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直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黔灵镇人民政府:
经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将《2021年省电子政务网应用评估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云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9日
云岩区2021年省电子政务网应用评估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文件精神,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贵州省政府网站和省电子政务网应用评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函〔2021〕40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评促改、以评促用、评建结合的宗旨,以及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继续大力推动政府系统电子化办公,加快推进省电子政务网全员应用和应用整合接入,全面构建形成我省“全员应用”的行政办公“一张网”,切实提升行政效能,降低行政成本。
二、评估对象及内容
评估对象:区教育局、区科技局、区工信局、区民宗局、区发改局、区督办督查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卫健局、区审计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统计局、区文广旅游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政务服务中心、区自然资源局、区投促局、区水务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医保局、八鸽岩街道、黔灵东路街道办事处、毓秀路街道办事处、文昌阁街道办事处、威清门街道办事处、普陀路街道办事处、盐务街街道办事处、金关街道办事处、大营路街道办事处、茶园路街道办事处、三桥路街道办事处、杨惠街道办事处、头桥街道办事处、水东街道办事处、渔安街道办事处、马王街道办事处、市西河街道办事处、黔灵镇人民政府。
评估内容:主要对应用推广、协同工作、公文处理、机制保障等方面进行评估。具体评估指标见附件。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2021年6月,组织对评估工作实施方案和应用评估指标进行培训解读(详见附件)。
(二)数据采集。2021年6月至12月采取月度统计、年终评估的方式,每月公布数据,并汇总形成最终评估结果。
(三)结果发布。评估结果于2022年第一季度前以通报形式发布。
四、结果应用
2021年省电子政务网应用评估结果纳入年底专项目标考核。
五、有关要求
(一)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街道(镇)要充分认识开展省电子政务网应用评估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密切配合,确保评估工作顺利实施。
(二)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街道(镇)要认真开展自查自评,严格按照评估指标逐项进行客观、真实、准确、全面的自查,对自查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三)评估作人员要增意严肃工作纪律保证评估过程公平、公正、透明保证评估结果真实、客观、准确。
(四)各参评单位对评估方案有疑问的可向区政府办公室信息调研科咨询(联系人:郑馨;电话:86679336)。
附件:云岩区2021年省电子政务网应用评估指标
附件
云岩区2021年省电子政务网应用评估指标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权重 |
评估要点 |
考核频次 |
机制保障 |
全员注册 |
5 |
考核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本单位机构人员信息维护,保障机构人员信息实时更新。 |
按月考核 |
1)编制内公务人员(不含二级单位,下同)信息未全部录入省电子政务网组织机构人员管控平台(以下简称“管控平合”)的,扣50%; |
||||
2)未明确专人负责组织机构人员数据维护更新工作的,扣25%; |
||||
3)未及时标注单位主要领导信息的,扣25%; |
||||
4)此项指标最高扣100% |
||||
人员确认 |
6 |
考核单位每月25日至月末最后1日,在管控平台对机构人员信息(单位名称及排序、公务人员基本信息及排序、单位主要领导标记等)进行确认。 |
按月考核 |
|
在每月29日下午17:00前未完成确认工作的,每月扣2分(如29日是节假日,确认截止时间为前一个工作日下午17点)。 |
||||
全员应用 |
15 |
公务人员登录省电子政务网天数的情况。 |
按月考核 |
|
1)平均使用率=当月有效登录人天数之和/20/本单位确认人数; |
||||
2)该项指标的得分率为: |
||||
平均使用率≥75%的,得分率为100%; |
||||
50%≤平均使用率<75%的,得分率为80%; |
||||
25%≤平均使用率<50%的,得分率为60%; |
||||
平均使用率<25%的,该项指标不得分。 |
||||
注:1.本单位确认人数指考核单位当月在管控平台上确认的人数。2.有效登录人天指每人每天通过PC端的统一认证系统(http//:cas.gz.cegn.cn)登录省电子政务网一次及以上的,或通过移动平台登录省电子政务网信息共享门户、省公文处理和事务办理系统、政务微信应用一次及以上且数据可被采集的,则记为一个有效登录人天。3.若“机构人员信息维护”指标不得分,此项指标不得分。 |
||||
交流上网 |
协同工作 |
10 |
公务人员发起协同工作条数的情况。 |
按月考核 |
得分率=(本单位发起协同工作条数/本单位确认人数)/4,满分100% |
||||
注: 1.协同工作应用包含事务办理系统、快传系统及通知公告。 2.自己发给自己的事务、快传或通知公告不算。 |
||||
管理上网 |
拓展应用 |
10 |
公务人员运用省公文处理和事务办理系统或其他同类系统中的表单应用功能开展流程审批应用,有效表单数达到一定比例的情况。 |
按月考核 |
本单位每张表单当月应用发起数量超过(含)5次,则为有效表单应用。 |
||||
台账应用 |
5 |
得分率=通过省电子政务网使用台账应用记录达到5天的人数/本单位确认人数,满分100%。 |
按月考核 |
|
工作上网 |
公文签收 |
20 |
省公文处理和事务办理系统中未及时签收电子公文达到一定比例的,未及时签收率每超过百分之一扣10%,最高扣100%。(指单位之间的公文流转,包含本单位及内设机构收到的电子公文,不限于省、市政府办公厅及区政府办公室发各级、各部门的文件,下同) |
按月考核 |
注:1.接收电子公文自来文时间起3个工作日未签收视为未及时签收。 |
||||
在线办文 |
20 |
省公文处理和事务办理系统中本单位在线办文数与签收公文数的比例。 |
按月考核 |
|
在线办文得分率=在线办文数/签收公文数=100%。(办文比例90%及以上的得满分,40%—89.99%的按照比例得分,低于40%的不得分)。 |
||||
注:1.在线办文是指收文办理过程至少经过三个节点并办结(其中:办结可计入三个节按月考核文数包含纸质公文在线分办情况。)2.数据统计周期为上月26日至当月25日。 |
||||
移动办公 |
8 |
本单位使用省电子政务网移动办公应用的情况。 |
按月考核 |
|
1)得分率=有效登录人数/本单位确认人数; |
||||
2)若出现信息泄露、安全事故、重大安全风险等安全事件的,此项指标不得分。 |
||||
注:1.有效登录人数指通过移动平台登录省电子政务网信息共享门户、省公文处理和事务办理系统、政务微信应用一次及以上且数据可被采集的人数。2.本单位确认人数指本单位(不含二级单位)当月在管控平台上确认的人数;均值是指各月确认人数的平均数。 |
||||
加分指标 |
账号数量加权 |
1 |
本单位每月确认账号数量的加权分数。 |
按月考核 |
扣分指标 |
严重问题 |
5 |
1)因省电子政务网应用推广工作不力,被区政府领导约谈的,每次扣50%; |
按年考核 |
信息来源:https://www.yunyan.gov.cn/zwgk/zcwj/qzfbwj/202110/t20211012_82679487.html
原创文章,作者:区政府办,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gz.gy/zhengce/2145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