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府办发〔2021〕6号 云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健康云岩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黔灵镇人民政府、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单位: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健康云岩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街道办事处、黔灵镇人民政府、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健康云岩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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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公开发布)


健康云岩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国发〔2019〕13号)、《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健康贵州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2019〕30号)和《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健康贵阳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2021〕1号)精神,深入推进健康云岩行动建设,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到2022年,建设与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中心城区功能定位相匹配、以辖区居民健康为中心的健康促进体系,健康优先的制度设计和政策体系基本建立。全民健康素养水平稳步提高,健康生活方式加快推广,绿色安全的健康环境基本形成,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重大慢性病发病率上升趋势得到遏制,重点传染病、严重精神障碍、地方病、职业病得到有效防控,致残和死亡风险逐步降低,重点人群健康状况改善较为显著,居民主要健康指标明显提升。

到2030年,形成比较完备的全民健康服务体系、制度体系和治理体系,健康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全民健康素养水平大幅提升,健康生活方式基本普及,健康产业成为城市发展重要增长极,居民主要健康影响因素得到有效控制,因重大慢性病导致的过早死亡率明显降低,人均健康预期寿命明显提高,居民主要健康指标达到发达国家水平,实现健康公平。

二、重点行动

(一)全方位干预健康影响因素

1. 实施健康知识普及行动。建立开放共享的健康科普专家库、资源库,推进健康促进智库建设。鼓励各类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开办优质健康科普节目和栏目,完善全媒体健康科普知识发布和传播审核机制,杜绝虚假信息传播。实施全区居民健康素养监测,加强健康教育科普基地建设,提高居民健康素养和自我健康管理能力。强化各类公职人员开展健康促进与教育的激励约束,将“健康云岩”战略纳入干部培训体系。增加健康促进与教育工作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绩效考核中的权重。加强健康促进与教育的机构建设。全面落实健康促进区建设,推进居民健康自我管理小组建设。到2022年和2030年,全区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分别达到18%和30%。

2. 实施合理膳食行动。贯彻实施《国民营养计划 (2017— 2030)年》,按照“四个最严”要求,健全食品安全体系,实施食品安全放心行动。开展食品安全教育,引导居民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开展营养和食品安全监测与评估。将营养干预纳入健康扶贫工作内容。按要求开展食品营养健康标准宣传,稳步推进食品营养标准体系建设。全面普及膳食营养知识,持续开展居民营养与健康状况以及食物成分监测,开展辖区居民营养健康水平状况评估。认真执行国家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鼓励全民参与减盐、减油、减糖和健康口腔、健康体重、健康骨骼的营养科普行动。开展“健康食堂”“健康餐厅”建设,开展云岩居民膳食习惯研究,因地制宜改良发展黔菜,提倡适度降低腌腊制品、蘸水等地方性高盐、高脂食品摄入。每万人配备1名营养指导员。到2022年和2030年,成人肥胖增长率持续减缓,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分别低于7%和5%。

3. 实施全民健身行动。推动形成体医结合的疾病管理和健康服务模式,探索开展慢性病运动干预,鼓励将国民体质测定纳入健康体检项目,推动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统筹建设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加快建设城镇“15分钟健身圈”,加强“体绿结合”,在公园、绿地、广场、林带等建设嵌入式体育健身活动场所;鼓励具备条件的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体育场馆、体育设施向社会免费开放;推进共建共享,通过政府倡导、社会参与和市场调节,鼓励社会资金投资腾退闲置场地建设公共体育场馆设施,形成全区体育健身场所高中低档梯次合理配备。大力培育基层全民健身组织,逐步建立普遍城乡、规范有序、充满活力的社会化全民健身网络。制定实施特殊人群体质健康干预计划。到2022年和2030年,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分别不少于90%和92.2%,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40%及以上和45%及以上。

4. 实施控烟限酒行动。加大控烟限酒科普宣传,推动个人和家庭充分了解吸烟、二手烟暴露以及酣酒的严重危害。定期开展烟草流行调查和社会饮酒习惯调查,严禁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产品以及酒精制品,鼓励领导干部、医务人员和教师发挥控烟引领作用,逐步将各级党政机关、公立医院、中小学校建成“无烟单位”。利用监督执法、宣传教育等综合手段,提高控烟成效。禁止在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户外发布烟草广告。逐步建立和完善戒烟服务体系。到2022年和2030年,全面无烟法规保护人口比例分别达到30%以上和80%以上。

