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府办函〔2023〕6号 云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云岩区2023年森林防灭火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黔灵镇人民政府、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经区政府同意,现将云岩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起草的《云岩区2023年森林防灭火工作安排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云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

各街道办事处、黔灵镇人民政府、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云岩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起草的《云岩区2023年森林防灭火工作安排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云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2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云岩区2023年森林防灭火工作安排意见

为抓细抓实云岩区森林防灭火工作,全力维护云岩区森林资源以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社会和谐稳定,现对云岩区2023年森林防灭火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全国森林草原防灭火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始终坚持“预防为主、防灭结合、高效扑救、安全第一”的工作方针,确保完成全年“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不发生亡人事故、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6‰以下”的目标任务。

二、工作安排

(一)抓责任落实,压实“三个”责任

1.压实属地责任。各街道(镇)、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将森林防灭火工作纳入“林长制”,实行各级“林长”包保责任制;强化属地、行业、单位、个人“四方”责任,划定责任区,明确责任人,签订责任书,切实保障森林防火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以及国家、省、市、区对森林防灭火工作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位。

2.压实部门责任。充分发挥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及其办公室统筹协调的作用。区应急管理局负责综合指导和相关部门森林火灾防控工作,综合协调森林火灾扑救工作。区自然资源局(区林业局)牵头开展火灾预警监测和信息发布,具体负责火灾预防,防火巡护、火源管理、日常检查、宣传教育、防火设施建设和火情初期处置等工作,依法审批林区确需用火行为、监督检查防火设施建设,依法查处森林防火的林业行政案件。贵阳市公安局云岩分局负责火场警戒、交通疏导、治安维护、火案侦破,协同林业主管部门开展防火宣传、火灾隐患排查、重点区域巡护、违规用火处罚等工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根据职责,依法对露天烧烤、焚烧秸秆落叶、燃放烟花爆竹等野外违规用火行为行使行政处罚权;负责组织指导直属有林单位开展森林防灭火工作。区农业农村局负责指导做好农事用火管理,持续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工作,避免出现秸秆大面积焚烧;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森林火灾隐患风险源管控工作。区文体广电旅游局负责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广播电视系统开展森林防灭火宣传报道、指导督促旅游景区落实森林火灾防控措施,做好受灾景区旅行者疏导救援安置工作。区民政局负责指导做好传统祭祀可能造成的森林火灾风险防范工作。其他有关单位按照党委、政府明确的职责及本级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职责分工做好森林防灭火的相关工作。

3.压实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责任。各街道办(镇)、各有关部门要督促指导在林区及林缘100米范围内从事各类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履行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森林防灭火责任,认真落实各级政府关于森林防灭火工作的决策部署,做好责任区域内的巡山护林、预防和配合扑救森林火灾。

(二)抓火源管控治理,防范化解火灾风险

1.加强野外火源管控,严防火种上山入林。要严格落实用火审批、防火检查、日常巡护等常态化管控措施,重点加强祭祀用火、农事用火、林区及林缘100米范围内生产用火和景区野外用火管理,科学组织计划烧除和可燃物清理;对进入林区过往车辆、人员要进行检查登记,严格落实进出山“防火码”要求,做到林区有人巡、卡点有人守、坟区有人看,严防火种上山入林;要盯死看牢“三个”重点,重点时段(春季的春节、元宵、清明、夏季的中元节、秋季收割季节)要重点监测、预防。重点林区(缺乏森防队伍驻守的林区、乔木林集中的1级森林火险区、国有林场、森林公园)等区域在高火险期要重兵把守。重点人群(老人、少年儿童、留守儿童、流浪汉和痴呆傻等人群)要加强宣传引导,落实监管责任。

2.加强风险隐患排查,落实销号整治。要深入开展重大火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信、民政、住建、农业农村、文化和旅游等部门、林区油库、燃气、危化品、铁路(公路)的经营管理单位及其他有林单位要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突出对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输配电线路、铁路(公路)主干道、炸药库、油库、燃气站、危化品储存、公墓和林区散坟等重点部位和重点目标进行排查治理,建立隐患台账及责任清单,实行销号整治。

3.加强风险研判,及时落实响应措施。应急、自然资源(林业)等部门要建立风险会商预警机制,充分发挥火险预警监测平台作用,加强重点时段、高森林火险天气的森林火险形势会商研判,及时发布森林火险预警提示;各街道(镇)、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森林火险预警等级落实响应措施,切实做到因险设防,因险施策。

4.加强联合管控,落实联防联控措施。毗邻街道(镇)之间、村之间要建立森林防灭火联防联保工作机制,签订森林防灭火联防联保协议,确定重点联防区域,建立联防会议制度,落实联防互援措施,形成严密的防范网络。对发生在行政交界处的森林火灾,按照“谁先发现,谁先扑救”的原则先行开展扑救,必要时共同扑救,不得推卸责任,要形成联防、联训、联指、联战、联保的森林防灭火工作机制。

5.加强违规用火整治,严查火灾案件。区自然资源局(林业局)、区公安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等部门,要认真履行行业职责,加大违规用火整治和森林火灾案件查处,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用火行为,提高火案侦破效率,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对一些典型火灾案件要加大曝光力度,充分发挥惩戒一起,教育一方的震慑效果。

(三)抓能力建设,提升处置效率

1.强化专业队伍建设。要高度重视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工作,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森林消防队伍建设要求,区级要组建30人以上的森林消防专业或半专业队,有林街道(镇)要组建20人以上森林消防应急队,村级要组建10人以上森林消防巡逻队。

