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黔灵镇人民政府,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片区指挥部,区属各平台公司:
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云岩区2021年根治欠薪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云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云岩区2021年根治欠薪专项行动方案
为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遵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全面推进《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落实落地,落实好《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贵安新区2021年根治欠薪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筑府办函〔2021〕10号)、《中共云岩区委办公室 云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云岩区2021年度根治欠薪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云委办字〔2021〕12号)等精神,扎实开展2021年根治欠薪专项行动,结合云岩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按照“减存量、遏增量”的总体目标,坚持“谁拖欠、谁偿还”“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以贯彻《条例》为契机,以根治欠薪问题为突破口,进一步压实责任、细化措施、分类施策,全面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为云岩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
紧扣“减存量、遏增量”的总体目标,按照区委、区政府部署要求,通过专项行动集中攻坚,推动云岩区欠薪存量动态清零、增量明显减少。
(一)2021年3月22日前,完成所有政府性拖欠工程款项目偿还方案的制定,并持续督办、限时销号。
(二)2021年4月20日前,完成云岩区脱贫攻坚领域所有欠薪项目的彻底化解。
(三)2021年5月25日前,完成云岩区所有政府性欠薪项目的彻底化解。
(四)2021年9月25日前,完成云岩区所有非政府性欠薪项目的彻底化解。
(五)同步推动根治欠薪长效机制基本建立,实现欠薪存量动态清零、增量明显减少。
三、组织领导
为强化根治欠薪专项行动统筹调度和指挥督导,在云岩区2021年度根治欠薪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成立云岩区根治欠薪专项行动工作专班(以下简称“云岩根治欠薪专班”),专班下设综合调度、信息研判、督办督查、应急处置四个工作组(详见附件3)。
四、行动步骤
(一)集中排查阶段(2021年3月31日前)。各部门、各单位要强化行动自觉,以脱贫攻坚领域欠薪项目为重点,立即开展全行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大排查、大起底,建立建实相关工作台账。要开展边查边清,确保优先清欠脱贫攻坚领域欠薪项目农民工工资,优先清欠脱贫户、边缘户农民工工资。
(二)集中攻坚阶段(2021年9月30日前)。各部门、各单位要在全面排查,收集汇总各类欠薪问题线索、风险的基础上,严格“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个专班、一套方案”,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等手段,推动排查发现问题化解。对难以落实清偿资金或企业主逃匿的,及时采取启动房屋预售监管资金、工资保障金、应急周转金等方式,千方百计筹措资金,垫付工资、清偿欠薪,确保所有排查发现的各类欠薪问题在目标时限内实现清零。
(三)巩固提升阶段(长期坚持)。各部门、各单位一是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强化根治欠薪工作“回头看”,对于已清欠项目,综合采取欠薪线索专查、随机随访巡查、核查支付凭证等方式,进行适时回访,及时发现问题、督促立即整改到位,全力巩固清欠成果。二是要紧扣根治欠薪目标,推进从“事后处置”向“主动治理、事前预防、事中监管”延伸,围绕健全完善实质性、操作性强的长效机制,坚持“标本兼治、防治结合、预防为主”的原则,着眼于遏制增量欠薪,强化欠薪源头治理,以贯彻落实《条例》为重点,进一步健全完善全面落实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开设农民工工资专户、人工费和工程款分账管理、总承包单位代发工资、存储务工人员工资保障金等长效制度措施,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建设单位向施工单位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等源头性防止欠薪制度措施,保障专项行动目标任务实现。
五、重点任务
(一)全面彻底排查、建实工作台账。各部门、各单位之间要加大协调联动,在对全行业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基础上,对信访反映、网络舆情、投诉登记、行业部门汇总等各渠道收集的欠薪信息进行回访、甄别,将仍未化解的欠薪问题如实纳入欠薪台账,建立建实本辖区和本行业欠薪台账,并按要求上报云岩根治欠薪专班。
1.建实脱贫攻坚领域欠薪台账。各部门、各单位要迅速对本辖区和本行业脱贫攻坚领域欠薪项目进行全面彻底核查,建实本辖区和本行业脱贫攻坚领城欠薪台账,于2021年3月22日前报送云岩根治欠薪专班。云岩根治欠薪专班要及时会同区信访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农业农村局等有关部门甄别核实,认真梳理汇总形成云岩区脱贫攻坚领域欠薪台账。
2.建实全行业欠薪台账。各部门、各单位要迅速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及信访、舆情线索反映的欠薪问题进行全面彻底核查,强化信息互通共享,及时对欠薪信息数据比对,确保报送数据标准统一、口径一致,形成本辖区本部门全行业台账,于2021年3月22日前报送至云岩根治欠薪专班。云岩根治欠薪专班要及时会同区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甄别核实,认真梳理汇总形成云岩区全行业欠薪台账。
