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府发〔2012〕21号 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云府发〔2012〕21号 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卫生管理 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黔灵镇人民政府、各社区服务中心、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 《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

    云府发〔2012〕21号

    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卫生管理

    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黔灵镇人民政府、各社区服务中心、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

    《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O一二年六月二十六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切实提高我区环境卫生管理水平,进一步建立健全城市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深入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的创建成果,改善和优化人居环境,推进城市建设,提升城市形象,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按照《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贵阳市城区市容环境卫生秩序标准化管理绩效考核办法》和《贵阳市市容环卫作业规范》等有关要求,切实加强环境卫生管理,实施规范作业,建立长效机制,积极推进环卫作业市场化,切实巩固和提高我区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水平。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此项工作的领导,成立云岩区进一步加强环境卫生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区城管、林绿、规划、住建、环保、工商、卫生、民政、交警等有关部门为成员,负责统筹全区进一步加强环境卫生管理的相关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

    三、主要措施

    认真总结我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全国文明城市的经验和做法,建立和落实环卫管理长效机制。进一步明确各社区服务中心、黔灵镇及相关部门在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中的职责和任务,落实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制度、垃圾清运制度、环卫管理奖惩制度和“门前三包”等责任制度,坚持做到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各社区服务中心、黔灵镇及区属相关部门层层建立环卫组织机构、组建环卫队伍,做到环境卫生整治有人抓、有人管,确保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一)严格实施环卫规范化管理

    按照《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贵阳市城区市容环境卫生秩序标准化管理绩效考核办法》和《贵阳市市容环卫作业规范》的相关要求,实施规范化作业;确保道路大扫在规定时间前完成,实行巡回、不间断保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切实加强管理和作业人员的业务培训及职业道德教育培训,确保城区环卫管理工作规范、有序,不断提高环卫作业水平。

    (二)切实推行环卫机械化作业

    进一步提高道路清扫机械化水平,推行机械化冲洗、清扫为主、人工保洁为辅的道路清扫作业新模式;细化环卫作业机械化工作目标和任务,加强各类机械化设施设备的管理与日常维护,科学制定清扫机械化、生活垃圾收集清运机械化及中转运输设施设备改造年度和长远工作计划,切实提高环卫机械化作业水平,将环卫工人从繁重的原始作业方式中解放出来,减轻劳动强度,提高道路清扫保洁效率。

    (三)积极探索环卫市场化改革

    以中华社区服务中心为试点,通过公开招标,引入竞争机制,将辖区次干道、楼群院落清扫保洁及清运实行市场化运作。在此基础上,认真总结经验,以点带面,加快推进环卫清扫保洁市场化改革,全区除特级道路以外,其余道路环卫清扫保洁年内全部实现市场化运作。

    区财政部门要切实加强经费保障,积极配合城管、环卫部门,结合区域实际,认真、科学测算环卫作业市场化运作经费,并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建立符合环卫事业发展规律的经费增长机制,进一步提高环卫运行质量和管理水平,推动环卫工作健康快速发展。

    (四)深入推进绩效常态化考核

    依托市、区城管数字化平台,对相关人员实行“定任务、定标准、定时限、定人员、定奖惩”的五定管理。一是明确考核标准。对道路清扫保洁、城镇生活垃圾清运、公厕保洁管理、建筑垃圾清运等方面明确规定作业内容、考核标准,包括对工作时间、质量标准、操作规范和奖惩等内容进行细化、量化;二是量化考核内容。采取“当班考核”的做法,督查组每天对道路、公厕清扫保洁、城镇生活垃圾、建筑装潢垃圾中转清运、安全生产和管理等情况进行巡查考核,确保考核公平、公正、公开;三是落实监督检查。督查组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形式,落实“每月抽查、季度排名、定期通报”的督查机制,并对检查结果进行定期通报;四是进一步强化道路清扫保洁检查评比和考核工作,每月定期组织开展检查考核成绩排名,严格实行辖区道路清扫保洁诫勉和末位淘汰制度,建立道路清扫保洁业绩档案;五是对被淘汰的道路清扫保洁公司两年内禁止参加道路清扫保洁市场投标工作。

