每次每平方米10元计发;非住宅按照每次每平方米20元计发。选择货币补偿的发给一次搬迁费;住宅房屋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发给两次搬迁费。如被征收房屋(住宅)合法建筑面积不足45平方米,按45平方米计发。

(二)房屋产权调换临时安置费

房屋产权调换安置产生过渡的,由被征收人自行过渡,按合法应安面积计发临时安置费(若安置面积小于应安面积的,按安置面积计发临时安置费),即:按每月每平方米10元计发。房屋产权调换超期安置的,从逾期之日起,每超期1个月,超期临时安置费按临时安置费标准逐月递增10%。递增后的超期临时安置费最多不超过临时安置费标准的5倍。如被征收房屋为住宅,建筑面积不足45平方米,按45平方米标准计发。

(三)货币补偿的临时安置费

按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计发3个月,住宅每月每平方米10元,非住宅每月每平方米20元。如被征收房屋为住宅,建筑面积不足45平方米,按45平方米计发。

七、附属设施补偿

(一)水泥院坝:30元/平方米

(二)水泥空心砖围墙:120元/平方米。红砖围墙:150元/平方米、石砌围墙:120元/平方米

(三)石砌堡坎、水沟、挡土墙:180元/立方米;干打垒石堡坎130元/立方米

(四)畜圈、厕所、看菜房:砖混:150-200元/平方米、砖木:100-150元/平方米、其他:50-100元/平方米

(五)土粪坑:100元/立方米;水泥粪坑:200元/立方米;水泥水池:200元/立方米

(六)门楼:500元/个

(七)红砖、石砌、水泥粉面水沟:130元/立方米

(八)石基础(未建房):130元/立方米;砖基础(未建房):190元/立方米;毛石混凝土基础(未建房)180元/立方米

(九)隔热层:30元/平方米

(十)女儿墙:45元/平方米

(十一)水池、花台:100元/立方米

(十二)沼气池:3300元/个

(十三)灶台:80元/平方米

类别

项目名称

单位

单价(元)

备 注

1

电话(不计分机)

300

2

煤气智能表

2890

3

煤气普通表

2600

4

数字电视(含闭路、有线)

200

5

独立水表

780

6

分水表、分电表

30

7

独立电表

629

8

动力电迁移费

3000

9

电脑宽带迁移费

150

10

太阳能热水器迁移费

500

11

热水器迁移费

200

12

电热迁移费

1500

13

电热过渡补贴费

1500

14

空调移机费(柜机)

500

15

空调移机费(挂机)

200

16

电视信号接收器迁移费

50

17

雕花玻璃

厚度5㎜以下

120

18

厚度5㎜以上

160

19

内墙装修

瓷粉+乳胶漆

8-15

20

墙纸

20-40

21

木墙裙

60-80

22

木质桑拿板

30-60

23

瓷砖墙裙

55-120

24

瓷砖

30-60

25

水曲柳墙裙

30-60

26

铝合金扣板墙

80-100

27

电视墙

70-130

28

吊顶装饰

木质吊顶

60-200

29

铝塑板吊顶

80-100

30

石膏线条

m

10

31

塑料扣板

30-50

32

宝丽板

30-80

33

石膏板吊顶

40-60

34

地 板

普通地板砖、水磨石

40-100

35

耐磨抛光地板砖

90-120

36

花岗石

120-150

37

大理石

120-150

38

实木地板

60-200

39

强化、复合地板

50-100

40

金属门窗

铝合金门窗

130-150

41

铝合金卷帘门

80-110

42

塑钢门窗

130

43

不锈钢防盗门

300-500

44

钢管防盗门

100-150

45

全封闭防盗门

500-1500

含附件

46

不锈钢楼梯扶手

80

47

木门、窗、套、盒

实木门套

500-800

48

包门

80

49

三合板、椴木门套

200

50

雕花门套

800-1200

51

窗套

50

52

窗帘盒

m

40

53

加装木门、窗

150

必须是二次加装

54

铁艺扶手

90

55

不锈钢防盗窗栏

50-80

56

钢筋防盗窗栏

20-30

57

固定式衣柜贮物柜

衣柜

m

200-500

横向取量

58

贮物柜

m

200-300

横向取量

59

厨房吊柜、台柜

厨房台柜(普通型)

m

200-400

横向取量

60

厨房台柜(优质型)

m

400-600

横向取量

61

厨房台柜(高级整体型)

m

600-1000

横向取量

62

浴室设饰

台式面盆

200-350

63

不锈钢面盆

150-200

64

洗手盆、陶瓷拖把缸、洗涤缸

100

65

整体浴室

遮阳雨棚

无烟灶台

纱窗

外墙砖

800-1200

66

浴缸

500-850

67

坐式便器

200-500

68

蹲式便器

100

69

照明线路

按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计算

60㎡以下

1500

(含60㎡)

