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黔灵镇人民政府,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
现将《云岩区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云岩区人民政府
2020年6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云岩区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贵州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贵阳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云岩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全面推进云岩区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根据《贵阳市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现将云岩区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作如下安排。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继续压减区级权责清单事项,简化行政审批程序,全面推行行政审批标准化。进一步完善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和管理机制。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审批时间压缩至80个工作日内,加强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建设,加快项目审批服务“一网通办”,一般社会投资项目审批时间压缩至60个工作日。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进一步扩大承诺办理事项范围,对不影响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涉企审批事项,尽可能纳入清单管理。持续推进“减证便民”,在全区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发展改革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区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2.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厘清行政机关与行业协会商会的职能边界,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不折不扣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下大力气降低企业成本。
牵头单位:区民政局、区发展改革局
责任单位:区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3.加强市场监管力度。扎实推进“证照分离”,切实解决“准入不准营”问题。进一步拓展企业简易注销登记适用范围,压缩公告时间。全面落实放宽民营企业市场准入的政策措施。加快完善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积极推进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推动监管信息全程可追溯和“一网通享”。推进涉企信息归集共享,信息归集的政府部门覆盖率达到75%以上,依法开展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以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列入、移出工作。
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发展改革局
责任单位:区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4.创新社会治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严格落实依法处置、舆论引导、社会面管控“三同步”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人民调解组织网络,构建“漏斗形”矛盾化解机制,配齐配强专职人民调解员,重点协调解决消费者权益、劳动关系、医患关系等方面的矛盾纠纷。加强网络综合治理,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推动社会治理和服务重心向基层下移,大力推行网格化管理。推动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
牵头单位:区司法局、区公安分局
责任单位:区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5.进一步优化公共服务。加快综合性实体政务大厅标准化建设,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应进必进”,健全公共服务评价机制。全面推进“全省通办、一次办成”改革工作,实现“一网通办”政务服务网上可办率达到100%,加快推进社保等与群众密切相关的热点业务“一网通办”。推进政务服务事项“一窗”改革,除特别复杂和涉密事项外,“一窗”分类受理实现80%。推进30个高频应用电子证照在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共享应用。
牵头单位:区政务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大数据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医疗保障局、区自然资源局、区规划分局
6.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完善生态环境监管和应急保障体系,持续强化生态环保执法,推动跨区域环境联合执法、交叉执法。进一步完善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加大对生态环境违法犯罪案件的查办力度。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机制。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
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发展改革局、区自然资源局、区规划分局、区审计局等区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7.依法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坚持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防控工作,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方面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法律法规。依法打击妨害疫情防控、暴力伤医、制假售假、造谣传谣、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加强疫情防控普法宣传和法律服务,做好矛盾纠纷防范化解工作,全面提升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
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局
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司法局等区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8.深入开展政府规章清理工作。按照司法部、省司法厅、市司法局关于深化证明事项清理、全面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各项要求,结合我区社会基层治理、城区基层体制机制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新要求,配合上级部门做好政府规章清理工作。
牵头单位:区司法局
责任单位:区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9.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审查,依法撤销和纠正违法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严格违法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责任追究。区政府组织编制本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并向社会公布。
牵头单位:区司法局
责任单位:区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10.加强行政决策制度建设。研究制定云岩区贯彻落实《贵州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的相关配套实施制度,规范决策程序,明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坚持依法决策,落实好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
牵头单位:区司法局
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府各工作部门
11.完善行政决策论证评估机制。加强行政决策咨询论证工作,完善部门或者委托第三方评估、专家咨询论证、公众参与相结合的风险评估工作机制,提高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质量。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工作,跟踪决策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
牵头单位:区司法局
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府各工作部门
12.深入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坚持政治标准、专业标准和敏锐性原则,完善法律顾问遴选、使用、管理机制。组织开展优秀政府法律顾问宣传活动,开展优秀案例推选工作,宣传推广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经验。
牵头单位:区司法局
责任单位:区政府各工作部门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3.改革行政执法体制。整合优化行政执法队伍,完善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深化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农业、交通运输等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加大扶贫、安全生产、市场监管、劳动保障等重点领域执法力度。
