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府发〔2013〕13号 云岩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岩区贯彻落实教育“9+3”计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云府发〔2013〕13号 云岩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岩区贯彻落实 教育“9+3”计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社区服务中心、黔灵镇人民政府、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 区

    云府发〔2013〕13号

    云岩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岩区贯彻落实

    教育“9+3”计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社区服务中心、黔灵镇人民政府、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

    区教育局按照省、市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拟制的《云岩区贯彻落实“9+3”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云岩区人民政府

    2013年2月22日

    云岩区贯彻落实教育“9+3”计划工作实施方案

    为坚持教育优先发展,顺利完成两基攻坚,继续加大教育投入,切实改善办学条件,稳步提升教育质量,根据省政府《关于实施“9+3”计划的意见》(黔府发〔2013〕1号)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巩固提高9年义务教育水平

    1. 2013年小学入学率达到99%以上,初中入学率达到95%以上,小学生辍学率控制在1.5%以内,初中生辍学率控制在2.5%以内,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2%以上。

    2. 2014年小学入学率达到99%以上,初中入学率达到95%以上,小学生辍学率控制在1%以内,初中生辍学率控制在1.5%以内,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3%以上。

    3. 2015年小学入学率达到99%以上,初中入学率达到95%以上,小学生辍学率控制在0.5%以内,初中生辍学率控制在1%以内,义务教育巩固率保持在95%以上,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进入公办学校就读比例达到60%,基本消除大班额,实现义务教育初步均衡。

    (二)实行3年免费中等职业教育

    2013—2015年中等职业教育分别完成招生计划5392人、5232人、5747人的目标,从2013年秋季学期起,免除省内中等职业教育在校学生学费,积极在我区加强宣传及招生工作,到2015年,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人数比例达1:1,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统筹调度,切实提高教育质量

    为顺利开展教育“9+3”计划工作,特成立云岩区贯彻落实教育“9+3”计划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杨 继(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副组长:杨晓阳(区委常委、区委组织部部长)

    董亚伟(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张 洪(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

    赵震洋(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宋成强(区政府办公室常务副主任)

    苏金阳(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区城管局局长)

    夏 俊(区委政法委副书记、区综治办主任)

    郑 璐(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许 玫(区编委办主任)

    李华荣(区教育局局长)

    郭全明(区发改局局长)

    李笑雪(区监察局局长)

    向 东(区公安分局局长)

    何敏琦(区督办督查局局长)

    关 关(区工信和科技局局长)

    佘 念(区民宗局局长)

    曾佳俐(区民政局局长)

    李 强(区司法局局长)

    翟 莉(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杨 鎔(区国土分局局长)

    史 纪(区规划分局局长)

    彭 华(区住建局局长)

    汪家琪(区农水局局长)

    夏建林(区商务局局长)

    曹 静(区文体局局长)

    张凤霞(区卫生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

    罗 杰(区计生局局长)

    吴 丽(区审计局局长)

    吴继红(区安监局局长)

    胡绍云(区物价局局长)

    聂 勤(区财政局常务副局长)

    程春燕(区政府法制办主任)

    马 晶(团区委书记)

    孙丽萍(区妇联主席)

    张万里(区残联理事长)

    朱 萍(区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何 辉(宅吉社区党委书记)

    唐建华(中华社区服务中心主任

    陈雪娇(中环社区服务中心主任)

    金 萍(延中社区服务中心主任)

    方秋云(威清社区服务中心主任)

    王 荣(市西社区服务中心主任)

    宋建国(北京路社区服务中心主任)

    潘 林(黔东社区服务中心主任)

    张 军(栖霞社区服务中心主任)

    汤慧虹(中东社区服务中心主任)

    熊 鹰(东山社区服务中心主任)

    徐阳泽(普陀社区服务中心主任)

    王 燕(省府社区服务中心主任)

    胡敬方(贵乌社区服务中心主任)

    杨 骏(中天社区服务中心主任)

    胡丽玲(金狮社区服务中心主任)

