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黔灵镇人民政府,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区属平台公司: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贵州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规定,经区委、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云岩区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严格履行相关法定程序,承办单位在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时,应报告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的情况。
二、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承办单位要按要求和程序严格组织实施,落实责任分工,把握时间节点,确保按时完成。
三、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确需调整或新增的,承办单位要严格按照《贵州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规定办理。
四、区司法局要加强对承办单位履行法定程序的指导,并将承办单位落实情况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范围。
云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云岩区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事项名称 |
需履行的程序 |
承办单位 |
决策时间 |
1 |
《云岩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 |
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 |
市生态环境局云岩分局 |
2023年3月 |
2 |
《云岩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
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 |
区自然资源局 |
2023年4月 |
信息来源:https://www.yunyan.gov.cn/zwgk/zcwj/qzfbwj/202304/t20230414_8267953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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