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府发〔2012〕34号
黔灵镇人民政府、各社区服务中心、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省军区《关于加强全省人民防空专业队伍建设的通知》(黔府办发〔2011〕73号)及市政府办公厅、贵阳警备区《关于加强贵阳市人民防空专业队伍建设和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筑府办发〔2012〕21号)要求,经区政府研究,决定组建云岩区人防专业队伍,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云岩区人防专业队伍的组建单位及任务
(一)云岩区人防专业队伍的组建单位
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区人防办、区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区环保局、区公安分局、区公安消防大队、区城市综合执法大队、区市政所、区环卫站。
(二)云岩区人防专业队伍组建单位的任务
1. 组建人防抢险抢修专业队
(1)人防公路抢险抢修专业队由区市政所、区环卫站各抽50人组建,建制为中队,数量为100人;
(2)人防工程抢险抢修专业队由区住建局、区城市综合执法大队、区人防办负责组建,建制为中队,数量为140人(区住建局40人、区城市综合执法大队80人、区人防办20人)。
2. 组建人防医疗救护专业队
由区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在卫生和医疗、医药等部门组建,建制为中队,数量为100人。
3. 组建人防防化防疫专业队
由区环保局负责组建,建制为中队,数量为50人。
4. 组建人防治安专业队
由区公安分局负责组建,建制为中队,数量为120人。
5. 组建人防消防专业队
由区公安消防大队负责组建,建制为中队,数量为80人。
二、完成云岩区人防专业队伍组建工作的时限
区人防专业队伍组建单位须于2012年10月底前完成组建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各组建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区人防专业队伍建设工作,严格按照《关于加强全省人民防空专业队伍建设的通知》(黔府办发〔2011〕73号)、《关于加强贵阳市人民防空专业队伍建设和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筑府办发〔2012〕21号)的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本单位人防专业队伍的组建工作。
(二)各组建单位要明确一名分管领导作为区人防专业队伍领导小组副组长;指定一名联络员作为人防专业队伍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名单须于2012年9月15日前报区人防专业队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人防办,电话:6752780)。
(三)区人防专业队伍领导小组办公室须按要求将组建情况报送贵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2年9月3日
抄送:市人防办。
区委各部门,区纪委,区人武部, 区人大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
云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9月11日印发
共印125份
信息来源:https://www.yunyan.gov.cn/zwgk/zcwj/qzfwj/201607/t20160721_826787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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