    李传刚(头桥社区服务中心主任)

    杨 钧(金龙社区服务中心主任)

    邢 復(三桥社区服务中心主任)

    王 雨(圣泉社区服务中心主任)

    雷春风(金鸭社区服务中心主任)

    王先顺(荷塘社区服务中心主任)

    李 磊(普天社区服务中心主任)

    张 露(金关社区服务中心主任)

    李太珍(蔡关社区服务中心主任)

    梅 军(金惠社区服务中心主任)

    龙亚军(黔灵镇镇长)

    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区教育工作,指导统筹相关部门、各社区(镇)履行教育职责;对全区教育重大工作进行决策,定期研究全区教育工作并协调解决相关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由李华荣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各项日常工作。

    (二)健全组织,严格制度,部门联动,合力控辍

    1. 成立区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区各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的云岩区“控辍保学”工作领导小组,把“控辍保学”工作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例会,分析工作,研究问题,责成区各相关职能部门和辖区内区属中、小学及幼儿园落实好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三项工作制度,同时,负责研究制定《云岩区关于中小学“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并指导部门组织实施。

    2.在每年8月底以前,由区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分别与区教育局、各社区(镇)、辖区内区属学校主要负责人签订《控辍保学责任书》;辖区内各区属学校与班主任、家长签订《控辍保学责任书》,层层落实控辍保学责任制和“七长”责任制。每年9月,区教育督导办公室对签订和落实《控辍保学责任书》的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区人大和区政协将“控辍保学”作为人大执法检查和政协视查的重要内容。

    3. 建立云岩区人民政府控辍保学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区教育督导办牵头,区宣传、综治、监察、财政、民政、公安、司法、住建、工商、人社、文体、计生、妇联、共青团等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工作情况,研究解决困难和问题;同时,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结合各自职能,严格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落实“控辍保学”责任,形成“控辍保学”长效联动机制。加大各社区(镇)教育管理力度,配备专职管理人员,负责抓好社区(镇)义务教育管理工作。

    (三)加强宣传引导,形成全社会关心教育、支持教育的良好氛围

    1.每年新学期复学前夕,区政府与区相关职能部门通过广播、电视、宣传栏和标语等多种形式,加大《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和《贵州省义务教育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明确社会、学校和家长各自在控辍保学工作中的法律责任,让群众了解掌握义务教育的概念和意义,使学校和家长了解中小学学生辍学的危害。

    2. 加大力度,向社会、学校和家长宣传适龄儿童少年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要依法使适龄儿童按时入学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提高入学率,降低辍学率,达成“控辍保学”目标。

    (四)进一步优化和规范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布局调整。

    1. 按照“科学规划、着眼发展和规范审批”的原则,规范学校布局调整程序,逐步实现义务教育学校科学合理布局。建立社会各界、学校和家长广泛参与的中小学布局调整论证、征询意见、民主评议、方案审批和矛盾调解等机制,避免布局调整引发矛盾。

    2. 2015年底,至少新建11所规模24班的义务教育学校(小学8所,初中3所),推动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改造扩容,基本解决“大班额”问题及较大程度解决进城务工随迁子女的入学问题。

    (五)实施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质量提升工程,多措并举,增加学校吸引力,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质量

    1. 深入推进课程改革,全面开展新课程环境下“高效课堂教学”活动,开展对课堂教学效率的研究和创新课堂教学模式的研究,形成教科研一体化的格局。坚持因材施教,创新教学形式,采取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增强学生的学习兴趣和自信心,切实减负提质,建立联片研修工作机制,促进校际间学科教学质量的整体提高。

    2. 深入开展“岗位大练兵”、“教学能手大赛”、“名师引领”和“青蓝结对”等活动,促进教师专业队伍发展。派选优秀教师到边远薄弱学校任教,建立对口支援、名师送教下校制度,实现区域与学校之间优质教师资源共享。探索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评价体系,制定中小学教学质量水平评估指标体系及实施细则,强化中小学教学质量的过程性监测与管理。

