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云岩区关于以信用为基础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新型监管机制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云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云岩区以信用为基础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新型监管机制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指示精神,按照《贵阳市、贵安新区关于以信用为基础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新型监管机制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创新市场监管理念和方式,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优化我区营商环境,进一步强化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以信用为基础的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结合云岩区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有关决策部署,实行抽查事项清单管理,在全区市场监管领域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以问题为导向的新型监管机制,提升全区市场监管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使守法守信“畅行天下”,对违法失信者 “利剑高悬”,进一步营造公平竞争、公开透明的市场环境和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坚持全面覆盖。将“双随机、一公开”作为市场监管领域行政检查的基本手段和方式,形成常态化管理机制。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一查到底、依法处罚,并将处罚结果记于相应市场主体名下,形成对违法失信行为的长效制约。
(二)坚持规范透明。严格依法依规落实市场监管责任,形成科学规范、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机制。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外,抽查事项、抽查计划、抽查结果都要及时、准确、规范向社会公开,实现阳光监管,杜绝任性执法。
(三)坚持问题导向。实施信用风险分类监管,针对突出问题和风险开展双随机抽查,提高监管精准性。在按照抽查计划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同时,对通过投诉举报、转办交办、数据监测等发现的具体问题要进行有针对性的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线索依法依规处理。
(四)坚持协同推进。落实部门责任,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建立双随机抽查结果部门间共享交换和互认互用机制。
二、主要目标
通过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增强市场主体信用意识和自我约束力,对违法者“利剑高悬”;切实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预,对守法者“无事不扰”。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实现由政府监管向社会共治的转变,以监管方式创新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效能。到2021年底,形成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的常态化新型监管工作机制。到2023年,市场监管领域新型监管机制更加完善,实现综合监管、智慧监管。
三、工作措施
(一)统一抽查工作平台。全区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统一使用贵州省“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平台开展抽查检查和实施部门联合抽查检查,实现监管信息互联互通。区市场监管局、区教育局、区公安分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文广旅游局、区应急管理局、区统计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以上统称全区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已建设并使用的工作平台要与贵州省“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平台整合融合,避免数据重复录入、多重报送。
(二)健全随机抽查检查对象名录库。各相关部门(以下简称相关部门)要依托“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健全完善随机检查对象名录库(检查对象名录库包括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也包括产品、项目、行为等),强化信用分级、风险分类、行业分类、监管层级等标识。
1.加强信用分级。各相关部门要依法依规制定本领域信用分级规则,将信用分级纳入常态化管理,并以市场监管领域信用分级为基础,按照分级规则确定的信用等级标识,记录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检查对象名下,实现按规则动态调整,为信用分级监管提供支撑。
2.加强风险分类。各相关部门要依法依规制定本领域风险分类规则,加强对高危行业、重点工程、重要商品及生产资料、重点领域的风险分类,并按规则确定的风险分类标识,记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本部门监管对象名下,实现按规则动态调整,为强化重点行业管控提供支撑。
3.加强重点检查对象标识。各相关部门要依法依规制定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重点检查对象标识命名规则,按照规则对重点领域产品、项目、行为等进行统一标识,为有效识别联合检查事项,常态化开展部门联合检查提供支撑。
4.加强市场主体存活标识。各相关部门在日常检查抽查中,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对长期停业未经营,且未办理注销等相关手续的市场主体进行标识,为提供抽查检查有效性支撑。
(三)健全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全区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要在贵州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上建立本单位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包括所有相关的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和从事日常监管工作的人员。各相关单位要将检查人员的基本情况、所在单位、执法资质、业务专长、职务、证件号码、联系方式等信息记录于检查人员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按照执法资质、业务专长分类标注,明确对应抽查事项,提高抽查专业性,并根据人员最新变动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对特定领域的抽查,可在满足执法检查人数要求的基础上,吸收检测机构、科研院所和专家学者等参与,通过听取专家咨询意见等方式辅助抽查,满足专业性抽查需要。云岩区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以下简称区联席办)负责统筹本辖区市场监管领域各部门,认真做好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建立、维护工作。
(四)健全抽查事项清单。各相关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上级部门要求,结合本部门权责清单及“互联网+监管”清单,按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格式规范,建立本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领域(大项)、抽查事项(小项)、检查对象(按检查对象标识规范命名)、抽查主体(实施部门层级)、监管形式(一般与重点)、监管方式(网络监测、书面检查、现场检查或其他)、检查依据(法律法规依据)等,并通过“双随机、一公开”平台报区联席办备案。
区联席办根据各部门报送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按照检查领域、检查对象一致性原则,对能实施联合检查的检查事项进行归类合并,形成区级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
所有抽查事项清单应通过相关网站和平台向社会公示,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和工作实际情况等进行动态调整。