5. 实施心理健康促进行动。加大科普宣传力度,强化公众心理健康促进和精神障碍预防意识,正确认识和应对抑郁和焦虑症状等常见精神障碍及心理行为问题,关注家庭成员心理状况,掌握自我调节情绪与压力的方法,提升群众心理健康素质。加强精神障碍发生状况、发展趋势监测,关注重点人群心理健康。加强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强化心理健康服务人才的培养和使用,培育社会化心理健康服务机构,发展志愿者队伍和相关社会组织,发挥各类心理健康服务平台或网络作用。将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纳入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技术方案,提高突发事件心理危机干预能力,及时进行心理援助。建立精神卫生综合管理机制,完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到2022年和2030年,居民心理健康素养水平分别提升到20%和30%,失眠障碍、抑郁症和焦虑障碍患病率等上升趋势减缓。

6. 实施“互联网+医疗健康”行动。以健康云为支撑,不断完善云岩区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为“互联网+医疗健康”提供支撑体系和服务体系。到2022年和2030年,市民对健康信息化服务的感受度持续提升,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在线查询和规范使用率分别达到50%及以上和80%及以上。

7. 实施健康环境促进行动。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巩固提升国家卫生城镇建设,开展健康城市、健康镇村建设。深入开展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实施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大力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建立环境与健康调查、监测与风险评估制度,开展环境污染与疾病关系、健康风险预警及防护干预研究,构建安全的食品环境。实施交通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加强交通安全隐患治理,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推进慢行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为慢行交通提供安全、有序、畅通的交通环境,避免机非混行、人车混行;倡导正确使用安全带和安全座椅,提升驾乘人员在交通事故中的抗风险能力;从多维度、多角度促进道路交通安全。到2022年和2030年,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保持稳定,居民饮用水水质持续改善。

8. 实施中医药促进健康行动。开展中医药综合示范建设,完善中医药服务体系,提升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覆盖城乡、分工明确、功能互补、密切协作的中医医疗服务网络,促进中医药资源均衡布局。预计在2022年之前,积极推进我区二级公立中西医结合医院建设,并结合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基本实现辖区中医医疗机构全覆盖;辖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有1名中医类执业(助理)医师执业,65岁以上老人和0—3岁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率达 60%。全力推动中医药文化传播,加强基层医疗机构中医适宜技术的培训,进一步提升居民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建立中医药应急机制,充分发挥中医药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中的作用,加强中医药应急物资、技术与人才资源储备;加强公立中医医院独立传染病区建设,规范设置发热门诊强化中医药在疾病预防中的作用,推广体现中医“治未病”理念的健康工作和生活方式。完善中医药健康服务体系,深化中医药特色技术方法在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防治以及重点人群中的推广应用,推进中医临床专科发展和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临床协同攻关。推广太极拳、健身气功等民族民俗民间传统运动。

(二)维护全生命周期健康

9. 实施妇幼健康促进行动。实施妇幼健康保障工程,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实施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工作。加强区级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和等级创建、加强基层医疗机构标准化妇幼健康门诊建设、加强区级危重孕产妇和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有效保障母婴安全。加强儿童早期发展服务,完善婴幼儿照护服务。促进生殖健康,推进农村妇女宫颈癌检查。鼓励婚前医学检查,推行全生命周期指导“一站式”服务模式。实施儿童营养改善项目。加强“健康贵阳•智慧妇幼”信息平台建设。大力推动婴幼儿照护服务的健康发展,通过新建、改扩建,支持一批嵌入式、分布式、连锁化、专业化的社会托育服务设施建设,提供多样化的普惠托育服务,建成一批具有带动效应、承担一定指导功能的示范性托育服务机构,社区托育服务骨干网基本完善,婴幼儿照护服务水平明显提升,人民群众的婴幼儿照护服务需求得到进一步满足。到2022年和2030年,婴儿死亡率分别控制在7.5‰及以下和5‰及以下,孕产妇死亡率分别下降到18/10万及以下和12/10万及以下。