    3.树立“健康第一”的理念,加快学校塑胶运动场建设,2015年内实现 “校校有塑胶运动场”。鼓励学生参加体育锻炼,丰富校园艺术活动,培养学生审美观念,普遍建立学校艺术小社团,开展艺术节、音乐节等活动。开设好《贵州省初中学生实用技能》课程,培养学生劳动意识,激励学生参加社会实践。规范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中小学不得组织学生违规补课,防止因学校违规补课造成学生因厌学、困学而辍学。

    4. 加强心理咨询室建设,2015年内建设30间规范的心理咨询室。并配备心理咨询教师,开设心理课程,设立心理咨询中心,重点加强对留守儿童、流浪返校儿童、辍学劝返学生、有不良行为及服刑人员子女等五类儿童少年的心理健康教育,引导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端正学习态度,顺利完成学业。

    (六)统筹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问题

    1. 坚持以流入地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两为主”政策,2015年内建设11所接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的学校,力争满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愿望。区教育局、各社区(镇)、居(村)委会要动员适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近入学。

    2. 加强城镇农民工子女学籍管理,规范随迁子女入学与转学制度,做到“流动”不“辍学”,营造关爱、平等、和谐的氛围,关心关爱城镇农民工子女。

    (七)大力实施学校信息化建设,加快我区教育信息化步伐

    1. 按照“统一规划、典型示范、分期建设”的原则,制定建设专项规划,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区财政要加大投入,用于教育信息化的基础设施建设和优质教育资源开发与应用。

    2. 采用云计算等先进的计算机信息技术,确保2014年全区所有公办中小学接入互联网,建成校园网,实现“宽带网络校校通”。2015年中小学配足配齐多媒体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并以多种方式接入互联网,实现“优质资源班班通”和“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建成覆盖我区各类学校的教育信息化体系,以信息化促进我区教育内容、教学手段和教学方法的现代化。建立区教育信息中心,打造信息化专业教师队伍,全面提升教育信息化应用水平。

    3. 建立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电子学籍管理系统,加强对学生流动的动态监管,动态掌握中小学生流动和辍学情况,切实提高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的管理水平。学校对学生转出(转入)等变动情况及时登记造册,并及时更新系统数据。重点加强对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农村留守儿童学生学籍变动管理,学校及时对学生转入、转出、休学、辍学等情况进行统计,并于学期结束时上报区教育局。区教育行政部门对辖区内中小学生学籍实行统一管理,规范学生学籍变动手续,严格休学、转学、借读等审批手续,同时管理好在外就读、借读的学生。

    (八)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大力提升教师师德师风和业务水平

    1. 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将其作为学校办学质量、水平评估的重要指标及教师职务聘任、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严格落实师德师风考核“一票否决制”,严把教师入口关,完善教师专业发展评价激励机制。统筹安排教师资源,进一步优化区域内师资均衡调配机制,实现我区校际之间、学科之间师资基本均衡,依法保障教师待遇。严禁教师歧视、羞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严禁开除学生。因学校或教师教育教学行为不当导致学生辍学的,对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负责人给予严肃处理。

    2. 加强教师培训机构的建设,建立健全培训制度,继续实施“国培计划”,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切实保障教师培训经费的落实。构建云岩区教师培训公共服务平台,2015年内建成全区教师优质课程资源库,实现优质资源共享。启动“名师、教育家成长计划”,引进、发现和培养一批具有专长和培养潜质的较高层次人才,造就一批在省、市有一定知名度的云岩名师和云岩教育家。建立名师工作室,健全骨干教师管理制度,充分发挥好其在教师队伍中的示范和带头作用。

    (九)加强宣传,完成中职学校招生任务

    1. 完善招生体制,确保应读尽读。坚持招生计划总量充分满足符合条件的学生志愿需求和“以区划片,校点集中,统筹安排”的原则,实行统一招生,完善招生政策,保证公平公正和规范招生。