2.强化扑救安全培训。要强化专业理论、专业技能学习训练,适时开展对指挥员、扑火队员、护林员、村(组)干部培训,加强森林防火知识、组织指挥、通信器材、灭火机具使用、灭火技能战术培训和火场安全紧急避险培训,开展火灾扑救综合演练;要深入开展《森林防火条例》《贵州省森林防火条例》《贵阳市森林防火办法》《贵阳贵安森林禁火令》等法律法规和爆燃火的防范应对、安全扑救“十个不准”等知识培训,确保培训覆盖到位。

3.强化物资储备。要将森林防灭火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并及时足额保障到位;要提前盘点库存,超前谋划物资储备。各相关部门和有林街道(镇)要做好森林防灭火物资储备,区消防大队要储备风力灭火机10台以上,2号灭火工具200把以上,防护服(包括鞋、头盔、手套等)120套以上、夜间照明器材100台(把)以上、油锯10台以上;区人民武装部要储备风力灭火机10台以上,2号灭火工具200把以上,防护服(包括鞋、头盔、手套等)50套以上、夜间照明器材70台(把)以上、油锯10台以上;区自然资源局要储备风力灭火机30台以上,2号灭火工具1500把以上,防护服(包括鞋、头盔、手套等)120套以上、夜间照明器材70台(把)以上、油锯10台以上;区应急管理局要储备风力灭火机10台以上,2号灭火工具100把以上,防护服(包括鞋、头盔、手套等)20套以上、夜间照明器材70台(把)以上、油锯10台以上;各有林街道(镇)要储备50人以上的森林防灭火物资,其中:风力灭火机10台以上,2号灭火工具300把以上,防护服(含:鞋、头盔、手套等)50套以上、夜间照明器材50台(把)以上、油锯5台以上。同时,并做好物资检查维护等工作,森林防灭火物资要依据国家规定的储备年限及时更新。

4.强化防火设施建设。区自然资源局(林业局)要根据森林防火规划,指导各街道(镇)、各有关部门加快推进林火预测预报、林火瞭望监测、林火信息及指挥扑救系统、生物阻隔林带、防火路网、物资储备库、消防水池等项目建设。

5.强化预案修编。各街道(镇)、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分析火险形势,修订完善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切实做好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准备,针对重点时段制定相应的专项预案,并及时组织应急演练,检验预案的可操作性。

(四)抓精准布防,守牢安全底线

1.强化应急响应准备。森林高火险期,要充分做好打硬仗、打大仗准备,推动扑救力量、装备物资、组织指挥“三靠前”,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森林火情信息报送制度,要做好国家卫星热点信息监控系统值守和2小时核查反馈工作;森林消防半专业队伍、应急队伍要集中食宿,24小时靠前驻防,机具、人员随时处于战备状态,确保一旦发生火情,队伍拉得出、物资用得上。

2.筑牢扑救安全底线。要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思想,坚持“打早、打小、打了”的原则,高度重视扑救工作,做好科学决策、专业指挥、教育培训、火场管理、紧急避险等关键环节的工作,严格执行扑火指挥“十个严禁”、扑火安全“十个必须”和“三先四不打”要求,及时组织疏散转移受威胁群众,坚决杜绝群死群伤事件发生;根据国家、省、市森林草原防灭火会议要求,严禁未经培训人员上山扑火或动员老年人、妇女儿童、残疾人参与扑火;森林火情明火扑灭后,要做好余火清理相关工作,确保达到“无火、无烟、无气”三无状态后方可撤离值守人员,谨防余火复燃引发次生灾害。

(五)抓宣传教育,提升全民意识

各街道(镇)、各有关部门要制定宣传方案,组织开展好宣传月、宣传周、防灾减灾日、普法日、传统节日期间森林防灭火宣传活动,营造防火氛围;通过“村村通”大喇叭、广播、电视、微信、微视频、标语、横幅等深入开展森林防火相关法律法规和火源管理常识宣传“五进”活动,普及野外禁火要求、安全用火和紧急避险知识;加强火案警示教育,充分发挥正面先进典型引领和反面案例警示作用,突出“以案说法”“以案说教”,增强防火宣传针对性、时效性和感染力;区民政局、区文体广电旅游局要牵头组织开展好“移风易俗、文明祭祀、文明旅游”为主题的森林防灭火宣传,积极营造覆盖广泛、氛围浓厚的森林防火环境,切实提高全民防火意识。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街道(镇)、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全面抓保护,全民重防火,政府负总责”原则,将森林防灭火工作列入议事日程,主要负责人亲自安排部署,分管负责人具体抓落实;要将森林防灭火工作纳入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内容;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召开森林防灭火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森林防灭火工作,及时贯彻落实森林防灭火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二)强化监督检查

进入森林防火期后,在高火险天气,全区森林防火卡点要全面恢复,并安排专人进行值守。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区自然资源局(林业局)要加强森林防灭火工作的监督检查。

(三)强化追责问效

根据《贵州省森林禁火令》《贵阳贵安森林禁火令》规定,要严惩在高火险天气在林区及林缘100米范围内的野外违规用火行为和管控不力行为。一是区自然资源局(林业局)、区公安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严惩野外违规用火当事人。严格按照治安管理、森林防火条例、大气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等相关法规从严处罚,该罚款必须罚款,该警示教育的必须警示教育。二是对在高火险天气对林区及林缘100米范围内的野外违规用火管控不力,履职不到位的单位或个人,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信息来源:https://www.yunyan.gov.cn/zwgk/zcwj/qzfbwj/202303/t20230315_826795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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