10. 实施中小学生健康促进行动。建立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学生疾病预防控制模式,将学校健康教育延伸至家庭,引导学生从小养成健康生活习惯,加强对青少年近视、肥胖、吸烟、口腔、心理等健康问题的研究干预。积极开展健康校园建设,对有心理困扰或心理行为问题的学生,及时给予必要的危机干预,家庭、学校和社会共同维护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实施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治行动及儿童口腔健康服务管理,全面推广学校营养午餐食谱,鼓励全区中小学生不饮用含糖饮料。推进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和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实施营养干预,逐步解决青少年营养不足与过剩并存问题。加强现有中小学卫生保健机构建设,按标准配足校医并作为兼职心理健康工作人员,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片联系中小学校制度。完善学生健康体检制度和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制度。健全学校体育卫生发展制度和体系,深化学校体育、健康教育教学改革,开齐开足中小学校体育与健康课程,保障中小学生每天在校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每人熟练掌握1项以上体育运动技能,把学生体质健康状况纳入对学校的绩效考核。将体育纳入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到2022年和2030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良率分别达到50%及以上和60% 及以上;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力争每年降低0.5个百分点以上和新发近视率明显下降。

11. 实施职业健康保护行动。推进健康企业示范建设,预防控制职业病危害。建立健全用人单位职工健康管理制度,开展健康企业建设,推广使用有利于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材料和新工艺,从源头消除、减轻和控制职业病危害。倡导健康工作方式,落实用人单位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严格执行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加强职业健康监管执法队伍建设,配齐监管执法人员。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体系,提升技术服务能力。按照区域覆盖、合理配置的原则,进一步完善职业健康检查工作机构,实现职业健康检查不出区,优化职业卫生服务。落实好粉尘危害专项治理,加强尘肺病等职业病救治保障。提升工伤保险参保覆盖面,逐步实现工伤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社会慈善、商业保险等有效衔接,切实减轻职业病病人负担。建立职业卫生监管信息化管理系统和职业病防治管理系统。到2022年和2030年,接尘工龄不足5年的劳动者新发尘肺病报告例数占年度报告总例数的比例实现明显下降,并持续下降。

12. 实施山地紧急医学救援行动。实施全民自救互救素养提升三年行动计划,组织群众性自救互救知识与技能培训,倡导居民家庭自备医疗急救包,普及公民自救互救知识和技能。推进公共场所智慧卫生急救站建设,配备急救设施设备及兼职救生员。优化公立医疗机构周边环境,畅通医疗急救通道,严格落实三通道及隔离病区建设等要求。配齐紧急医学救援队伍、基地、站、点设施设备。到2022年和2030年,全区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报告率、报告及时率、处置及时率均达到 100%,并持续保持;公民自救互救知识和技能普及率分别达到30%及以上和50%及以上。

13. 实施老年人健康促进行动。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完善老年人便利服务绿色通道,支持老旧小区和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和适老环境建设,合理规划设置老年医院、康复医院等机构,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康复、护理床位比。在全区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置老年医学科。加强社区综合养老服务中心、社区托养机构等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支持养老机构开展医疗服务,为老年人提供预防保健、治疗期住院、康复期护理、稳定期生活照料以及临终关怀一体化的健康和养老服务。为65岁及以上老年人免费建立健康档案,每年免费提供健康体检。完善医养结合政策、标准和规范,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向老年人普及健康知识,鼓励和引导老年人参加教育促进活动。大力发展康养产业,推进健康医疗与养生、养老等服务协同发展,推动健康服务业与康养产业融合发展。到2022年和2030年,65至74岁老年人失能发生率有所下降,65岁及以上人群老年期痴呆患病率增速下降。

(三)防控重大疾病

14. 实施心脑血管病防治行动。开展慢性病危险因素监测,向辖区居民提供心脑血管疾病风险评估、综合干预等服务。开展高危人群筛查,落实18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制度。推进“三高”(高血压、高血糖、高血脂)共管。鼓励、支持红十字会等社会组织和急救中心、医疗机构开展群众性应急救护培训。重点公共场所配备急救设施设备(如自动体外除颤器)。2022和2030年,心脑血管疾病死亡率分别下降到 243.1/10 万及以下和216. 1/10 万及以下。