    2. 细化招生任务。区教育局将省、市下达的招生任务数,具体细化分解到区属各学校,学校分配给各班主任,再由班主任加强宣传和正确引导,让一部分无法升入高一级学校的学生和家庭困难的学生进入中等职业学校就读。

    3. 强化“9+3”政策措施宣传保障。为确保“9+3”计划顺利实施,区教育局和各社区(镇)要加大宣传力度,切实将“9+3”政策宣传到各学校、居(村)委会,确保政策人人知晓,资助家家同享,利益普惠群众。

    4. 区各相关职能部门、辖区内各区属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教育“9+3”计划实施方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确保我区顺利完成“控辍保学”任务。在工作中做到不推诿、不扯皮、不敷衍,切实履行职责,对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共同研究提出解决方案和有效办法。区政府将组成工作组,对各单位和部门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附件:云岩区云岩区中小学“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

    附件:

    云岩区中小学“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

    控制中小学生辍学是《义务教育法》赋予各级政府、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社会和家长的共同责任,是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为提高各部门干部职工对控辍保学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明确职责,加强领导,采取措施,确保适龄儿童、少年进得来、留得住、学得好,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切实抓好中小学“控辍保学”工作,巩固提高我区“两基”工作成果,全面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实施教育“9+3”计划的意见,根据《云岩区贯彻落实教育“9+3”计划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执行《教育法》、《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强化政府控辍保学工作,加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管理力度。坚持“依法治教,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方针和“依法控辍、行政控辍、安全控辍、质量控辍、情感控辍”总体思路,确保实现控辍目标。

    二、健全机构,加强领导

    为强力推进我区“控辍保学”工作,成立云岩区“控辍保学” 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赵震洋(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宋成强(区政府办公室常务副主任)

    李华荣(区教育局局长)

    成 员:曹 静(区文体局局长)

    张 翔(区工商局局长)

    翟 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向 东(区公安分局局长)

    李 强(区司法局局长)

    曾佳俐(区民政局局长)

    聂 勤(区财政局常务副局长)

    孙丽萍(区妇联主席)

    马 晶(团区委书记)

    何 辉(宅吉社区党委书记)

    唐建华(中华社区服务中心主任)

    陈雪娇(中环社区服务中心主任)

    金 萍(延中社区服务中心主任)

    方秋云(威清社区服务中心主任)

    王 荣(市西社区服务中心主任)

    宋建国(北京路社区服务中心主任)

    潘 林(黔东社区服务中心主任)

    张 军(栖霞社区服务中心主任)

    汤慧虹(中东社区服务中心主任)

    熊 鹰(东山社区服务中心主任)

    徐阳泽(普陀社区服务中心主任)

    王 燕(省府社区服务中心主任)

    胡敬方(贵乌社区服务中心主任)

    杨 骏(中天社区服务中心主任)

    胡丽玲(金狮社区服务中心主任)

    李传刚(头桥社区服务中心主任)

    杨 钧(金龙社区服务中心主任)

    邢 復(三桥社区服务中心主任)

    王 雨(圣泉社区服务中心主任)

    雷春风(金鸭社区服务中心主任)

    王先顺(荷塘社区服务中心主任)

    李 磊(普天社区服务中心主任)

    张 露(金关社区服务中心主任)

    李太珍(蔡关社区服务中心主任)

    梅 军(金惠社区服务中心主任)

    龙亚军(黔灵镇镇长)

    工作职责:负责协调成员单位开展控辍保学工作,研究、解决“控辍保学” 的具体问题,督促检查各社区(镇)、学校“控辍保学”工作,确保中小学生辍学率控制在省、市指标范围内。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由李华荣同志兼任。各社区(镇)主任(镇长)亲自抓,分管副主任(镇长)具体负责,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开展好“控辍保学”工作。