    (五)深入推动垃圾处理费科学化征管

    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的要求,由区城管局、区环卫站成立云岩区垃圾处理费收费中心,并在各社区服务中心设立收费组,负责收取小区物管、院落、企业、经营户的垃圾处理费用,统一上交财政;学习借鉴其他城市先进的垃圾处理费管理经验,结合我区环卫市场化运作情况,在收费办法和资金用管上下大力气,降低征收成本,提高资金利用率,探索建立健全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社区服务中心、黔灵镇及区属相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将进一步加强环境卫生管理作为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的重要工作来抓。要结合单位实际,建立以单位、部门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制,高度重视、认真履职、抓好落实,努力形成条促块保、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环境卫生管理新格局。

    (二)明确责任,狠抓落实

    全区环境卫生管理工作面广量大,任务艰巨,各社区服务中心、黔灵镇及区属相关部门要站在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把环境卫生管理作为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列入议事日程来抓,要制定周密的工作方案,细化工作责任和目标,明确工作时限要求,把管理工作落到实处。要根据各自实际,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切实抓好辖区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三)强化督检,严格奖惩

    切实加强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每季度开展一次卫生检查评比活动,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定期、不定期的对各社区服务中心、黔灵镇及区属相关部门环境卫生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限期整改,并纳入各单位年度实目标进行考核。对在环境卫生工作中安排具体、措施得力,成效突出的单位或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行动迟缓,成效不显,环境卫生脏、乱、差的责令限期整改,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附:云岩区进一步加强环境卫生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云岩区进一步加强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莫 惹(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副组长:杜凌云(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苏金阳(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区城管局局长)

    张亚文(区财政局局长)

    王 林(区住建局局长)

    史 纪(区规划分局局长)

    谭必辉(区工商局局长)

    张凤霞(区卫生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

    彭 涛(区林绿局局长)

    黄筑森(区环保局局长)

    曾佳俐(区民政局局长)

    何敏琦(区督办督查局局长)

    李德年(区城市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胡俊华(区环卫站站长)

    彭 华(区市政所所长)

    徐 斌(市交警一大队大队长)

    龙亚军(黔灵镇镇长)

    汤慧虹(中东社区服务中心主任

    熊 鹰(东山社区服务中心主任)

    李传刚(头桥社区服务中心主任)

    杨 钧(金龙社区服务中心主任)

    王 荣(市西社区服务中心主任)

    方秋云(威清社区服务中心主任)

    金 萍(延中社区服务中心主任)

    潘 林(黔东社区服务中心主任)

    张 军(栖霞社区服务中心主任)

    邓贤忠(宅吉社区服务中心主任)

    王 艳(省府社区服务中心主任)

    胡元慧(中环社区服务中心主任)

    唐建华(中华社区服务中心主任)

    胡敬方(贵乌社区服务中心主任)

    胡丽玲(金狮社区服务中心主任)

    杨 钧(中天社区服务中心主任)

    邢 復(三桥社区服务中心主任)

    王 雨(圣泉社区服务中心主任)

    徐阳泽(普陀社区服务中心主任)

    宋建国(北京社区服务中心主任)

    梅 军(金惠社区服务中心主任)

    雷春风(金鸭社区服务中心主任)

    王先顺(荷塘社区服务中心主任)

    李 磊(普天社区服务中心主任)

    张 露(金关社区服务中心主任)

    李太珍(蔡关社区服务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城管局),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

    主题词:城市管理加强环境卫生通知

    抄送:区委各部门,区纪委,区人武部,各人民团体。

    区人大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法院,区检察院。

    云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6月26日印发

    共印135份

 

 

信息来源:https://www.yunyan.gov.cn/zwgk/zcwj/qzfwj/201607/t20160721_82678701.html

原创文章,作者:云岩政府,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gz.gy/zhengce/21320.html

Like (0)
云岩政府的头像云岩政府会员
Previous 2012年7月3日
Next 2012年8月1日

相关推荐

发表回复

Please Login to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