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府发〔2013〕76号
云岩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岩区开展质量
兴区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社区服务中心、黔灵镇人民政府、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全面推进质量兴省工作的意见》(黔府发〔2012〕27号)和市政府《关于开展质量强市工作的实施意见》(筑府发〔2012〕94号),经区政府研究,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云岩区人民政府
2013年8月5日
云岩区开展质量兴区活动的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质量发展纲要〉全面推进质量兴省工作的意见》(黔府发〔2012〕27号)和市政府《关于开展质量强市工作的实施意见》(筑府发〔2012〕94号)的有关精神,通过在全区广泛开展质量兴区活动,深入实施“三产立区”和“工业强区”战略,进一步提高全区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等质量总体水平,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增强区域经济综合竞争力,经区政府研究,现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宗旨,以增强企业竞争力、扩大产品市场占有率、培育知名品牌,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为目的,坚持“企业为主、政府推动、名牌带动”原则,引导企业以科技为先导、以质量为核心、以市场为导向,充分调动各方面的力量,在全区上下形成“抓质量、创品牌”的合力,全面提高产品质量、工程质量和服务质量,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总体目标
(一)产品质量
1. 工业产品。到2015年,主导产业、重要工业产品,在省以上质量监督抽查时合格率要达到93%以上,强制性产品认证率要达到100%。
2. 食品。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率先在全省100%建立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和信用监督考核评价体系,白酒、茶叶、油制辣椒等主要产品实物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94%以上;食品生产经营及餐饮服务单位100%建立食品进货索证、索票制度。
3. 药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通过GMP、GSP认证率达到100%,100%建立药品企业档案。
4. 农产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合格率稳步提升,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100%纳入质量安全监测范围。
到2020年,产品质量保障体系更加完善,产品质量总体水平高于全市平均水平,质量创新能力和地域品牌市场竞争力明显提高,品种、质量、效益显著改善,基本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质量需求。
(二)工程质量
到2015年,竣工交付使用的工程质量100%达到国家标准或规范要求,大中型工程建设项目一次交验合格率达到100%,其他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98%以上。
1. 交通工程。由我区建设的干线公路、农村公路交工验收合格率达到100%,重点工程争创国家和省级工程质量安全品牌示范工程。
2. 水利工程。水利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率达到100%。
3. 建筑工程。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率达100%;污染治理设施工程质量达到国家标准或规范要求,提升企业创优意识,积极争创国家、省优质工程奖。
到2020年,建设工程质量水平全面提升,重点工程质量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人民群众对工程质量满意度显著提高。
(三)服务质量
到2015年,现代物流、高技术服务、商贸服务、交通运输服务和信息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持续快速发展,不断满足生产性行业需求;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居民服务、旅游、家庭服务、文化体育产业、医疗卫生等生活性服务业不断满足广大市民需求。商贸服务行业的顾客满意率达到90%以上。
1. 生产性服务业。建立健全服务标准体系,全面实施服务质量国家标准。培育形成一批品牌影响力大、质量竞争力强的大型服务企业(集团)。力争扶持大型物流企业通过A级认证。
2. 生活性服务业。建立覆盖旅游、住宿、商贸、交通、医疗卫生等行业的服务标准体系,标准覆盖率大幅提升,培育形成一批凝聚民族文化特色的服务品牌和精品服务项目,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需求。加大旅游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实施力度,创建贵阳市旅游标准化试点区。
到2020年,全面实现服务质量的标准化、规范化和品牌化,服务业质量水平显著提升,服务业企业和重点服务项目的服务质量达到或接近国内先进水平,服务业品牌价值和效益大幅提升,推动实现服务业大发展。
(四)生态环境质量
到2015年,全区生态环境质量保持稳定,稳中求进。环境保护投资指数达到1.7%;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生态文明产业和谐高效,形成较为完善的现代产业体系,实现资源可持续利用的清洁生产及循环经济发展模式,生态环境质量良好,生态文明人居环境健康和谐。
(五)经济运行质量