(五)科学制定抽查计划。各相关部门根据抽查事项清单,突出监管重点,制定各自年度抽查计划,明确抽查领域(大项)、抽查事项(小项)、检查对象(按检查对象标识规范命名)、检查主体(实施部门层级)、监管形式(一般与重点)、监管方式(网络监测、书面检查、现场检查或其他)、检查对象基数(该事项的市场主体总数,标识重点对象)、抽查比例(重点对象与一般对象比例)、检查时限(按季度分配抽取的对象)等,通过“双随机、一公开”平台向社会公布并上报区联席办备案。同时,将符合重点对象规则的重点检查对象进行有效标识,纳入重点对象库管理。
区联席办根据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结合各部门抽查计划,按照检查对象一致性原则,形成区级部门联合抽查计划,并结合检查领域及任务量等情况,明确抽查任务召集部门。
(六)科学抽取检查对象。检查对象由重点对象和一般对象构成,检查对象的抽取要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突出监管重点、兼顾一般对象,由各相关部门按照抽查计划,结合信用、风险等级以及抽查比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全年抽查对象数量原则上不低于国家、省、市确定的任务要求。原则上重点对象随机抽查数不低于任务数的80%,其余为抽查到的重点对象与一般对象纳入随机抽取。
重点对象包括: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等有明确要求全覆盖抽取检查的对象;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严重破坏市场秩序和生态环境等被立案查处的对象,上级转办交办以及投诉处置平台监测发现重复投诉率高的对象;按照各部门信用、风险等级规则规范确定为高风险的对象。
(七)科学实施检查。各相关部门要按照抽查计划,组织做好本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抽查事项要做到清单全覆盖。对有多个部门抽取同一市场主体的,由各相关部门随机匹配检查人员,按照“进一次门、查多项事”的原则,由召集部门结合工作实际,组织统一检查或督促相关部门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检查。对未纳入联合检查的对象由各部门自行组织实施;对应当全覆盖检查的对象在双随机抽查检查的基础上,努力探索“非接触”式监管,鼓励采取以线上检查为主、实地检查为辅等方式开展检查,确保重点监管对象全覆盖。
涉及专业领域的,可以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开展检验检测、财务审计、调查咨询等工作,或依法采用相关机构作出的鉴定结论。
(八)着力创新监管方式
1.大力推行线上检查。各相关部门结合检查事项清单,对能通过线上、视频、企业承诺等方式达到检查目的的检查事项,推行“非接触”式监管,并充分运用互联、大数据、物联网、视联网等信息化手段提高问题发现能力,实现全过程留痕;对确属需要实地检查的事项,组织开展实地检查。
2.大力推行自我承诺与公开。各相关部门要探索建立市场主体责任落实工作规范,督促指导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对能通过信用承诺和自我声明公开实现自律的事项,推行信用承诺与自我声明公开。对发现违反信用承诺的行为,严格依法依规处理并向社会公开,强化自律和社会监督共治。
3.大力推行信用风险分类监管。各相关部门要研究建立信用风险分级分类共享交换和互认互用机制,并根据信用风险等级高低采取差异化的监管措施。对信用好、风险低的市场主体,可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对信用风险一般的市场主体按常规比例和频次抽查,引导行业自律;对违法失信、风险较高的市场主体,适当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列入重点信用风险监管范围的,依法依规实行严管和惩戒。
4.大力推进包容审慎监管。各相关部门要探索建立包容审慎监管措施,对新业态、新模式、新经济领域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对市场主体轻微违法行为坚持以教育为主、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给市场主体更多发展空间。
(九)强化抽查检查结果公示与运用
1.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由检查人员履行审批程序后,在20个工作日内将检查事项及结果录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公示,录入率、公示率达到100%,并同步归集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接受社会监督。
2.各相关部门在检查中发现市场主体存在违法行为,属于本部门监管职责的,及时依法查处;属于其他部门监管职责的,及时移交有管辖权的部门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对无证无照经营,有关部门应该按照《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查处。
3.推行抽查检查结果政府部门间互认,促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监管有效衔接,对抽查发现的违法失信行为依法实施联合惩戒,同时通过“数智贵阳”等平台推送给市场主体,形成有力震慑,增强市场主体守法自觉性。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区政府分管领导为召集人的区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制度,负责统筹全区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研究解决有关重大事项。区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负责区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日常协调和其他事项。办公室设在区市场监管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市场监管局主要领导兼任。
(二)强化思想认识。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市场监管理念和方式的重大创新。要鼓励结合实际大胆探索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新模式。要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求,加强经费、人员保障,合理配置、统筹使用执法资源,提高装备水平。要将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纳入绩效考核体系,确保工作落地见效。各相关部门要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工作按照时间节点有序推进。
(三)强化责任落实。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对忠于职守、履职尽责的,应给予表扬和鼓励;对未履行、不当履行或违法履行监管职责的,应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应移送有关机关依法处理。并按照“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原则,对严格依据抽查事项清单和相关工作要求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市场主体出现问题的,应结合执法检查人员工作态度、工作程序方法、客观条件等综合分析,该免责的依法依规免于追究相关责任。要根据实际进一步细化追责免责相关办法,保护基层执法检查人员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积极性。
(四) 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对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抽查工作计划安排,已履行抽查检查职责,因现有专业技术手段限制不能发现所存在问题的;检查对象发生事故,性质上与执法检查人员的抽查检查不存在因果关系的;因被委托进行检查的专业机构出具虚假报告等,导致错误判定或者处理的;其他依法依规不应当追究责任等情形的,应当结合执法检查人员工作态度、工作程序、客观条件等进行综合分析,该免责的依法依规免于责任追究。
(五)强化督查考核。各相关部门要按照省、市、区工作安排,根据抽查事项清单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明确抽查检查对象,科学实施检查。区联席办要加强工作统筹,督促各部门按照时限完成各项工作,原则上每年12月中旬前完成本年度工作总结和次年工作安排。同时,将“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建立常态化督查调度和通报机制,定期或不定期通报部门联合双随机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六)加强宣传培训。各相关部门要制定宣传工作方案,通 过各种渠道和形式,深入细致向市场主体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工 作,让经营者充分理解并积极配合开展工作;要总结提炼工作中 的好经验好做法,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社会影响力和公众知晓度,加快形成政府公正监管、企业诚信自律、社会公众监督的良好氛围。区联席办要加强对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监 管执法人员的指导和培训,不断提升其监管能力和水平。
附件:云岩区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附件:
云岩区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按照《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贵安新区办公室印发〈贵阳市、贵安新区关于以信用为基础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新型监管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筑府办函〔2020〕85号)精神,据实调整云岩区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有关事项如下:
一、组成人员
召集人: 李发军(区政府副区长)
副召集人:江文明(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蔡佳丽(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成 员: 杜 兵(区教育局副局长)
王 勇(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孙海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曾文凤(区生态环境执法大队队长)
刘 溯(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樊 岳(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徐 超(区商务局执法大队队长)
李 磊(区文化市场执法大队队长)
胡 琳(区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王鹤麟(区应急管理局执法大队大队长)
卜 坤(区统计局副局长)
卿 凯(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市场监管局,蔡佳丽兼任办公室主任。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相关负责人任联席会议办公室成员,具体名单如下:
成 员:朱 力(区教育局工作人员)
苏 实(区公安分局法制大队综合科科长)
李沂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
甘典和(区生态环境执法大队工作人员)
娄 玮(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工作人员)
高孟萍(区农业农村局农推站站长)
袁 旷(区商务局工作人员)
金光煜(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工作人员)
莫繁勋(区卫生健康局工作人员)
张 俊(区应急管理局工作人员)
许 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信用监管科科长)
黄楗雯(区统计局工作人员)
刘今尧(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
二、主要职责
(一)联席会议。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各项决策部署,统筹推进在全区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研究决定重大事项,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联席会议办公室。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负责指导、检查、督促各相关部门贯彻落实中央、省、市以及区委、区政府、联席会议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各项决策部署,开展和督促指导相关政策措施制定,及时收集、汇总、分析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进展情况,研究提出需要由联席会议研究解决的问题建议,协调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负责联席会议有关会务工作,起草会议纪要。完成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工作。联席会议及联席会议办公室不刻制印章,因工作需要由区市场监管局代章。
(三)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区市场监管局: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对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假冒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的监督检查;全区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全区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监督管理,以及负责统一管理全区标准化工作、检测检验工作。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对辖区内市容环境卫生和噪音污染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区生态环境分局:负责重点污染源单位日常环境监管工作。
区应急管理局:按照分级监管的原则,负责依法监督检查区应急管理局监管范围内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区统计局:负责组织管理全区统计工作的监督检查,查处重大统计违法行为。负责在本行政区内参与和组织日常的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和国家、省安排的统计执法大检查。
区商务局:负责依法加强对成品油流通、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家庭服务业、限上餐饮业、单用途商业预付卡、零售商与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零售商促销行为、汽车销售等方面的商务执法监管。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管理,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重点承担房地产市场、建筑业市场和燃气市场管理工作。
区教育局:负责对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督检查;民办学校办学行为的监督检查。
区公安分局:负责保安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印铸刻制业的监督管理工作;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的安全技术检验行为的监督检查;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考试车辆、考试设备和考场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
区卫生健康局:负责监管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传染病防治、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依法执业、放射卫生、职业病防治、计划生育等事项。
区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管管理。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劳动合同及招用工管理、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劳务派遣管理,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高温劳动保护。
区文广旅游局:负责依法履行广播电视、体育、艺术品、文化市场方面的有关行政执法工作,并查处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对旅游行业服务质量、市场秩序进行监督和管理,并行使相关行政处罚;承担旅游市场检查并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旅游行业综合治理。
三、工作机制
(一)联席会议不定期召开会议,会议由召集人或副召集人主持。根据工作需要,一般性工作由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召集,重大工作提请联席会议研究。
(二)联席会议议定事项以联席会议名义印发会议纪要,各单位要认真抓好贯彻落实。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组织督查组定期督促检查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加快推进相关工作。
(三)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按要求及时报送相关材料并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
信息来源:https://www.yunyan.gov.cn/zwgk/zcwj/qzfbwj/202107/t20210731_82679507.html
原创文章,作者:区政府办,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gz.gy/zhengce/2146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