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府发〔2022〕5号 云岩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岩区粮食安全责任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黔灵镇人民政府、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云岩区粮食安全责任制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云岩区人民政府2022年5月12日(此件公开发布)云岩区粮食安

各街道办事处、黔灵镇人民政府、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

《云岩区粮食安全责任制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云岩区人民政府

2022年5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云岩区粮食安全责任制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69号)、《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实施意见》(黔府发〔2015〕24号)和《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贯彻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筑府发〔2015〕45号)精神,加快构建云岩区粮食安全保障体系,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粮食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重要意义

“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粮食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战略物资,粮食安全与社会和谐、政治稳定、经济持续发展息息相关。落实好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抓好粮食生产、完善粮食应急储备体系、保障粮食市场供应、确保粮食安全无风险是各级各部门的共同职责,也是粮食安全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各级各部门必须充分认识确保粮食安全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把保障粮食安全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保障民生、维护稳定,常抓不懈,毫不动摇。

二、工作内容

(一)明确保障粮食安全责任

1.强化粮食安全责任。我区是粮食主销区,对外依存度高,保障粮食安全的任务尤为艰巨。各街道(镇)和区政府相关工作部门必须切实承担起保障本地区粮食安全的主体责任,全面加强粮食储备和流通能力建设,建立起政府负总责、部门抓落实、储备保应急、流通保平衡的粮食安全责任体系。要抓好粮食收购,管好地方粮食储备,确保储备粮数量充足、结构合理、质量良好、调用高效;实施粮食收储供应安全保障工程,加强粮食流通能力建设;完善区域粮食市场调控机制,维护粮食市场稳定;健全粮食质量安全保障体系,落实监管责任;大力推进节粮减损,引导城乡居民健康消费。

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各街道(镇)。

2.强化有关部门职责。粮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粮食宏观调控、地方储备粮管理、市场监管、流通能力建设和行业发展。财政部门负责落实粮食储备、流通等保障粮食安全所需资金,及时足额安排粮食风险基金。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履行好粮食进入市场销售的监管职责,不断提升对入市销售粮食的质量安全保障水平,禁止不符合食品安全的粮食进入口粮市场。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健全与粮食直接接触的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落实粮食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共同落实和完成粮食安全各项任务。

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各街道(镇)。

(二)强化地方储备粮管理

3.健全我区粮食储备体系。加强对承储于我区的区级储备粮管理。加强储备粮品种结构调整,要按照城镇常住人口不低于15天消费量建立成品粮,相关费用补贴纳入区级财政预算,并建立与之相适应的成品粮低温储备库,确保成品粮油储存安全,以保证在紧急情况下调得动、能应急。

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财政局、乌当区国粮购销有限公司。

4.完善储备粮管理机制。进一步优化储备粮布局和品种结构,落实储备粮费用、利息补贴资金,建立储备粮保管、轮换费用动态调整机制,完善轮换管理和库存监管制度,大力提高科学保粮水平。

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财政局、乌当区国粮购销有限公司。

(三)保障粮食市场供应

5.完善粮食应急供应机制。粮食部门要根据我区实际情况对《云岩区粮食供应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进一步完善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

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各街道(镇)。

(四)加强粮食市场和质量安全监管

6.加强粮食市场监管。切实做好粮食收购市场专项检查工作,督促粮食收购企业严格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区发改局、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要加强对批发市场、超市、农贸市场的检查,强化对粮油流通市场的监管,依法打击坑害消费者的不法行为。

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市场监管局,各街道(镇)。

7.加强粮食市场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充分发挥粮食预警信息监测系统的作用,加强对粮食储备、流通和消费环节的监测、统计、分析、预警,当粮食市场出现异常情况时,区发改局、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要发挥主导作用,及时启动粮食应急预案,综合运用储备调控、价格调节、定点供应等措施,确保粮食市场基本稳定。

责任部门:区发展改革局,区市场监管局、各街道(镇)。

8.建立和完善财政支持保障机制。区财政要建立完善粮食风险基金制度,确定本级粮食风险基金规模及使用范围,并按规定科学管理使用粮食风险基金,粮食风险基金结余部分及原地方配套部分,全部用于粮食市场调控和粮食流通产业发展,不得挪作他用。要结合实际,尽快建立粮食流通专项资金,加强对粮食流通工作的资金支持。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发展改革局。

9.加强粮油质量监管。要加强对市场粮油商品的抽检力度,如发现粮油污染、质变等情况,采取强制性检验、干预性收购、分类储存、定向处置等措施,严禁不符合食用卫生标准的粮食流入口粮市场。继续推广科学储粮,减少储存环节用药,提高粮食储存质量。

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市场监管局、乌当区国粮购销有限公司。

三、工作措施

10.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为全面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的各项工作内容,经区人民政府研究成立“云岩区粮食安全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区发改局,由赵砚寒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各项具体工作的协调和联系工作。

11.大力推进节粮减损。加强粮食收购、存储、消费等各环节的节粮减损宣传教育。大力普及节粮减损、科学膳食知识,引导城乡居民养成讲健康、讲节约的粮食消费习惯。推行科学文明餐饮方式,加强对餐饮业和单位食堂等的引导和监督,大力提倡“光盘行动”,制止粮食浪费行为。

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融媒体中心、各街道(镇)。

12.加强舆论宣传。要紧扣建立健全粮食安全责任制的重大意义、科学内涵、工作措施等内容,科学制定宣传方案,动员和运用传统媒体、新兴媒体,采取专题专栏、新闻报道、专家访谈等多种形式,抓好抓实宣传报道工作,为贯彻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营造良好氛围。

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融媒体中心。

13.建立监督考核机制。将贯彻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的各项工作目标分解到各相应责任单位,实行目标管理,由区发改局局汇同区督办督查局对各项工作目标落实情况进行严格督查和考核,并将情况予以通报,对认真履行责任且成绩突出的给予表扬,对不合格的予以通报批评、责令整改。

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督办督查局。

附件:云岩区粮食安全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云岩区粮食安全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  黔  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副组长:张丞铭  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成  员:税  鹏  区政协副主席、区财政局局长

白向荣  区督办督查局局长

全佟云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赵砚寒  区发展改革局局长

钟关勇  区融媒体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区发展改革局,赵砚寒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信息来源:https://www.yunyan.gov.cn/zwgk/zcwj/qzfwj/202206/t20220610_8267884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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