3.建实拖欠工程款项目台账。各部门、各单位要突出房屋市政、道路交通、文化旅游、移民搬迁、教育卫生、水利水电等重点领域,迅速对本辖区本行业拖欠工程款项目进行全面彻底排查,建实本辖区拖欠工程款项目台账,并由相关涉及部门制定偿还方案,于2021年3月18日前报送至区住房城乡建设局,由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认真梳理汇总形成云岩拖欠工程款项目台账。
(二)明确责任主体、强化清欠力度。各部门、各单位务必要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切实扛起根治欠薪政治责任,认真履行属地主体责任、行业监管责任,推动欠薪问题化解。
1.对于本方案明确化解的欠薪项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发展改革、财政、住房城乡建设、水务、工信、农业农村、教育等有关部门和各片区指挥部、各街道办事处(黔灵镇)、区属各平台公司要始终盯紧抓牢、强化工作措施、加快分类化解进度,坚决做到心中有数、手里有招、肩上有责,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既定目标任务。云岩根治欠薪专班要强化统筹指挥,要全程跟踪督办和统筹调度,行业主管部门要全面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加强统筹协调,千方百计筹措资金,推动欠薪问题化解。
2.对于移交司法程序的欠薪项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发展改革、财政、住房城乡建设、水务、工信、农业农村、教育等有关部门要持续跟踪,法院、检察院、公安等司法部门要强化提前介入,加强行政与司法的高效衔接,加快查处进度,确保尽早执行到位、案结事了。
(三)强化执法监督,震慑违法行为。各部门、各单位要对本辖区本行业在建工程项目落实《条例》情况持续开展监督检查,确保在建工程项目全面落实存储工资保障金等制度措施;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劳动保障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等部门要做到对所有在建工程项目执法检查全覆盖,并做好执法检查文书的存档,云岩根治欠薪专班要会同区直有关部门定期开展随机抽查。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水务、市场监管等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大建筑市场秩序清理整顿力度,依法严厉查处和打击建设工程项目未批先建、垫资建设、违法发包、违法分包、层层转包、挂靠承包等违法行为,对违规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劳务分包企业等依法严惩,并督促在建工程项目严格落实《条例》各项规定。法院、检察院、公安等司法机关依法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用人单位及责任人严厉打击,并由云岩根治欠薪专班对接发展改革等部门将其纳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实施联合惩戒,形成强有力震慑。
(四)突出源头防控,妥善处理风险。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快推进贵州省劳动用工大数据综合服务平台的运用,将我区在建工程项目全部纳入平台监管,依托平台对建设工程项目实名制管理、农民工工资专户使用、施工总包代发农民工工资等情况进行动态监管、监测预警和及时处置,并推行电子劳动合同管理,规范企业用工行为,有效推进源头治理。各部门、各单位要动态建立重大欠薪问题和敏感项目台账,并纳入本辖区本行业重大风险防控责任清单,确保重大欠薪问题和敏感项目发现及时、处置得当、稳控有力、化解到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信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协调联动,充分发挥欠薪舆情联动处置机制作用,强化正面引导和负面舆情管控,严防和妥处各类舆情风险隐患。各部门、各单位在开展根治欠薪专项行动中要注重实干、多做少说,避免产生负面舆情。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自觉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深刻认识根治欠薪工作,将根治欠薪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紧抓实,确保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根治欠薪的决策部署落实到位,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
(二)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协调联动。云岩区2021年度根治欠薪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要强化统筹调度、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强化成员单位间的协同配合,压紧压实责任,结合实际制定具体行动方案,明确时间表、任务数、路线图、责任方,确保根治欠薪专项行动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三)规范台账管理、按时及时上报。自本方案印发之日起,云岩根治欠薪专项行动实行周调度机制(结合实际情况实行日调度),区直各部门、各片区指挥部、各街道办事处(黔灵镇)、区属各平台公司于每周五上午11时前,向云岩根治欠薪专班报送相关欠薪案件化解情况和台账。
1.各部门、各单位一是要按照层层汇总、层层审核的方式进行数据报送,排查中严格甄别区分拖欠工资与拖欠工程款问题,拖欠农民工工资台账必须有欠薪人员花名册等印证资料备案备查,严防数据造假和瞒报漏报等行为发生。二是要根据历年来全行业建设和用工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排查后,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将《根治欠薪专项行动欠薪问题台账》(附件1)报送至云岩根治欠薪专班汇总审核,脱贫攻坚领域欠薪台账参照《根治欠薪专项行动欠薪问题台账》汇总上报(联系人:屠波,电话:13608509858;张晓晰,电话:13378509591/86679070;联系地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A508办公室)。