70

60㎡-100㎡

2000

(含100㎡)

71

100㎡-150㎡以上

2500

(含150㎡)

72

150㎡以上

3000

73

其它

遮阳雨棚

50-90

74

琉璃瓦

120

75

无油烟灶台

m

200-700

76

纱窗

50

77

水泥院坝

30

78

女儿墙

45

79

水池、花台

100

80

灶台

80

81

简易棚

100-150

82

板房、钢架棚

200-300

对装修及设施补偿单价及设施项目缺项、大型设施和设备搬迁等补偿有异议的,可委托选定的评估机构对其进行评估。

本条款补偿费用由征收人一次性发放给被征收人。涉及水、电、燃气等设施使用费用,由被征收人或被征收房屋使用人在领取补偿款前自行结清费用。

九、签约期限:本项目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至2018年8月4日。

十、超过本项目征收决定公告确定的签约期限未签约的,一律不给予任何补助和奖励。超过征收决定确定的签约期限未签约和搬家的,按照相关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十一、本方案只适用云岩区麻冲路道路工程项目农房征收。

十二、本方案由云岩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管理局负责解释。

十三、本方案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等相关法规执行。

云岩区人民政府

2018年7月4日

云岩区麻冲路道路工程项目农房征收补助方案

一、被征收人在本项目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签约搬迁并交房的,征收人给予被征收人无证自建房以下工料补助:

(一)砖混结构:每平方米700元

(二)砖木结构:每平方米550元

(三)木 结 构:每平方米400元

(四)其他结构:每平方米240元

对2008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后修建的无证自建房屋一律不予补助。

二、被征收人在本项目征收决定公告确定的签约期限内签约搬迁并交房的,征收人给予被征收人以下方式补助:

(一)被征收人住宅房屋选择房屋安置的,产权调换房屋建筑面积在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内的不补房屋差价款,被征收人享有产权调换房屋产权。

(二)被征收人住宅房屋选择房屋安置的,产权调换房屋建筑面积超过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的部分,按以下方式结算后,被征收人享有产权调换房屋产权。

1. 超出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10平方米内(含10平方米)按1000元/平方米补款;

2. 超出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10平方米—20平方米(含20平方米)按产权调换房屋评估价的50%补款;

3. 超出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20平方米以上的部分按产权调换房屋评估价补款。

三、被征收人超过本项目征收决定确定的签约期限未签约的,一律不给予以上任何补助。

四、本方案只适用云岩区麻冲路道路工程项目农房征收。

五、本方案由云岩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管理局负责解释。

云岩区人民政府

2018年7月4日

云岩区麻冲路道路工程项目农房征收奖励方案

一、在本项目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签约搬迁并交房的,征收人对被征收人给予以下奖励:

(一)签约奖励20000元/户。

(二)搬家交房奖励30000元/户。

(三)搬迁补助费按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奖励每平方米10元,如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不足45平方米的,按45平方米计发。

(四)房屋产权调换临时安置奖励费,按产权调换房屋对应的过渡期限对被征收房屋(住宅)合法建筑面积进行奖励,每月每平方米10元,不按月递增,被征收房屋(住宅)建筑面积不足45平方米,按45平方米计发。

(五)货币补偿临时安置补助费按被征收人合法建筑面积奖励,住宅每月每平方米10元,非住宅每月每平方米20元,共奖励三个月。如被征收房屋为住宅,合法建筑面积不足45平方米,按45平方米计发。

(六)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征收人按被征收房屋评估单价的30%乘以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给予被征收人一次性货币奖励。

(七)涉及底层临街实际用于经营的房屋,以现状为依据,获得确权认定后,须提供与房屋所在地点一致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经村(居)、社区(镇)等相关单位共同认定,每户用于营业用房的建筑面积以80平方米为上限,大于80平方米的按80平方米计算;小于80平方米的按实际面积计算,该面积包含在每户农房合法建筑面积内。征收人按确认的合法建筑面积在住房评估单价的基础上上浮50%给予一次性货币奖励。

二、被征收人在本项目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签约搬迁并交房的,征收人给予被征收人无证自建房以下奖励:

(一)砖混结构:每平方米700元

(二)砖木结构:每平方米550元

(三)木 结 构:每平方米400元

(四)其他结构:每平方米240元

对2008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后修建的无证自建房屋一律不予奖励。

三、被征收人超过本项目征收决定公告确定的签约期限未签约的,一律不给予以上任何奖励。

四、本方案只适用云岩区麻冲路道路工程项目农房征收。

五、本方案由云岩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管理局负责解释。

云岩区人民政府

2018年7月4日

云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4日印发

 

 

信息来源:https://www.yunyan.gov.cn/zwgk/zcwj/qzfwj/201812/t20181210_826788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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