    三、工作目标

    小学生辍学率控制在0.5%以内,初中生辍学率控制在1%以内,9年义务教育巩固率保持在95%以上。

    四、工作职责

    (一)区政府。区政府分管领导是区域内“控辍保学”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与各社区(镇)主任(镇长)和区教育局长签订“控辍保学”工作目标责任书,负责统筹、协调区域内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工作,联系薄弱学校,建立工作机制,及时研究、解决“控辍保学”中存在的问题。

    (二)各社区(镇)。各社区(镇)主任(镇长)是辖区内“控辍保学”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与居委会主任、村长签订“控辍保学”服务承诺书,负责依法组织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并动员辍学生复学。学生入学前,直接或委托居(村)委会向家长送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学生入学时,直接与家长或其它法定监护人签订《保学合同书》,出现学生辍学,直接或委托学校和居(村)委会对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下达《敦返复学通知书》,家长不送学生返校时,直接向家长送达《控辍保学违约处罚决定书》,依法敦促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送子女入学;组织建立辍学生台账和包保台账,完善0—17 周岁人口花名册,追踪本地随迁外出的儿童、少年的去向,采取有效措施督促学生到流入地学校就读,并提供就读证明;对流入本地进城务工随迁子女,要负责督促并协助适龄儿童、少年到教育行政部门或中小学校报名入学,确保本社区(镇)的入学率达标,提高巩固率,降低辍学率。

    (三)区教育局。区教育局长是区域内“控辍保学”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要与中小学校长签订“控辍保学”工作目标责任书,负责组织对《义务教育法》、《贵州省义务教育条例》等法律法规通过媒体等形式进行大力宣传加大“控辍保学”工作贯彻和落实力度,采取有效措施督促学生到流入地学校就读,并提供就读证明,确保入学率达标,提高巩固率,降低辍学率;紧紧围绕《义务教育法》、《贵州省义务教育条例》、《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统筹安排“控辍保学”工作,督促检查各学校“控辍保学”工作。制定控辍实施方案,加强学籍管理,对社区(镇)和学校的控辍工作进行督导、检查、考评,依法对学校、教师实施行政处分和处罚。

    (四)区工商、人社、公安、司法、文体、民政、团委、妇联等部门和单位。区工商局要定期对企业、个体经营户等用工单位进行检查。要对非法招用童工的单位和个人,责令立即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所需费用全部由使用童工的单位或个人承担,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使用童工的单位或个人的法律责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加强对不满l6周岁未成年人从事个体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要依法严肃处理扰乱学校秩序,殴打、侮辱学生造成学生失学的人员。区文体局要协调相关部门对网吧进行清理整顿,对违反规定接纳未成年人上网的网吧,要依照相关规定处罚,情节严重的,要坚决取缔并追究经营者责任。区民政局要在社区开辟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组织学生开展活动,与学校密切联系沟通,对重点学生进行帮扶。团区委、区妇联等群团组织要结合本部门职责,协助教育部门做好控辍工作。其他有关部门及社会各界要积极参与,各负其责,协调配合做好控辍有关工作。

    (五)居(村)委会。居(村)委会主任(村长)与家长签订“控辍保学”承诺书,积极宣传《义务教育法》、《贵州省义务教育条例》等法律法规,负责进村入户组织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对辍学生及时劝返,对经过两次以上劝说仍不愿返校的学生,配合社区(镇)主任(镇长)或学校对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下达《敦返复学通知书》,并在5日内报告社区(镇)。

    (六)学校。校长是学校“控辍保学”工作的直接责任人,与班主任签订“控辍保学”工作目标责任书,负责向家长宣传《义务教育法》、《贵州省义务教育条例》等法律法规,协助社区(镇)干部组织动员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对学生入学情况进行清理,组织科任教师进行家访;建立辍学生台账和包保台账,完善0—17周岁人口花名册,追踪本校随迁外出儿童、少年的去向,采取有效措施督促学生到流入地学校就读,并提供就读证明,按规定时限逐级将辍学生花名册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协助人民政府、社区(镇)及居(村)委会劝返动员辍学生复学,对劝返不回的学生,在5日内向社区(镇)和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对去向不明的学生,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教育主管部门和所在的社区(镇)报告。