2.各部门、各单位于2021年3月18日前将拖欠工程款问题排查工作联络员、联系方式及《拖欠工程款问题排查台账》(附件2)报送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联系人:陈昆,电话:18275310070/86823751)。
(四)加强督办督查、确保工作实效。区督办督查局、云岩根治欠薪专班要健全督查调度和监督考核机制,强化实地督导督办,健全完善“每周问效、半月调度、每月小结、季度通报、半年巡查、全年考核”等机制,推动根治欠薪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五)加大问责处置,倒逼责任落实。要不断健全完善问责机制,通过信访反映、网络舆情等欠薪信息进行比对,倒查未将核实属实的欠薪问题线索纳入台账的瞒报漏报责任,并将相关工作情况作为年度考核重要参考,对首次发现数据瞒报、漏报的,将下发工作提示函督促整改,按照程序重新排查上报;对再次发现瞒报、漏报的,将对所涉及的相关成员单位相关负责人进行约谈,并在全区通报。对欠薪底数摸排不到位、欠薪台账建立不实和瞒报、漏报、迟报信息,未能按时完成根治欠薪专项行动目标任务,存在重大欠薪问题,因欠薪处置不力引发极端事件、群体性事件、重大负面网络舆情的相关成员单位,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其相关责任,必要时将有关问题线索移送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六)总结提炼经验、固化行动成果。各部门、各单位要及时总结经验,梳理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对策建议,分别于2021年4月20日、5月25日、9月30日,向云岩根治欠薪专班及时报送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根治欠薪专项行动阶段进展情况(清理拖欠工程款进展情况和总结报送至区住房城乡建设局)。专项行动结束后,各部门、各单位及时总结固化经验,形成常态长效根治欠薪机制。
附件:1. 云岩区2021年度根治欠薪专项行动排查台账
2. 云岩区拖欠工程款问题排查台账
3. 云岩区根治欠薪专项行动工作专班方案
附件3
云岩区根治欠薪专项行动工作专班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根治欠薪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按照区委、区政府2021年2月23日关于解决农民工欠薪问题专题会议的安排部署,为常态化推进根治欠薪工作,扎实开展好云岩区2021年根治欠薪专项行动,实现云岩区欠薪存量动态清零、增量明显减少目标,结合云岩区实际,决定成立云岩区根治欠薪专项行动工作专班(以下简称“云岩根治欠薪专班”),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专班组成
组 长:杨志荣(区委副书记〈保留正县长级〉、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佘 念(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杨 洁(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全佟云(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董学民(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胡 芊(区督办督查局局长)
成 员: 谭 琳(区法院副院长)
许 辉(区检察院副检察长)
孙海利(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吴宏伟(区信访局副局长)
刘 鹏(区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吴 彦(区督办督查局副局长)
杨 凯(区财政局副局长)
张 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刘 溯(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杜 兵(区教育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鲁雄伟(区水务局副局长)
刘 勇(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吴 丹(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大队长)
李 春(区融媒体中心副主任)
王 雨(区总工会副主席)
工作专班下设综合协调组、信息研判组、督办督查组、应急处置组,具体如下:
(一)综合调度组
组 长:全佟云(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副组长:孙海利(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张 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刘 溯(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徐 滨(区劳动保障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
队长)
成 员:吴宏伟(区信访局副局长)
刘 鹏(区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鲁雄伟(区水务局副局长)
汪 波(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建管站站长)
娄 伟(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装饰装修科科长)
工作职责:
1.对根治欠薪工作进行总体调度,健全相关工作调度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督促各成员单位加强本辖区、本行业领域根治欠薪工作统筹,对欠薪问题全面排查、按时上报摸排情况。
2.下发工作提示函、督办函督导欠薪问题限期化解,确保按时保质完成根治欠薪任务。督促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水务、教育、卫生、工信、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部门落实首问责任制,强化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制度运用,推进跨部门联合惩戒。