牵头单位:区司法局
责任单位:区级行政执法部门,区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14.完善行政执法程序。严格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进一步理顺行政强制执行体制,规范行政强制执行程序。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完善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完善行政执法权限协调机制。
牵头单位:区司法局
责任单位:区级行政执法部门,区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15.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深化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改革工作,实现区执法单位全覆盖。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
牵头和责任单位:区级行政执法部门
16.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严格落实行政执法监督制度、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和行政执法责任制及评议考核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深入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健全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
牵头和责任单位:区级行政执法部门
17.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严格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动态管理。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纪律约束机制,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素质。规范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管理。
牵头和责任单位:区级行政执法部门
18.加强行政执法保障。行政执法经费由政府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保证足额拨付。改善执法条件,合理安排执法装备配备、科技建设等方面的投入。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严禁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严禁将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同部门利益直接或者变相挂钩。
牵头单位:区财政局
责任单位:区级行政执法部门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9.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动态调整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严格规范作出各类行政行为的主体、权限、方式、步骤和时限。
牵头单位:区司法局
责任单位:区政府各工作部门
20.自觉接受监督。认真执行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接受询问和质询制度。完善知情明政机制,政府有关部门按规定定期向政协通报有关情况。依法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落实行政机关依法出庭应诉制度和人民法院司法建议、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反馈制度。
牵头单位:区司法局
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等区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21.加强内部监督。完善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制度,强化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的监督。加强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国有资产监管、政府投资、公共工程建设等部门和岗位的规范管理。推进审计全覆盖。
牵头单位:区财政局、区审计局
责任单位:区政府各工作部门
22.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2020〕8号)要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做到政府信息应公开尽公开。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与政务服务平台融合发展。严格执行省政府新闻发布工作办法,完善政府新闻发言人、突发事件信息发布等制度。依法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府新闻办
责任单位:区政府各工作部门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23.健全行政纠纷化解机制。完善行政调解、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高效便捷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加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健全行政调解制度,加强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
牵头单位:区司法局
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24.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认真落实国家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要求,整合行政复议职责,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强化行政复议平台的推广应用。加强行政应诉工作能力建设。推动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着力降低行政机关败诉率。
牵头单位:区司法局
责任单位:区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七、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25.加强法治教育培训。区政府要建立常务会议定期学法制度,部门建立领导班子定期学法制度,每年至少举办两期法治专题讲座,要将学法用法纳入行政学院主体班教学计划,列入干部教育必修课。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和公务员教育培训规划,加大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中法治培训力度。加大普法工作力度,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现区直单位普法责任清单全覆盖。
牵头单位:区司法局
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26.完善法治能力考查测试制度。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日常工作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考核,开展领导干部依法办事述职。完善领导干部宪法、法律学习教育机制,依法组织新任职领导干部进行宪法宣誓。加强对领导干部任职前宪法和法律知识能力考查,考查结果作为领导干部任职的重要参考。推行公务员晋升依法行政考核制度。
牵头单位:区司法局
责任单位:区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八、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
27.加强组织领导。全区各部门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谋划和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任务,区政府常务会议每年至少听取两次依法行政工作汇报。区政府及其部门每年要组织召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制订年度工作要点并组织实施,加强对重点工作的督察。加强法治工作机构建设,配齐配强法治力量。
牵头单位:区司法局
责任单位:区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28.严格落实责任。区政府各工作部门要切实履行推进本区域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职责,按照《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规定的程序和时限,做好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年度报告工作,并向社会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牵头单位:区司法局
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府各工作部门
29.强化考评督查。科学设定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指标,创新考核方式方法,严格考核工作,将考核情况作为对全区各部门政绩考核和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对工作不力、问题较多以及依法办事、考核落后的,及时约谈、责令整改、通报批评。全区各部门要及时组织对本部门贯彻落实《纲要》和省、市、区《实施方案》的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核查,及时差漏补缺,形成工作台账和总体推进情况报告,为组织编制《云岩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提出对策建议。
牵头单位:区司法局、区督办督查局
责任单位:区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抄送:区委各部门,区纪委,区人武部,各人民团体。
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法院,区检察院。
信息来源:https://www.yunyan.gov.cn/zwgk/zcwj/qzfwj/202010/t20201014_826788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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