    (七)家庭。家长负责履行监护职责,依照《义务教育法》、《贵州省义务教育条例》等法律法规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加强与学校的沟通和联系,密切配合班主任和教师搞好学生的学习和教育,要重视学生的家庭教育和身心健康,若学生已辍学,要配合居(村)委会及学校做好劝返工作。

    (八)班级。班主任负责与科任教师配合抓好本班学生的学额巩固,了解和掌握学生的思想状况及每天学生的到校情况,对劝返的学生做到因材施教,根据他们的特长和爱好,开展教育教学工作,做到留得住,学得好;对厌学并有辍学动向的学生要建好台账,报告学校及时做好稳控工作,并与家长联系、沟通,防止此类学生辍学。

    五、主要措施

    (一)强化政府职责,加大控保力度

    1. 各社区(镇)要建立由主要领导牵头,相关人员参与的“控辍保学”领导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定期研究“控辍保学” 工作,真正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

    2. 坚持“控辍保学”、“双线三包”责任制。建立健全领导干部“控辍保学”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工作目标责任制;社区(镇)行政主要领导是“控辍保学”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结合实际认真执行并进一步完善“控辍保学”相关制度;落实好责任承包制,层层签订责任书,实行社区(镇)领导干部包干到村(居)小组、村(居)小组包干到户,确保流失适龄儿童、少年返校学习,做到时间到位、领导到位、人员到位、执法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

    3. 落实“以区为主”的办学管理体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完善义务教育办学条件,提升义务教育总体水平;整合义务教育资源,优化学校布局,为适龄儿童、少年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

    4. 坚持依法治教,把“控辍保学” 工作纳入依法治教轨道。要加大义务教育执法力度,社区(镇)要根据《义务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地“控辍保学”相关制度,明确学生家长或监护人的“保学”责任;民政、团委、妇联、工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安、司法等部门和单位要积极参与,采取行政、经济、法律等手段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9年义务教育,对不按时入学或中途辍学的适龄儿童、少年送达《限期入学通知书》,对经过督促教育仍不送子女入学的家长或其他监护人送达《行政处罚通知》,由司法部门依法强制其履行义务;依法加强对招收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务工、经商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查处,加大文化市场的管理力度和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力度,禁止营业性歌舞厅、电子游戏厅、网吧等接纳少年、儿童,对违反相关规定的予以严肃处理,杜绝未完成9年义务教育的中小学生务农、务工、经商等现象。

    5. 建立扶贫助学机制。认真落实“两免一补”政策,建立有效的助学机制,保证贫困家庭学生不因贫辍学;鼓励社会捐助,建立贫困学生助学基金;严禁乱收费,营造良好教育教学环境。

    (二)落实部门责任,认真实施控保管理

    教育部门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转变作风,靠前指挥,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认真分析学生辍学原因,研究应对措施,拓宽保学渠道,发挥教育行政部门的管理作用。

    1. 坚持“控辍保学”责任制。区教育局要把“控辍保学”工作纳入工作总体规划,作为学校领导班子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大力度,常抓不懈;区教育局要制定领导班子包片、机关干部负责人包联系点、各学校校长包校、教师包学生制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做到责任到人。

    2. 严格执行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小学、初中学籍制度,严格转出、转入、休学手续,对辍学学生的辍学原因、去向等学籍电子档案进行管理,实现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流动情况的动态监控,实行月辍学报告制度。

    (三)发挥学校作用,积极推进控保工作

    1. 各校校长是学校“控辍保学”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体教职员工都担负着“控辍保学”的重要责任;校长与教师要签订“控辍保学” 责任书,把控辍指标完成情况作为教师工作业绩、评先选优、职务晋升的重要依据。

    2. 进一步端正办学思想,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加强学校内部管理,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学校要引导全体教师树立素质教育的价值观、人才观和质量观,做好“学困生”转化工作,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以学生为主体,尊重爱护学生;大力倡导建立民主、平等、和谐的师生关系,禁止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不断增强教师与学生的亲和力和凝聚力,努力实现“一个都不少”的目标。