15. 实施癌症防治行动。提高癌症防治核心知识知晓率,倡导积极预防癌症,推进早筛查、早诊断、早治疗,降低癌症发病率和死亡率,提高患者生存质量。提升区级二甲及以上医疗机构癌症诊疗能力,推广应用常见癌症诊疗规范,落实常见癌症诊疗规范和临床路径,促进癌症规范化诊疗。完善大病保障和社会救助体系,降低癌症患者就医负担。建立完善抗癌药物临床综合评价体系,推进癌症等疑难重症医疗保障、药品供应等制度衔接,缩短医疗保险报销审批时限。健全癌症登记报告制度,按年度发布全区肿瘤登记报告相关数据。加强乙肝疫苗、人乳头瘤病毒疫苗接种科学宣传,促进适宜人群接种。完善康复指导、疼痛管理、长期护理、营养和心理支持,推进安宁疗护。到2022年和2030年,总体癌症5年生存率分别不低于43.3%和46.6%。

16. 实施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行动。建立慢阻肺高危人群风险评估和筛查流程与规范,引导重点人群早期发现疾病,控制危险因素,预防疾病发生发展。探索高危人群首诊测量肺功能、40岁及以上人群体检检测肺功能。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慢性呼吸系统疾病诊治能力建设,为慢阻肺高危人群和患者提供筛查、干预、诊断、治疗、随访管理、功能康复等全程防治管理服务。建立并完善慢阻肺监测系统。

17. 实施糖尿病防治行动。加强糖尿病危险因素控制,开展健康指导,加强干预,普及体检意识、合理膳食、戒烟限酒、心理平衡等健康科普知识,降低糖尿病前期人群发病风险。落实糖尿病分级诊疗服务技术规范,加强对患者和高危人群的早期筛查、干预治疗等健康管理。指导患者加强自我健康管理与血糖监测,推进实施糖尿病运动干预。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糖尿病诊疗能力建设,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糖尿病患者的随访管理、并发症筛查、规范诊治和有序转诊。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糖尿病药物配备制度。做好糖尿病慢性病特殊门诊补偿,按国家规定把糖尿病门诊用药纳入医保报销范围。推进实施糖尿病运动干预和自我管理。到2022年和2030年,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分别达到60%及以上和70%及以上。

18. 实施传染病及地方病防控行动。引导居民提高自我防范意识,预防疾病。构建覆盖全区各级医疗机构的传染病疫情监测系统,实时监测全区各类传染病发病情况,及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按照平战结合思路,提升综合性医院的救治能力,二级以上公立医院设置感染病区,发热门诊,具备疫情应急处置能力和相关处置流程。要求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发热门诊严格执行三区两通道的设置规范,并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倡导各类高危人群接种流感、重症手足口疫苗、新冠肺炎疫苗等。提倡分餐制,使用公筷、公勺。加强病毒性肝炎、结核病等重大传染病防控,努力控制和降低传染病流行水平。完善艾滋病防治体系,加强艾滋病源头控制,强化宣传干预、监测检测、抗病毒治疗和预防母婴传播。加强环境卫生治理,降低农村寄生虫病流行区域人群感染率。健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防止传染性疾病传入和传出。巩固消除碘缺乏危害工作。提升病原微生物甄检能力,健全病原微生物网络实验室体系,切实预防控制病媒生物。强化地方病防治措施,控制和消除重点地方病。到2022年和2030年,以街道(镇)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0%以上。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组建健康云岩行动推进委员会(以下简称区推进委员会),统筹推进健康云岩行动。区推进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卫生健康局,由区卫生健康局、区教育局、区文广旅游局共同牵头负责具体工作。区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同配合,研究制定政策措施,制定具体行动方案,分阶段、分步骤组织实施,确保各项工作目标如期实现。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健康贵阳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职责分工,将预防为主、防病优先融入各项政策举措中,研究具体政策措施,推动落实重点任务。

(二)健全支撑体系。根据健康云岩行动重点任务安排,组建专项行动工作组,负责专项行动的实施和监测工作。从相关领域遴选专家,成立区级健康行动专家咨询委员会,为行动实施提供技术支撑和专业指导。加强健康专业人才培养,提高疾病防治和应急处置能力。加强财政支持,强化资金统筹,提高项目资金使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强科技支撑,对重要健康因素及重大疾病防治薄弱环节加强科研创新。

(三)建立考核督查机制。建立督导制度,针对主要指标和重点任务,每年开展一次专项督导。对约束性指标每年开展一次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对区相关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干部奖惩使用的重要参考。探索建立第三方考核评价机制。