到2015年,品牌经济进一步显现,品牌对地方经济的贡献率有效提高;有效期内贵州省、市名牌、贵阳市服务业名牌达到39个以上,驰名商标达3个、贵州省著名商标达30个、贵阳市知名商标达30个。科技创新能力进一步增强,专利申请量年均增长率力争达到20%。经济结构进一步优化,品牌经济效益明显提升,科技创新能力进一步增强,知识产权得到有效保护,城市综合经济实力显著提高。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质量兴区工作,经区政府研究,成立“云岩区质量兴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质量兴区统筹规划、组织协调、指导监督、考核检查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杨继(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常务副组长:杨会生(区政府副区长)
副 组 长:宋成强(区政府办公室常务副主任)
杨险峰(区质监局局长)
成 员:向 东(区公安分局局长)
郭全明(区发改局局长)
聂 勤(区财政局局长)
翟 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夏建林(区商务局局长)
张凤霞(区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
彭 华(区住建局局长)
张子平(区统计局局长)
李华荣(区教育局局长)
李笑雪(区监察局局长)
关 关(区科技和工信局局长)
郑 璐(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黄筑森(区生态文明局常务副局长)
张 翔(区工商局局长)
袁晓雯(区旅游局局长)
汪家琪(区农水局局长)
吴继红(区安监局局长)
杨 鎔(区国土分局局长)
曹 静(区文体局局长)
程春燕(区法制办主任)
胡良屏(区工商联会长)
徐 斌(市交管局云岩分局局长)
叶春先(区质监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质监局),办公室主任由杨险峰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叶春先同志兼任,办公室负责质量兴区日常工作。质量兴区领导小组定期召集有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听取质量工作情况汇报,检查质量兴区活动实施进度,布置下一步工作。
四、职责分工
(一)产品质量工作组
牵头部门:区质监局
责任部门:区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管局、区农水局、区科技工信局、区发改局、区工商局、区商务局
(二)工程质量工作组
牵头部门:区住建局
责任部门:市交管局云岩分局、区农水局
(三)服务质量工作组
牵头部门:区商务局
责任部门:区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管局、区住建局、区质监局、区统计局、区旅游局、
(四)生态环境质量工作组
牵头部门:区生态文明建设局
责任部门:区住建局、区科技工信局
(五)经济运行质量工作组
牵头部门:区发改局
责任部门:区科技工信局、区质监局、区工商局、区统计局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保障
区政府将从组织上、政策上、资金上加强领导,确保质量兴区工作的有效实施。区质量兴区领导小组要切实发挥组织协调和指导作用,定期研究、协调、安排全区质量工作的有关事宜,制定切实可行措施,提高质量整体水平,设置质量兴区工作专项经费,切实保障质量兴区工作的顺利开展。对在质量兴区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有关部门和个人及获得全国知名品牌、贵州省名牌、贵州省著名商标、贵阳市(推荐)名牌、服务业名牌的区属企业,给予一定的物质和精神奖励。获奖的企业如果当年同时获得多个奖励,按最高奖励标准执行,不设重复奖励。对复评后重新获得同级奖项的产品不再奖励。
(二)实行质量工作责任制
区质量兴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质量工作,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质量目标负总责。建立质量责任考评和奖惩制度,制定和完善质量责任考评办法和考核细则,由区质量兴区领导小组定期组织检查考核,并对做出突出贡献的有关部门和个人进行表彰。
(三)加大行政执法力度
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点市场、重点产品和重点项目的质量监管。全面落实区域监管责任制,切实加强食品质量安全、食品许可、强制性认证及强制检验工作的管理,严格市场准入制度,杜绝无证无标生产;突出抓好以消费品为重点的打假活动,适时组织食品、药品、农资、建材等产品的专项打假工作;建立健全投诉处理制度,深入开展打假保名优活动,充分发挥“12365”、“12315”、“12319”打假举报投诉电话作用,严厉打击扰乱经济秩序的各类违法活动,优化投资环境,为名牌企业、名牌产品保驾护航。
(四)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
大力开展多种形式的质量管理培训活动,加强对企业经营者、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的质量意识和质量管理教育,提高劳动者素质。认真学习贯彻《质量发展纲要》,积极开展“质量月”、“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广泛宣传《计量法》、《标准化法》、《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建筑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有关质量法律法规,普及质量管理知识,增强全民的质量法制观念。新闻媒体要开辟专栏,及时报道实施质量兴区工作动态,广泛宣传名优企业和名牌产品,公开曝光质量违法案件,营造全社会齐抓共管的浓厚工作氛围。
抄送:区委各部门,区纪委,区人武部,各人民团体。
区人大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法院,区检察院。
云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8月28日印发
共印130份
信息来源:https://www.yunyan.gov.cn/zwgk/zcwj/qzfwj/201607/t20160721_826787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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