    3. 建立健全“控辍保学”工作责任制。坚持小学升入初中的整体移交工作和异地就读回执制度;针对假期学生容易辍学的特点,有的放矢地开展教育活动;将单亲家庭、贫困家庭、家长为残疾人家庭、家长在外务工家庭、学生由监护人抚养家庭等五种弱势家庭学生作为控辍工作的重点,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建立流动适龄儿童、少年就学管理制度,健全流动适龄、儿童少年档案。建立教师联系学生制度,加强对“问题学生”、“留守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

    4. 努力提高教学质量。广大教师要面向全体学生,因材施教、分层教育,有针对性地进行学业和心理辅导,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多关心、多鼓励,让学生体验成功的喜悦,真正使“学困生”留得住、学得好,坚决遏制学生因厌学而辍学的倾向。

    5. 实施“爱心帮扶”行动,保障留守儿童和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受教育的权利。要建立“政府统筹、部门联动、学校为主、家庭尽责、社会参与、儿童为本”的留守儿童教育管护长效工作机制,努力让留守儿童“学业有教、安全有保、亲情有护、生活有帮、困难有助”;要高度重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问题,根据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流入的数量、分布和变化趋势等情况,合理调配现有的教育资源,合理规划学校布局,充分挖掘公办学校潜力,妥善解决其就学问题。

    6. 组织开展争创“无辍校”、“无辍班”活动。各中小学校要制订实施方案,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创建“无辍班”和“无辍校”活动,要协助社区(镇)对辍学学生家长或监护人送发《辍学生返校通知书》,如未按规定期限返校,应及时报告社区(镇),以便统筹协调,进一步做好辍学生的返校工作。

    7. 坚持辍学情况报告制度。中小学要定期或不定期向区政府和区教育局汇报控辍工作,提出合理建议,对辍学学生及时教育、及时劝返,使控辍工作常抓不懈,收到实效。

    (四)开展“控辍月”系列活动,确保学额巩固

    每年3月和9月定为中小学“控辍月”,对辍学的学生进行家访和劝返,区教育局要牵头认真组织好“控辍月”各项活动。一是制定“控辍月”活动方案,及时启动“控辍月”活动,营造良好氛围;二是启动控辍专项调研行动,深入了解掌握本地控辍工作难点和重点,采取有力措施,妥善解决好学生入学的问题和困难;三是认真组织实施“千名教师进万家’家访行动,对推迟入学、存在辍学可能的适龄儿童、少年,组织和动员义务教育学校校长和教师及时通过电话、短信、走访等形式,尽最大可能减少适龄儿童、少年失学。

    六、考核办法

    (一)各社区(镇)、区教育局及相关职能部门控辍目标的考核评价工作,由区政府在年终目标考核中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考评检查。“控辍保学”工作绩效实行“一票否决”,因工作不力,导致中小学入学率不达标和中小学学生辍学率超标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各中小学的控辍工作,由区教育局制定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三)各村(居)委会的控辍工作目标,由各社区(镇)制定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四)总结推广“依法控辍、行政控辍、安全控辍、质量控辍、情感控辍”的成功经验,表彰先进集体和个人。各社区(镇)教育督导部门要加强督导检查,督促职能部门强化执法意识,明确控辍职责,落实工作责任。区政府教育督导室每年将定期在全区开展控辍专项督导检查工作,对督查不达标的社区(镇)和学校,区政府将按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并进行相应处罚。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纪委,区人武部。

    区人大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法院,区检察院。

    云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2月22日印发

    共印125份

 

 

信息来源:https://www.yunyan.gov.cn/zwgk/zcwj/qzfwj/201607/t20160721_82678745.html

原创文章,作者:云岩政府,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gz.gy/zhengce/21313.html

Like (0)
云岩政府的头像云岩政府会员
Previous 2013年2月13日
Next 2013年3月7日

相关推荐

发表回复

Please Login to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