(二)信息研判组
组 长:孙海利(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吴宏伟(区信访局副局长)
副组长:徐 滨(区劳动保障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李 春(区融媒体中心副主任)
成 员:谭 琳(区法院副院长)
许 辉(区检察院副检察长)
张 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刘 溯(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鲁雄伟(区水务局副局长)
吴 丹(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大队长)
工作职责:
1.收集汇总、建立建实欠薪工作台账。
2.分析研判欠薪问题线索,督促相关成员单位核实,及时纳入欠薪台账管理。
3.对重大欠薪案件、重大欠薪风险进行集中转办、集中督办,督促指导相关成员单位成立工作专班化解。
4.加大对发生的不良社会影响舆情进行正面宣传引导,主动回应媒体关切的问题,严防媒体恶意炒作造成更大不良社会影响。
5.加强信息传递和共享,及时将重大欠薪风险案件信息移交检察院、法院、公安等部门,推进司法提前介入,实现法律效率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三)督办督查组
组 长:胡 芊(区督办督查局局长)
副组长:孙海利(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吴宏伟(区信访局副局长)
成 员:彭 艳(区督办督查局督查室副主任)
李诗媛(区信访局监察督导室负责人)
申 萍(区劳动保障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综合科科长)
工作职责:
1.负责制定督办督查工作方案,对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领导指示批示要求以及云岩区根治欠薪工作领导小组专题会工作部署等重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办督查。
2.对工作专班办公室重点交办事项进行督办督查。
3.根据需要对各成员单位根治欠薪重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办督查。
4.对督办督查发现的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按程序提请问责。
5.完成工作专班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应急处置组
组 长:吴宏伟(区信访局副局长)
副组长:张 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刘 溯(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孙海利(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成 员:鲁雄伟(区水务局副局长)
吴 丹(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大队长)
徐 滨(区劳动保障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李 春(区融媒体中心副主任)
汪 波(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建管站站长)
娄 伟(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装饰装修科科长)
刘 进(区劳动保障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一科科长)
张肇武(区劳动保障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二科科长)
钟 洪(区劳动保障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东线执法站站长)
区直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黔灵镇)、各区属平台公司、各线片区指挥部分管负责人。
工作职责:
1.强化对欠薪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的统筹,督促指导相关成员单位第一时间处置,并对处置情况和结果进行跟踪。必要时,指派专人参与处置。
2.督促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以非法手段讨薪、恶意讨薪或者以讨薪为名讨要工程款、材料款,扰乱社会治安的行为。督促住建、水务、教育等行业主管部门对在建项目违法分包、转包、挂靠、拖欠工程款、垫资施工、未批先建等违法问题的查处。
二、工作要求
(一)明确专人负责。云岩根治欠薪专班下设各工作组组长要强化本工作组成员的协同沟通,定期召开工作组工作例会,统筹推动工作组职责落实。从相关单位抽调具有一定文字工作基础、熟悉计算机操作和业务工作的人员作为云岩根治欠薪专班人员,参与专班日常统筹调度工作;云岩根治欠薪专班人员根据工作进展情况适时到指定地点集中办公。云岩根治欠薪专班人员具体分配为: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抽调2名,区信访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督办督查局、区水务局各抽调1名。
(二)办公条件保障。根据工作需要,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筹,调整办公室用于专班集中办公,并提供必要的电脑、
打字复印、办公用桌等办公用品。
(三)固化专班成果。云岩根治欠薪专班各成员单位要认真总结工作中先进经验及做法,待根治欠薪专项行动结束后,及时撤销工作专班,并将根治欠薪专项行动中取得的经验固化下来,形成常态长效机制,常态化推进根治欠薪工作。
信息来源:https://www.yunyan.gov.cn/zwgk/zcwj/qzfbwj/202107/t20210731_8267949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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