(四)动员各方参与。在健康云岩推进委员会的领导下,凝聚社会力量,形成健康促进与教育的强大合力。各级各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职责抓好落实。卫生健康系统要做好各项工作协调,发挥好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健康教育作用。教育系统要将健康教育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文广旅游系统系统要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宣传文化系统要配合各项行动设置专题、专栏、专版,编制群众喜闻乐见的解读材料和文艺作品,大力宣传实施行动、促进全民健康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和重大举措。各部门在落实好责任分工的基础上,将健康教育、健康体检、健康环境纳入本部门年度工作。以有效方式引导群众了解和掌握必备健康知识,践行健康生活方式。加强引导典型报道,增强社会普遍认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附件:1. 健康云岩行动推进委员会及工作职责

      2. 健康云岩行动实施方案主要任务分工


附件1

健康云岩行动推进委员会及工作职责

为加强健康云岩行动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推进健康云岩建设,区政府决定成立健康云岩行动推进委员会,并明确其工作职责。

一、组成人员

主  任:佘  念  区政府副区长

副主任:杨  洁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张江萍  区卫生健康局局长

        赵砚寒  区文广旅游局局长

        杨善坤  区教育局党委委员

委员:由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区发展改革局、区财政局、区教育局、区科技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自然资源局、区规划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云岩分局、区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扶贫办)、区商务局、区文广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医疗保障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科协、区残联、区计划生育协会分管领导组成。

相关领域专家、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和社会知名人士代表若干名(具体人员由推进委员会按程序确定)。

秘书长:杨  洁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兼)

        田  虹  区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二、主要职责

统筹推进《健康云岩行动实施方案》组织实施、监测和考核相关工作。按年度研究部署行动推进的重点任务,并协调推动各相关部门工作落实。根据疾病谱变化及医学进步等情况,研究对健康教育和重大疾病预防、治疗、康复、健康促进等提出指导性意见,并适时调整指标、行动内容。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其他事项

健康云岩行动推进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卫生健康局,承担推进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做好与爱国卫生有关工作的衔接。办公室主任由区卫生健康局分管副局长兼任,办公室成员由推进委员会成员单位有关部门处室负责人、专家代表等担任。推进委员会成员因工作情况需要增加或调整的,由推进委员会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推进委员会主任批准。推进委员会设立专家咨询委员会,为实施健康贵阳行动提供专业技术支持。

附件2

健康云岩行动实施方案主要任务分工

序号

主要任务

职责分工

1

健康知识普及行动

区卫生健康局牵头,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区教育局、区科技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文广旅游局、区医保局、区总工会、区妇联、区科协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

合理膳食行动

区卫生健康局牵头,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扶贫办)、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

全民健身行动

区文广旅游局牵头,区发展改革局、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卫生健康局、区自然资源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总工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

控烟限酒行动

区卫生健康局牵头,区委宣传部、区教育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文广旅游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

心理健康促进行动

区卫生健康局牵头,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区教育局、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文广旅游局、区医保局、区残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6

“互联网+医疗健康”行动

区卫生健康局牵头,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区发展改革局、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医保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7

健康环境促进行动

区卫生健康局牵头,区发展改革局、区科技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公安分局、区自然资源局、区规划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扶贫办)、区文广旅游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云岩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8

妇幼健康促进行动

区卫生健康局牵头,区发展改革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医保局、区总工会、区妇联、区残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9

中小学健康促进行动

区教育局牵头,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区卫生健康局、区文广旅游局、团区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0

职业健康保护行动

区卫生健康局牵头,区发展改革局、区教育局、区科技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医保局、区总工会、区妇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1

山地紧急医学救援行动

区卫生健康局牵头,区发展改革局、区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2

老年健康促进行动

区卫生健康局牵头,区发展改革局、区教育局、区科技局、区民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文广旅游局、区医保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3

心脑血管疾病防治行动

区卫生健康局牵头,区发展改革局、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区医保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4

癌症防治行动

区卫生健康局牵头,区发展改革局、区科技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医保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5

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行动

区卫生健康局牵头,区发展改革局、区科技局、区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6

糖尿病防治行动

区卫生健康局牵头,区发展改革局、区财政局、区文广旅游局、区医保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7

传染病及地方病防控行动

区卫生健康局牵头,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区发展改革局、区教育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扶贫办)、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文广旅游局、区医保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8

实施中医药促进健康行动

区卫生健康局牵头,区发展改革局、区财政局、区文广旅游局、区医保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信息来源:https://www.yunyan.gov.cn/zwgk/zcwj/qzfbwj/202107/t20210731_826794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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