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府发〔2011〕5号
各街道办事处、黔灵镇人民政府、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
为切实提高我区应对突发性地质灾害事故抢险救援工作的快速反应能力,确保救灾工作有条不紊进行,力争最大限度减少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损失,区国土分局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法规制定的《云岩区2011年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一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云岩区二O一一年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为切实有效提高对突发性地质灾害事故抢险救援工作的快速反应能力,确保救灾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力争最大限度减少人员生命财产损失,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贵州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暂行办法》、《贵阳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制度》、《云岩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职责》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区地质灾害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机构及人员组成、职责分工
(一)抢险救灾总指挥部。总指挥长由区政府区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区委分管国土资源管理的领导担任,负责统一部署,协调抢险救灾工作,对现场反馈的情况及时进行研究,并做出决定,交由现场指挥部具体落实。
(二)现场抢险指挥部。抢险指挥部指挥长由区委分管国土资源管理的领导担任,副指挥长由区武装部长担任,成员由区公安分局、区国土分局、区安监局、区农水局、区卫生食品药品监管局、灾害发生地所在街道(镇)等相关单位主要领导组成,负责现场全面抢险救灾工作,并及时向总指挥部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三)应急指挥中心。设在灾害发生地所在街道(镇),中心主任由区政府办公室主任担任,副主任由区国土分局分管地质灾害工作的副局长担任,成员由区国土分局、灾害发生地所在街道(镇)派员组成。对现场指挥部反映的诸如人、财、物不足等紧急情况,负责及时组织调配。同时按程序及时向上级汇报抢险进展情况,禁止隐瞒、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谎报地质灾害灾情。
(四)事故调查组。由区国土分局牵头,区安监局、区农水局、区公安分局等相关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在发生突发性地质灾害时,以最快速度赶赴现场,负责查明地质灾害发生原因、影响范围等情况,提出应急处理措施,减轻控制地质灾害灾情,选定安全疏散地点,确定危险范围。
(五)抢险技术组。由区安监局牵头,区人武部、区林绿局、区城管大队、区卫生食品药品监管局(含医院)、灾害发生地所在街道(镇)专业救护队组成,负责对已发生灾情地域抢险工作以及救助受伤人员和撤离重要物资、设备等。
(六)后勤保障组。由区财政局牵头,区住建局、区民政局、区疾控中心、区卫监所等相关单位主要领导组成,负责对抢险救灾提供后勤保障。区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管、民政、公安等部门负责做好医疗救护、卫生防疫、药品供应、食品发放、社会治安等工作。区财政局、区城管局保证救灾物资、设备、药物、食品的运送。必要时,公安交警部门可以根据需要在抢险救灾区域范围内采取交通管制措施。
(七)善后工作组。由区民政局牵头,区财政、区农水等部门和灾害发生地街道(镇)和责任单位派员组成,负责对灾情发生后受灾群众的生产生活困难进行调查处理工作。
二、抢险救援应急、救助装备、资金、物资的准备
各街道(镇)、区各相关部门要根据本系统、本行业的实际,积极筹措资金,有针对性配备挖掘车、铲车、吊车、发电机、电动机、水泵等救助设备,保证救助资金和物资的及时到位。
三、抢险救灾的人员组织和进行程序
(一)接到灾情报告后,应急中心迅速通知抢险救灾应急机构成员,保证1小时内全部到位,总指挥长不能到场时,由一名副指挥长统一指挥,现场指挥人员在接到灾情报告后15分钟内出发赶赴现场,察看灾情。
(二)事故调查组在接到灾情报告后,30分钟内集合完毕,第一时间内赶赴现场,对灾情进行调查,确定地质灾害的等级和影响范围,选定安全避灾地点、人员撤离、转移路线,并将灾情通报信息联络员。
(三)抢险技术组在接到报告后,30分钟内集合完毕,第一时间必须赶赴现场,根据事故调查组选定的临时避难场所和撤离、转移路线,将伤员和重要物资疏散到安全地点,在现场设立警示标识,防止灾情扩大。
(四)后勤保障组在接到灾情报告后,在30分钟内准备好救灾所需的物资、药品立即奔赴现场进行医疗救治工作。
四、纪律要求
(一)区直相关部门、各街道(镇)要结合实际,编制本系统、本部门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并切实履行职责,确保抢险工作顺利进行。
(二)对灾情发生后未按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要求,做出及时反应或在抢险救灾过程中有失职行为的单位或个人,将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三)在抢险救灾过程中有推诿、扯皮现象的单位或个人,要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四)区直各相关部门、各街道(镇)要按照各自预案的内容进行演练,以提高抢险技术水平和熟练程序。
(五)本预案自行文之日起执行。
主题词:地质灾害 应急预案 通知 抄送:市国土资源局。
区委各部门,区纪委,区人武部,区人大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 云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4月6日印发
共印125份
信息来源:https://www.yunyan.gov.cn/zwgk/zcwj/qzfwj/201607/t20160721_826787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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